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趕不上科技 臺灣代孕是否開放受爭議

2020-12-22 華夏經緯網

    臺灣第一例試管嬰兒張小弟30歲了,生殖技術也大幅前進,再如單身女性接受人工生殖、代理孕母開放與否等爭議,也是造成島內「法令」趕不上科技發展的主要原因。

    根據臺「衛福部國健署」統計,2012年藉由人工生殖生下的新生兒有5825人,同年新生兒23萬4000多人,顯示雖然生殖技術日新月異,但是透過科技孕育的新生命並未大幅增加。

    臺灣生殖醫學會前理事長劉志鴻表示,限於「法令」,愈來愈多未婚女性或單身、失婚婦女,想要寶寶卻無法如願。

    另外,島內要求捐卵者只能幫助一對夫妻一次活產,亦即已成功助人懷孕生產,就不得再捐卵給其它夫妻。劉志鴻說,臺灣人普遍晚婚,部分女性有巧克力囊腫或子宮內膜異位問題,等到想生育卻找不到卵子,每年「需卵若渴」的女性遠大於捐卵民眾。

    「借卵合法,代孕卻是違法。」臺北榮總生殖內分沁科主任李新揚說,目前「人工生殖法」未開放出借子宮;但是,門診不少無子宮或是子宮受傷、癌症病患,雖有自己的卵子卻無孕育環境,值得同情,但礙於法令,無法使她們如願。

    臺灣艾微芙國際生殖醫學中心主任林孝祖則表示,部分自體免疫疾病或淋巴癌患者,因「法令」未開放單身女性做試管嬰兒,她們只好跟老天搶時間,先凍卵買份保險,等真命天子出現再接受人工生殖。

    臺「國健署」婦幼健康組長陳麗娟表示,「人工生殖法」的目的是治療不孕夫妻,而非創造生命,「法令」除須維護不孕夫妻、人工生殖子女與捐贈者的三方權益,也得顧及「民法」及其它「法律」的一致性,因此人工生殖施術對象是否放寬給單身或同居民眾,仍須配合民情、社會期待及相關配套成熟而調整,現階段並不開放給無婚姻關係的民眾。

    另外,「人工生殖法」不包括代孕,陳麗娟說,修正草案雖已將代孕納入「法規」,且草案去年已送臺「行政院」審議;但目前各界意見仍有歧異,還需更多溝通討論、凝聚共識。

 

來源:臺灣《聯合報》

 

責任編輯:邱夢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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