編者的話
2017年11月8日是第十八個記者節。
在眾多節日裡,記者節顯得有些特別。這一天,記者們難以享受節日帶來的閒適,他們依舊要奔走在採訪路上。
在記者這個職業人群中,法治記者更顯特別。為何特別?有研究者認為,一方面,在新媒體的衝擊下,傳統媒體記者的工作、生活環境發生了很大變化,這種變化在某種程度上對記者職業道德帶來不少影響。另一方面,法治記者所作的法治報導稍有疏忽就有可能造成導向偏差,可能引發社會矛盾,可能干擾公正司法,可能深陷權益糾紛……
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深化依法治國實踐,在此背景下,法治記者如何堅守職業道德底線正確報導法治新聞?這或許是第十八個記者節應認真思考的問題之一。
製圖/李曉軍
法制網記者 趙麗
「鐵肩擔道義,妙手著文章」,這是一代又一代新聞人共同的理想抱負。
「今天的新聞就是明天的歷史」。正因為筆下有千鈞,記者更需「心中有道義」。
「不忘初心,方得始終」。今天,法治記者應堅持什麼,遠離什麼?
引領社會道德
今年9月初,山東女孩蔣夢陽如願踏進中國傳媒大學校園。
新聞學是蔣夢陽的第一志願。蔣夢陽有自己對記者的理解:「他必須勇敢,敢於探求真相,並可以為此深入危險地帶,因為這是他的職業使命。」說這番話時,蔣夢陽頗有點慷慨激昂,她白淨的臉蛋因為激動泛起了紅暈。
你心目中的新聞記者是怎樣的?
對於這一問題,中國人民大學、中國政法大學以及中國傳媒大學等高校的新聞專業學生給出的答案是:「說真話、說實話,永遠衝在第一線」「隨時準備發現新事,真實記錄下有價值的,第一時間報導給人民」「臨危不亂、機智處理、真實記錄」……
無論哪種回答,其中有一個核心——真實。
「真實是新聞的生命。」從事新聞行業十餘年的一名資深編輯對記者說,確保報導真實,是記者的基本職業道德。在此基礎上,媒體應該做社會道德底線的守望者。媒體有意識地為社會劃出一條清晰的道德底線,並通過持續地傳播強化這種底線意識,使具有現代意義的道德底線成為每個社會成員最基本的行為規範。媒體的另一個道德目標,是在必要時促進社會道德底線的提升。正因為這些因素,媒體自身的道德操守直接關係到公眾對社會道德的認知和信心。
「這是媒體本身應該具有的功能。」對此,中國傳媒大學政法學院法律系副主任鄭寧說。
在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新聞學研究所所長陰衛芝看來,新聞傳播與社會道德之間具有相互影響、相互作用的辯證關係。當然,傳播主體的行為要受到社會的制約,但更重要的是,新聞傳播會反作用於社會道德,對社會道德起到建構和消解的作用。「專業媒體的報導是在社會責任標準之下的、負責任的篩選,這些信息加總後,可以成為我們的精神引領。媒體人必然需要承擔輿論引導的責任」。
而對於業內人士所提到的媒體的另一個道德目標——「在必要時促進社會道德底線的提升」,陰衛芝認為這句話可以從兩個角度理解:一是媒體應當履行作為社會瞭望者的職業責任;另一個角度是,在構建、闡釋信息時,應以促進社會共識為目標。「目前需要做的便是要在履行的過程之中根據自己的責任篩選事實,然後根據自己的責任有目的地傳播信息」。
面臨哪些挑戰
隨著全面依法治國的深入推進,法治建設對法治記者的專業水平、職業道德素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如何適應新要求?法治記者的一項重要任務是,解決新媒體環境下所面臨的一些問題。
「隨著網際網路的發展,法治記者要格外注意一些問題。」鄭寧說,一是智慧財產權的尊重和保護問題;二是對人格權的尊重和保護,特別體現在隱私權的保護上;三是媒體和司法的關係,不能出現媒體審判;四是杜絕不正當利益,比如有償新聞、有償刪帖等。
「法治記者在報導法治新聞時,必須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客觀理性地報導事實,對法律事件進行正確評價,從而達到傳播法律信息和法治精神的目的。」鄭寧說。
