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號中午12點,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接到電話,稱在車家碧村內停著幾輛已經被查封的車輛,執行局人員趕往現場進行扣押。
執行局工作人員:「要車鑰匙,車鑰匙都有的。」
在車家碧村的一處廠房內,停著的這三輛汽車,都是被執行人張某名下的財產。
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 程苒:「這是我們今年的一個借款合同糾紛案,標的現在連本帶息是860多萬,今天(12月8日)我們是根據申請人中午12點提供的信息,說被執行人我們查封的四輛車,在被執行人的這個經營場地。」
申請人:「之前利息一直付著的,三年前就沒付了,到現在為止都沒還,到目前為止他都說沒錢,我們申請強制執行,他現有的財產就是這幾輛車了。」
隨後,被執行人張某也來到了現場,並答應在時限內,將未停放在現場的另一輛車也開來。
被執行人張某:「問題是我現在要不回來錢,假設我的資金不夠抵欠他的,那是我賴帳,但我現在外面的債款比這個多,
執行法官:「這只是你預期的債權,你沒有確實收回來,這些債權你收得回來嗎?」
被執行人張某:「我們也在走法律程序。」
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 程苒:「對相應的查封車輛履行扣押手續,在扣押過程中,我們還發現被執行人有一批自行車,我們對這批自行車也進行了扣押,下一步我們將對相應的查封扣押物,進行評估拍賣,款項發還給申請人,下一步我們還會繼續往下執行,最大化保護申請人的權益。
65333333記者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