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大學法學院最近對本科生做的一項調查表明,剛入校時,有75%的人願意成為律師,而到畢業時,真正願去律師事務所(簡稱律所)工作的學生只有一成。
律師職業為何對法學院的畢業生失去了吸引力?記者調查發現,問題主要在於當律師的工作成本高,而社會地位不高,特別是在與法官、檢察官的博弈中處於弱勢地位。
[現象]九成法學院學生不願當律師
「法學院的學生這兩年非常熱衷考公務員。」據鄭大法學院2003級1班班長康志亮介紹,他們班共有41名學生,考公務員的差不多有95%。
鄭大法學院黨委書記黃豔透露,該院2006年畢業生有255人,籤就業意向的多是去了金融、媒體、房產等行業的單位,真正去律所的不到10個人,九成人不願意當律師。
針對這種情況,河南律師協會副會長李煦燕說,從1979年中國重建律師制度以來,新中國的律師行業走到現在還不到30年,遠不成熟。有志從事律師工作的法學院的畢業生,可先從事與法律沾邊的行業,並一直跟律師、法官等法律界從業者保持密切聯繫,等具備一定條件時,再轉入律師行業。
[原因一]實習期較長且無工資
「大四不是一個適合讀書的年級。」小康是鄭州大學法學院大四的學生。在鄭大化工樓裡,坐在教室裡的他看上去精神不太好。
「我從小就希望自己成為律師,要不也不會考法學院。」高考那年,小康所有的志願都是「法律」。
「目前我是不會考慮去律所了。」從去年12月份,他就開始投簡歷、進行面試。截止到目前,他收到了三家單位的邀請,職位分別是珠海維創公司的銷售,河南國基物業的主管,還有一家電力公司的策劃,「都和法律不沾邊」。
大三那年,小康在鄭州市管城區法院實習過一段時間。「要想真正進入律師這個行當,得熬過一段沒有收入的實習期,太難了。」
「要想當律師,第一關得通過司法資格考試,現在的規定是不畢業沒有畢業證不能報考,所以,我只有在大四畢業了才能有資格報考,即使考過了,要想執業的話還得再等一年的實習期,而實習期間是沒工資的。」
「我家在農村,一直都期望我畢業以後能找個比較好的工作,能獨立。」小康說,「畢業以後,沒有收入,房租、吃飯哪樣不花錢。」
但鄭州市新發展律師事務所的蘇銘律師則稱:「律所實習時間長,是由律師職業特點決定的,考司法考試拿到資格證後,有了實習經歷,才能申請律師執業資格。所以,律所一般會認為我在幫你申請,讓你學習,怎麼還會給你工資。」
[原因二]有些律師入不敷出
鄭大法學院大四男生小林,已通過了今年的研究生考試,他考的是廈門大學法學院研究生,「希望以後自己能在大學當個老師,反正律師是絕對不做了。」
「很多人沒接觸律師之前對這個行業抱有幻想,認為那可是個高收入的職業,其實大多數律師的收入剛夠維持生活,律師工作的成本太高了。」
小林給記者算了筆帳,他在律所裡實習時了解到,鄭州年收入100萬元的律師有,但大多數律師收入為3萬~5萬元。現在很多的律所,還在實行收取管理費用的制度,每年律師要向所裡交5000~1萬元的管理費,很多律師辛苦一年,還不夠交所裡的管理費。
律師的工作成本有哪些?小林說,隱性支出和中介費用佔了很大一部分,包括跑關係的成本,辦案時和有關部門的溝通費用,不辦案時維持關係的費用。
其次是中介費,律師獲取案源大多通過朋友、親戚介紹得來,這就需要支付中介費。中介費是多少?這個是半透明的,一般不低於20%,最高達到80%。
當律師其他必須出的費用還有年檢費、會員費、宣傳費和保險費等。如果將以上各項費用合計,對年收入10萬元的律師來說,真正能裝進自己腰包的不到4萬元。
[原因三]大多數律師沒有活幹
「中國目前的律師更像推銷員。」鄭大法學院大四女生小玲,在管城區一家律所實習過,「律師尋案源現在還處於原始狀態,主要依靠社會關係,往往都是家人、朋友、以前客戶介紹,跟朋友或客戶聯絡花了律師很大精力。」
「做律師難,做剛入行的年輕律師更是難上加難。」這幾乎是所有年輕律師執業最真實的心聲。
小玲不想過這樣的日子:「律師的活兒太難找了,只能夾在老律師和法律工作者及黑律師的縫隙中生存。為尋找案源,到處認識人,到處發名片,有的甚至在法院門前擺攤設點,跟小商販似的。」
2003年畢業於鄭州大學的小田,畢業當年就通過司法考試拿到資格證,並滿腔熱忱地選擇了在一家律師事務所實習。在1年多的時間裡,他每天都疲於找案源,每月收入沒超過500元,快接近鄭州的最低工資線了。
2006年省檢察系統招考工作人員時,小田進入了一家區檢察院,現在每月他有著近2000元的穩定收入,並且還享受著住房、醫療等福利,「做檢察官比做律師強多了」。
[原因四]社會地位不如法官、檢察官
鄭大法學院大四男生小雷在某市中級法院的刑庭當法官。「同學們都說我當律師很有優勢,我也打算一畢業就在鄭州找個律所實習,但爸爸堅決反對。他爸深知律師在法院的待遇和地位,說我肯定受不了那份兒氣!」小雷說。
大三暑假時,他瞞著爸爸聯繫了鄭州一家律所實習。來所裡找律師的當事人,開頭第一句都是問,你認識法官嗎?
小雷說:「稍有點訴訟經驗的人都知道:打官司從某種程度上講就是打關係。老師講過,法官和律師之間的確存在著巨大的差異,其中最重要的一點,在於中國的法官一直處於國家的政治體制與司法體制之內,並且佔據著舉足輕重的位置;而律師們則遊弋在國家的政治和司法體制之外。律師的社會地位更多體現在他們在政府、法院、檢察院面前的位置,然而正是在這一點上,律師並沒有得到普遍的尊重。」
當過五六年律師的國基律師事務所的陳奎說:「有名氣的律師還好點,對那些沒成名的律師,法官往往看不起。有的法官官本位嚴重,認為法官是官,律師是民,民服從官天經地義;有的法官認為律師動動嘴就掙錢,心理不平衡;有的法官認為律師辦案是無事生非、把水攪渾;有的法官對有權機關無可奈何,把氣出到律師頭上;但最主要的是,他們沒有認識到法官和律師之間到底是什麼關係。」 (記者 望開源/文 記者時鵬/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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