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12月18日訊 12月初,中國人民大學招生就業處原處長蔡榮生涉嫌招生貪腐案發,涉案金額數億元,目前蔡還在接受調查。蔡榮生涉嫌招生貪腐一事,震動了家長,震動了高校,震動了整個社會。
很多人不解:在高校招生體制中,招辦主任到底是個什麼角色?他的權力有多大?高校招生環節腐敗的空間真有那麼大嗎?
儘管話題敏感,本報記者日前幾經努力,還是說服了幾位多年從事省市及大學招生的現任及往屆招辦主任,為我們還原高校招辦主任的工作流程,探討招生環節如何確保公平公正的細節和做法。
接受本報記者採訪的招辦主任們,都有一個堅定的信念:絕大多數招生老師都在努力推進陽光招生,但現實也很殘酷,面對社會種種制約和幹擾,哪怕絕大多數的高考招生是乾淨的,但只要有少量腐敗存在,動搖的就是人們對高考公平的信任。所以他們從內心裡痛恨招生腐敗,他們說,做招生工作是個良心活,而招辦主任是個政策性非常強的崗位,人的素質是第一位的,他得公平公正,有原則。
以下是他們的口述實錄,為保護當事人,我們隱去姓名。
高校招生
確實存在「彈性」空間
先說一下大學的幾大窗口:基建、人事、財務、招生都是監督重點,招生也是其中之一。
如果大學招辦主任只把自己當成一個工作角色,按照各種規範嚴格執行,招辦主任是一點權力都沒有的。因為,招生是按計劃來開展的,高校須按教育部有關計劃編制的原則、要求、統一的信息標準及「全國普通高校招生來源計劃網上管理系統」編制本校的招生來源計劃,並按時報送其主管部門。
但實際操作時,由於各地生源冷熱不同,錄取面臨「大小年」等臨時狀況,需要預留招生計劃,作為調劑的空間。
比如,根據教育部規定,安排跨省(區、市)招生的本科高校,在國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規模內,可以預留少量計劃,用於調節各地統考上線生源的不平衡。
預留計劃不得超過本校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1%。凡有預留計劃的高校,須將預留計劃數報其主管部門審核,匯總後報教育部備案。
這些計劃在錄取時可以根據生源情況調劑使用,比如某校在一個省招生,這年是大年,高分考生特別多,如果按原來計劃招生,估計學校的招生分數會過高,這樣會影響明年考生填報該校志願,招辦主任就得在這裡動用彈性機制,對這個省增加招生名額,平衡大小年。
在實際錄取時,有些學校由於自主招生、保送生等特殊類型的招生計劃未滿,剩餘的計劃也會起到預留計劃的作用,也不排除有一些學校在錄取特殊類型上線考生的時候使用已經公布的招生計劃。
而大學招生計劃是校長和校紀檢監察、招辦各個部門,根據國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的,分省分專業計劃也如此。招生全程有紀檢監察的人監督,每個招生組都有,錄取的新生要複查,如果要在一個省增加一個招生名額,還要經當地招辦批准……招生過程基本都是集體決議,都要求透明公開,都要籤字存檔。
因各種原因,高校會對實際批准的招生計劃進行臨時調整,或減少或追加,增加指標有意無意地會導致部分邊緣考生被錄取。
這給少數考生家長一種假象,以為這些人可以通過各種關係弄到機動名額或所謂特批招生指標,因此曾有騙子利用這種心理進行詐騙。
而這些變動如果在招生中被一些高校工作人員利用,也會成為「權力尋租」的空間。
方方面面的條子
讓學校應接不暇
在招生崗位多年,我親眼看到每一個招生政策出臺的初衷都非常好,但做著做著就會變味。
對大學來說,彈性招生是必要的,大學應該有招生自主權。因為高等教育是人的優選,是十多年綜合素質的優選,要綜合考慮學生素質以及學習潛質。
為了選拔優秀人才,各大名校都願意投入大量精力,來考查學生的真實水平,打破以分數取人的界限,綜合考慮學生的特殊才能,對選拔優秀創新人才的機制不斷進行新的探索。
