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球時報綜合報導】周庭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成為香港近日的熱門話題,也讓外界紛紛關注對參選資格有「生殺大權」的角色——選舉主任。
香港大大小小的選舉均由選舉管理委員會負責。該委員會是一個獨立的法定組織,於1997年回歸後根據《選舉管理委員會條例》成立,其職責是確保選舉以公開、誠實和公平方式進行。參選人的報名資格是否有效,由選舉主任決定。選舉主任一般會根據相關法律就每個提名是否有效作出決定。
香港法律上沒有明文規定選舉主任由誰擔任,但按傳統,地方選區的選舉主任是由熟悉地區事務的民政事務專員兼任,功能組別則由相關政策局的首席助理秘書長兼任。但政務官兼任選舉主任是義工,只有數千港元車馬費。選舉當天,票站7時開門,選舉主任要在早上6時到達開工,直到翌日凌晨點完票才算完成任務。
香港的選舉主任以前並不起眼,幾乎沒人留意其存在,直至2016年才體現出重要作用。當年共有5名立法會選舉參選人包括「香港民族黨」的陳浩天、「本土民主前線」的梁天琦被選舉主任裁定提名無效,香港歷史上首次有參選人因政治原被褫奪參選權。事後,多名選舉主任的辦事處先後收到夾帶刀片的恐嚇信。此次周庭被取消參選資格後,香港社交媒體上也同樣出現不少針對選舉主任鄧如欣及其家人的人身攻擊,還有「死全家」等恐嚇留言。有媒體稱,這些留言已涉及刑事成分。
香港網媒「思考香港」29日發表評論稱,《基本法》授予香港市民有參選、被選的權利。但選舉權不具有挑戰憲制性原則的權利。參選人士如果在言行上倡導「港獨」或變一個說法的所謂「自決」,選舉主任嚴格「按照本子辦事」,予以篩掉無可厚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