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幹多賺 屏東有個「蝦佩克」
「東港櫻花蝦產銷班」創造漁民自治新模式
過度捕撈是全球面臨的棘手問題,屏東有個小小的「東港櫻花蝦產銷班」,通過極具臺灣特色的漁民自治,提供了一種全新的解決方案。東港小鎮上的產銷班,創造了一種捕蝦界的「歐佩克」模式,漁民半年休漁、半年捕撈,周休二日、每船限量,收益卻年年看漲,在漁業發展和海洋保育中找到一種奇妙的平衡。
自己撈的蝦也要公開拍回
「拍賣要開始了,我得先過去!」26日13:40,正在接受導報記者採訪的東港鎮民代會主席陳春朝匆匆起身,趕往不遠處的漁獲市場。
每個工作日的14:00,都是東港櫻花蝦業者的重要時刻。當地新捕撈的櫻花蝦,將在此後一個小時內,在這裡完成競拍並送去加工廠。櫻花蝦是生長在150米至250米深海的稀有蝦類,因粉紅透明的身體像櫻花而得名,不受汙染、營養價值高,主要產地只有兩個,除了日本靜岡駿海灣外,就是屏東縣的東港海域。櫻花蝦和黑鮪魚、油魚子並稱為「東港三寶」,是當地極具經濟價值的特色海產。
53歲的陳春朝,另一個身份是朝海生科的董事長,東港最大的櫻花蝦加工業者之一。一到市場,他就加入了中盤商的「搶蝦大戰」中。翻看一下每箱蝦的新鮮度,寫下暗標插進蝦堆,拍賣人擇價高者售出……一艘船的數箱櫻花蝦,只需要一兩分鐘就確定下家,並迅速被冷凍處理運往加工廠。
按照產銷班的規定,每年6月1日到10月31日是櫻花蝦禁捕期。26日是倒數第4個交易日,陳春朝想多「吃下」一些貨,但其他中盤商也搶得很兇。其實,身為東港櫻花蝦的資深業者,陳春朝當天也有2艘自己的船在現場交易。不過,即使是自己的漁獲,他也必須通過公開拍賣標下來,因為櫻花蝦產銷班嚴禁私下交易、自行留用、私自加工。
作為臺灣第一個漁民自治的產銷班,東港櫻花蝦產銷班有很多類似的「嚴苛規定」,比如只有擁有採捕許可牌的船隻才準出海作業,限量115個牌;只能在11月至翌年5月捕撈,還得周休2日;每日每船捕撈11箱(每箱20公斤)為上限,其中只有9箱可以拍賣,另外2箱所得必須分一半作為公共基金;超過11箱的部分則必須倒回大海,否則會被重重處罰……
限時限量捕撈防止蝦賤傷漁
儘管規定繁雜,但櫻花蝦產銷班的成員都很樂意遵守,因為這是幫助他們幹得少、賺得多的優良模式。26日的拍賣中,一箱櫻花蝦平均價格高達8800元(新臺幣,下同),最高的甚至標到9200元。而在去年,一箱的價格在6000元左右。如果回到產銷班成立前,一箱只值300多元!
15歲就開始當漁民的陳春朝介紹,東港捕櫻花蝦可追溯到上世紀50年代,當時只是捕撈底棲漁獲的混雜物,常常被打碎做成養殖肥料,直到1980年代有日本商人大量收購,櫻花蝦才獲得重視,並出現專業捕撈船。因為櫻花蝦的捕撈技術、網具製作都有很強的專業性,依賴多年積累傳承的經驗,所以從事這種捕撈的也基本都是東港漁民。1992年,東港漁會發起櫻花蝦保育捕撈的倡議,並成立產銷班,但包括陳春朝在內只有18個漁民加入。陳春朝說,當時很多人都覺得反正下網就有收穫,只要多撈就能多賺,1997年當地捕獲量甚至超出最適宜量的3倍。大海的反擊很快出現,2002年櫻花蝦捕獲量突然大跌,有的漁船一天只能捕到兩三箱,甚至更少。
陳春朝說,產銷班從那時開始再次大力推廣「限時限量捕撈,保護海洋也提高價錢」的觀念,並增修「產銷班作業漁船公約」,每有公約通過就立即送到屏東地方法院公證,不加入產銷班就沒有捕撈資格,一旦違法捕撈處罰絕不留情,加入的漁船大幅提高到115艘。當然,除了嚴格的要求外,高額的利潤、完善的福利制度也是產銷班得以成功運作的重要因素。違規捕撈的高額罰金,全被納入產銷班的公用基金,漁民在海上遇難或受傷都有數十萬的救助金,子女獎學金也可高達10萬元……
放棄眼前小利、著眼永續發展,東港櫻花蝦產銷班也獲得豐厚回報。當地去年櫻花蝦的捕獲量達到1600噸,創下10年新高,近3年櫻花蝦平均交易額近4億元,漁民年收入都在百萬以上。
東港櫻花蝦,已變成臺灣沿海少數年收入高達數億元的單一漁種。像通過控制石油產量來掌控價格的歐佩克一樣,東港小鎮的櫻花蝦產銷班也走出了自律自治、永續多贏的全新模式。當然,這種模式並不一定能簡單複製,但對於兩岸的海洋保育、漁業發展來說,確實有不錯的借鑑價值。(海峽導報駐臺記者 劉強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