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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來信:
木子李:
我老家山西某農村,丈夫雲南昆明,我倆大學同學,大學畢業後,我跟著丈夫來到昆明工作,工作次年,我們結婚。我倆結婚時,沒有彩禮,婚禮從簡,公婆給我們全款買了房子。婚後,我保持著一年回娘家一次的頻率。
或許,遠嫁的女人都會對娘家有所虧欠,所以,在我媽60歲生日的時候,我想專程回去一躺,給我媽媽過個像樣的生日。但是,丈夫持反對意見:
1)來回車費一千多,有必要嗎?
2)一個農村老太,過什麼生日。
對於丈夫的態度,我非常氣憤,並因為這件事,和丈夫一頓大吵。
最終,丈夫向我道歉,並和我一道前往我娘家,給我媽媽過了生日。
我的困惑是:
是不是因為我老家農村,丈夫骨子裡就看不起我?
木子李答讀者問:
想多了。
你丈夫一開始拒絕給你媽媽過生日的理由:捨不得花錢。
然,人有時候,明明「窮」,卻要找一個有利於自己的理由,來給予搪塞。
你丈夫拒絕時給出的理由確實讓你有些接受不了,但是,傷害你,絕對不是他的本意。
最終,因為你丈夫惹不過你,且也願意為他說錯話向你道歉,所以,陪你回了你老家一趟。
二十多歲,就和你丈夫結婚了,你們在一起生活了至少十多年了,在此期間,你丈夫對你咋樣,你自己心裡沒點數嗎?
你丈夫終究不是完人,又何必因為這件事的不妥,就把你丈夫這些年在婚姻中的付出給全盤否定?
我希望這件事就此翻篇。
夫妻之間,肯定會出現一些讓自己不滿意的行為,嘗試著理解,並心向陽光,很多事情都可以小事化了。
更多時候,我們的不愉快都是自找的。
所以,在以後的生活中,要儘量少給自己添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