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最近幾年「家暴」一詞屢見報端,提起家暴人們第一反應都是男人暴打女人,但是殊不知家暴並不分男女,在現實生活中也有男人常年遭遇女人家暴,而且這種家暴由於男人不好意思給別人言語,常常更加具有隱蔽性。今天我們一起去看看發生在廣東佛山的一起家暴案件,就是女人常年暴打丈夫,丈夫不堪忍受才哭訴:一定要離婚!究竟是怎麼回事?
據媒體報導,近日廣東佛山一男子因為妻子要錢給丈母娘過生日,兩口子再次起衝突,男子遭遇妻子暴打,男子被打的渾身是傷,衣服上都有血跡。男子表示這已經不是第一次被妻子暴打,自己再也不願意承受妻子這樣家暴自己了,男子堅持一定要離婚!
據悉該男子是二級殘疾人,面對妻子的暴打男子根本無力反抗,每次妻子暴打的時候男子趴在陽臺邊呼救。
網友:娶一個母老虎,男子太可憐
有網友說,這個男子也太可憐了,本來身體殘疾就已經很可憐了,娶了這樣一個母老虎,男子這些年屢屢被老婆家暴,早就應該拿起法律的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男子的遭遇引起了無數人的同情,男子被家暴或多或少都會被別人笑話,一個大男子被老婆打的渾身是傷,無奈該男子身患殘疾,他本來就是弱勢群體,被老婆家暴引發了廣大網友的憤慨。原來女人也會家暴,而且其家暴程度比起男人家暴有過之而無不及,對於一個毫無還手之力的丈夫也不至於下此毒手吧,如果嫌棄丈夫貧窮或者嫌棄丈夫殘疾,完全可以離婚,何必要家暴丈夫呢?
家暴不分男女,女人家暴起來比男人更可怕
在古代傳統觀念裡,女人應該對自己的丈夫言聽計從,所以大多數家暴都是男人打女人,極少數有女人家暴男人。可是隨著思想的解放,男尊女卑的思想觀念徹底得到改變,女人家暴男人的案例也不再是新鮮事。
在2016年北京法院首次向男性當事人發出家暴保護令,案例中的男子不堪忍受妻子的毆打,向北京市門頭溝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請求法院禁止妻子毆打、辱罵和騷擾自己。法院經審查作出裁定,禁止妻子實施家庭暴力和騷擾丈夫。
在婚姻關係中一旦發生了家暴事件,人們都是把一切罪責歸咎於男人,這是因為人們已經習慣了同情女人。如果說女人家暴了男人,立馬就有人臆測男人是不是做了對不起女人的事情,說好的男女平等呢?在這事上男女怎麼突然就不平等了呢?男女有別,此話不假!
編後語:
當今社會,女人的社會地位愈加提高,自然渴望在家庭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擁有更多話語權。但是不管是男人還是女人,想要獲得話語權,應該更多的是包容和尊重,而不是用武力解決婚姻問題。
最後小編想說:《反家暴法》,不只是讓男人遵守;女人,你也該仔細讀讀!
各位朋友,你對女人家暴男人有何看法?歡迎留言。
(文章圖片來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