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國家正在大力推動農村土地改革工作,並明確提出要加強對農村土地資源的保護,從而提高農村土地使用效率,和土地的價值的,讓土地成為農村居民最能夠依靠的資產之一,從而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穩定農村農業發展。但是近些年農村土地使用非常混亂,濫用土地、破壞土地等等行為也非常多,所以在當前的土地改革中,國家也提出要保護農村的土地資源,並對當前破壞土地、濫用土地等行為進行整治,尤其是在佔用耕地建房問題上,目前各地農村都紛紛在開展違規違法佔用耕地建房的清理整治工作。
耕地是作為農村農業發展用地,主要是用於種植小麥、水稻、玉米、蔬菜等農作,而並非是用於農村的房屋建設,在土地改革中,國家明確提出要保障國家糧食安全,而國家的糧食安全能否得到保障,最為主要的還是要看耕地資源。所以進入到2020年後,國家明確土地嚴禁在耕地種樹等非糧食種植的經營方式,與此同時國家也在加大力度整治農村違規違法佔用耕地建房等行為,所以就有許多農村居民在詢問在耕地上修建的房屋一定會被拆除嗎?
其實不然,雖然國家明確提出要加強對農村耕地資源的保護,但並沒有嚴格禁止將耕地用於非建設用地,目前無論是新農村建設發展、還是異地扶貧搬遷等改革工作,都需要對土地進行大範圍的利用,與此同時隨著城市的發展、農村城鎮化發展,還必然會涉及到對土地的使用,所以在《土地管理法》中就明確規定,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國家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建設佔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應當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 由此可見,農村居民在修建房屋的過程中,是能夠佔用耕地的,不過需要辦理農用地專用審批手續,所以在耕地上修建的房屋也不一定會被拆除!
那麼為什麼很多耕地上修建的房屋都被拆除了呢?
現階段在農村耕地建房問題的整治過程中,許多農村居民在耕地上修建的房屋都被拆除,這又是怎麼回事呢?其實現階段農村居民在農村佔用耕地建房,並不僅僅是佔用耕地那麼簡單,首先農村居民想要在農村建房,必須要擁有在農村申請宅基地建房的資格;其次擁有建房資格之後,還需要向當地相關部門提出建房申請,或者宅基地審批手續之後,方能夠動工建房;最後根據《土地管理法》、《宅基地管理辦法》規定,只有在當地沒有宅基地可申請的情況之下,才能夠將耕地轉為非農業建設用地。只有這三個條件都滿足之後,其在耕地上修建的房屋才不會被拆除!
但是如今許多農村居民在耕地建房,都是屬於未經審批建房,同時也沒有獲得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審批手續,並且佔用的耕地也並不符合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規則,所以這一類在耕地上修建的房屋才會被進行拆除處理,並將土地進行復墾,保障耕地資源能夠得到合理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