從事多年法治新聞報導的一名資深法治記者說,過去,法治記者主要是單向度地向社會傳遞法律領域的信息,網際網路的發展打破了這種信息單向傳播的模式。在新媒體環境下,信息高速傳播,群眾獲得信息的渠道越來越多,無論是法治新聞還是其他信息的傳播,都已經是雙向傳播。
「就法治新聞而言,雙向傳播改變了信息傳播的格局,一條簡訊、一篇博文『顛覆』主流媒體報導的事件時有發生。」上述資深法治記者說,在單向線性傳播模式被雙向信息流動模式徹底改變的今天,如果法治記者不能真切地認識到傳播模式給傳播效果帶來的巨大變化,那麼,通過法治新聞報導從而實現傳播法治理念、提高法律素養、推動法治建設、服務法治社會的目的很難達到,甚至還會出現南轅北轍、誤導公眾乃至損毀司法尊嚴的後果。
「在後真相時代,新聞記者應當提升法律素養、倫理共識和倫理技能。比如,寫作者能否使用某個人自己發在社交網絡上的信息?」陰衛芝向記者舉例說,「對於自然人自行在網絡上公開的信息,法律是保護記者報導使用的。」
再比如對「人文關懷」這個概念的理解,「在災難報導中,記者是去報導那些遇難者及其家屬屬於人文關懷,還是讓他們的故事成為整體事件的一部分屬於人文關懷?有一種理念也許需要形成共識,那就是,在特定的時間內,受災者的感受比公眾的知情權更為重要。」陰衛芝說。
怎樣自律他律
法治意識是法治新聞從業者不可缺少的重要素質。
在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實踐中,作為以「法治」為報導對象的法治新聞人,應守住法律底線,傳播法治價值追求,不能逾越雷池挑動社會不理性情緒;應守住道德底線,倡導法治精神素養,不能逾越雷池傳遞不正確價值觀;應守住新聞倫理底線,警醒世人法律之嚴肅,不能逾越雷池炒作是非不辨、美醜不分的認知。
對於這些要求,法治記者既需要自律,也需要他律。
近年來,各地相繼設立新聞道德委員會,正是要用道德的自律、監督的他律,讓新聞工作者堅守職業道德。從浙江推廣社會監督員、建立「負面案例清單」到陝西建立管理工作檯帳,實行一事一辦一銷號回應群眾舉報,再到北京召開新聞評議會,對典型案例進行剖析……各地新聞道德委員會的工作如同一股清流。
作為北京市新聞道德委員會的委員,陰衛芝向記者介紹說,2014年至今他們做了這些事:「我們大約兩個月開一次會,由梅寧華主席根據新聞熱點確定討論議題。比如新聞報導的真實性問題、災難報導問題等。在討論中,大家認為:新聞報導中故意造假的事情是極少的,但報導者對於事實的強調或省略、使用的詞語、標點,都和其價值取向有關;第二類是,北京市屬媒體的受眾投訴後,由我們組織學生進行調查、回應;第三,我們負責審閱北京市屬媒體的社會責任報告。在各家媒體梳理自己的社會責任的過程中,其自律的現狀和努力的方向也就更為明確了」。
「所以,我認為新聞道德委員會的工作是很有正面意義的。」陰衛芝說。
也有業內人士向記者建議說,新聞工作者的職業道德主要靠自身約束,外來的壓力和制度設計只能起到淺層約束的效果。只有通過針對新聞工作者自身的制度建構,才能達到自律的效果。比如,新聞行業開始細分專業領域,如法治領域、金融領域等,專業要求不一樣,這就需要建立同行業的自律規範來進行規制。
在鄭寧看來,法治新聞對記者的專業常識、職業道德素養有著更高的要求。記者一旦因為缺乏常識在報導中發表了一些錯誤觀點或者不正確的評價,將會對執法和司法制度的公正性造成非常惡劣的影響。所以,為了避免「信源噪音」的影響,必須加強法治新聞記者的專業素養、職業道德培養,媒體可以定期組織記者和編輯學習法律知識,對於新聞中經常用到的一些法律詞彙和法律理論進行重點培訓,並定期考核。另外,可以通過開展法律講座,通過一些經典案例講解提高記者和編輯對於法治事件的判斷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