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孕,合法嗎?誰才是孩子的親媽?

2020-09-30 法律智囊團

代孕,合法嗎?誰才是孩子的親媽?

代孕,在我國一直有很大的爭議。一般指的是女性受他人的委託,用人工生育的方式為別人生育孩子,也就是我們民間所說的借腹生子

我們日常所看到的代孕有三種:

1、妻子和丈夫提供精子、卵子,借用她人子宮代孕。

2、丈夫提供精子,代孕者提供卵子,由代孕者懷孕生育。

3、妻子提供卵子,經異質人工授精,由代孕者懷孕生育。

代孕,有兩方面的爭議。一方面一些不孕不育的夫妻確實有需求,想要一個孩子,特別是一些失去獨生子女的大齡父母。

另一方面,代孕不利於保護婦女生育自由和人身自由,容易帶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家庭關係和倫理複雜化,生孩子的人不一定養育孩子,養孩子的人不是孩子的親生母親,誰才是孩子真正的母親?同時可能產生代孕合同欺詐、撫養權爭議、繼承權爭議等問題。有的代孕媽媽,看到孩子出生後,突然改變主意不願意把孩子交給委託人。甚至有些委託人惡意撕毀合同,無法保證代孕者的權利。

我國相關法律是禁止代孕的!

2001 年衛生部頒布的《人工輔助生殖技術管理辦法》規定了,禁止以任何形式買賣精子、卵子、胚胎,醫療機構及醫護人員不得實施任何形式的代孕技術。

2015年4月3日,原國家衛生計生委等12部門又聯合制定了《開展打擊代孕專項行動工作方案》。

目前,各種地下代孕層出不窮,是因為市場有需求。我覺得在治理代孕亂象的同時,更應該給有生育障礙的群體一個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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