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學生用品質量安全監管,保障青少年視力健康,今年5月至7月,我局對全市生產加工的定配眼鏡質量組織進行了一次專項監督抽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產品質量抽查情況
本次共抽查了全市135家定配眼鏡生產加工企業的產品135批次,經檢驗,合格110批次,合格率為81.5%,與去年基本持平。其中質量較好的企業有四川省寶島光學有限公司、四川華西醫學驗光配鏡有限責任公司等,質量較差的企業有雙流縣慧亮眼鏡店、彭州市天彭鎮西華眼鏡店等。
二、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本次抽查檢驗依據:《成都市質量技術監督局2011年度定配眼鏡產品專項監督抽查檢驗細則》、《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CCGF208.1-2010定配眼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規範》、《GB13511-1999配裝眼鏡》等標準。主要檢測指標有:球鏡頂焦度偏差、柱鏡頂焦度偏差、柱鏡軸位偏差、光學中心水平互差、光學中心垂直互差、光學中心水平偏差、光學中心高度、鏡片基準點的最小厚度、鏡片材料和表面質量、裝配質量及標誌等。有25批次的定配眼鏡不合格,主要質量問題及原因分析如下:
(一)頂焦度(即度數)不合格。度數不合格的有14批次,佔所抽產品總批次的10.4%,表現為眼鏡的度數與戴鏡者需要矯正的屈光度不一致。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1)充片配鏡問題。部分小型眼鏡店沒有相應的備片,而以度數相近的備片充當消費者定配的鏡片;(2)企業對眼鏡鏡片標準的相關要求理解不到位或未嚴格執行;(3)使用焦度計檢測時未考慮儀器誤差,未使用檢定證書中給出的誤差修正值。配戴度數不合格的眼鏡,會加重視力減退。
(二)柱鏡軸位偏差、光學中心水平互差、光學中心水平偏差和光學中心垂直互差項目不合格。出現以上不合格項的有12批次,佔所抽產品總批次的8.9%。主要反映出眼鏡店的割裝操作技術水平低和質量意識差,在裝配完成後沒有對上述指標認真檢驗把關。產生上述問題的原因是:少數眼鏡店為了節約成本,一副吸盤使用多次,造成吸盤的吸力下降,在磨邊過程中鏡片產生轉動或移動,導致以上指標不合格。此外,光學中心水平互差、光學中心水平偏差和光學中心垂直互差項目不合格也可能是由於眼鏡店操作和檢驗人員對標準的理解不到位,不能正確確定標準的技術要求,結果造成其產品達不到國家標準要求。上述指標不合格將直接影響配戴者矯正眼睛屈光不正的效果,會引起視覺疲勞。
(三)鏡片基準點厚度不合格。出現厚度不合格項的有8批次,佔所抽產品總批次的5.9%。主要是眼鏡店原材料進貨檢驗和成品出廠檢驗時未進行檢驗,鏡片厚度不夠,將主要導致眼鏡鏡片抗衝擊性能下降,使戴鏡者眼鏡容易打碎。
(四)裝配質量不符合要求。有1批次產品裝配質量不符合標準要求,主要是鏡片切割不好,導致鏡片與鏡圈不匹配,影響眼鏡美觀。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定配眼鏡的質量優劣直接影響到以學生為主要消費群體的視力健康,其影響不容忽視。針對本次抽檢中發現的問題,下一步我們將做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一是嚴格開展不合格後處理工作,召開質量分析會,幫助企業認真查找不合格的原因,採取切實有效措施進行整改,確保生產質量合格產品;對存在嚴重質量問題的,依法進行查處。二是加強日常監管,督促企業嚴格按生產許可證取證條件和國家強制性標準的要求進行生產加工,把好原材料進貨和產品質量檢驗關;同時對無證企業予以堅決打擊。三是按照信息公開要求對抽查結果予以公布,以引導消費者正確選購,切實維護廣大消費者的正當權益。
附件1:2011年成都市部分定配眼鏡監督抽查合格產品名單
附件2:2011年成都市部分定配眼鏡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