但受制於社會環境的複雜性,實際操作時,只要有彈性的,哪怕初衷很好,在執行過程中難免受到很多幹擾,讓高校面臨兩難選擇。
高校推進自主招生的這若干年,大家不斷陷入一個怪圈:學校迫切地想全面選優,在理想的狀態下選拔優秀人才,但社會又擔心人為空間太大,滋生腐敗,希望政府能收緊高校步伐,更強調分數選才的公平,以致高考淪為應試教育的指揮棒,這種怪圈不斷循環。
但自主招生是大勢所趨,我們所考慮的是應該如何建立更有效的監管機制,防止因招生漏洞產生腐敗,尤其在小語種招生、藝術特長生、體育特長生等特殊招生環節。
大學不是真空環境,更何況,中國是人情社會,很多人覺得委託有影響的人向學校打招呼,推薦學生,是一種熱心腸和積德的表現。每年招生時,方方面面遞過來的條子讓學校應接不暇。這種來自方方面面的說情打招呼,對高校招生無疑是一種幹擾,這滋味是苦澀的。
如何處理「人情」,是高校招生一大難題。不同學校有不同的選擇,但這也是有底線的。各個批次的院校,所錄取的「人情學生」,高考分數必須要上該批次的最低投檔控制線,這是一個嚴防死守的紅線,若干年來一直沒有被突破,突破了,問題就會非常嚴重。實際上,通過調劑指標追加招生計劃錄取的考生,分數都達到或接近原計劃錄取時的分數線。
實行平行志願後,浙江的招生投檔,基本上按計劃的1:1投檔,招生計劃在錄取前一次性由省教育廳決定,並嚴格按從高分到低分投檔。其中,調劑的空間已基本沒有。
高校招生,高校招生辦和省教育考試院(過去稱招生辦)也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高校招生,招辦監督」是基本框架。
不論是省內高校,還是外省高校,在浙江招收的考生,按照計劃招生人數,要通過網上錄取,向省招生部門提取考生電子檔案。
大學「點招」
打開了權力的口子
如果當年我省生源好,優勢高校尤其是名校,在浙江增加招生名額,我們是很歡迎的。
這些增加名額怎麼用?正常情況下,有幾個名額,就從投檔線開始再往下順延幾名。
按照這樣的規矩,一個省的招辦,權力只有一個:就是同意這個學校來增加計劃,然後從高分到低分再多投幾個考生檔案。說白了,也就是一個投檔「操作人員」。可事實上,上述操作過程中,還是有不少可以騰挪的空間。
有些時候,高校點名要的考生,並不在投檔線內。這就是傳說中的「點招」。所謂「點招」,就是利用機動名額,指名錄取某位考生。
「點招」是在投檔線公布之後進行的,沒有公開申請程序,只能憑無從得知的「標準」圈點錄取對象,「點招」學生的名字不會出現在錄取名單上。
當然高校要省招辦調檔,點名錄取某個考生一定會給出很多冠冕堂皇的理由,這個「關係」對學校建設發展有利云云。規矩嚴格的招辦,一般來說是一概拒絕的,寧可不要這個指標,也不能壞了規矩。
但對於省外高校的「點招」,當地招辦工作人員會考量,人家高校在你們這兒增加計劃,多招幾個考生去,這是好事啊,白白拒絕可惜了,就會和高校「談判」——
如果這個學生分數和投檔線差得不多,就說服他在這個省增加招生名額,拉低分數線,那個指定的學生就自然就包羅進去了;如果這個學生分數和投檔線差得比較多,以上方式操作不了,也曾經有過這樣的做法:你真要這個人也可以,多拿幾個機動指標來換。把這個人拿走(當然得在批次分數線以上),其他幾個按高分到低分取。這雖然不合規矩,但是增加了幾個計劃,對當地考生還是大有好處的。
只是一旦放了這樣的「口子」,很容易滋生腐敗。
扎眼的例子就在眼前:2010年,吉林省教育廳原副廳長、省政府教育督導團總督學於興昌在學生擇校、考試錄取、調換專業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或索取他人財物共計953萬元,獲無期徒刑;2012年,遼寧省招辦兩名幹部因涉嫌收受巨額賄賂,被有關部門調查;幾年前,湖南省也爆出教育考試院監察處原副處長譚博文等,將69名未上線考生「弄進」大學。279萬受賄金額中,大部分為「點招」所得。
我就聽說過這樣一件事:幾年前,某地高校招辦在錄取過程中,接到考生家長電話詢問「學校是哪一天幾點發的錄取書。」原來這位家長接到了索賄電話,是某招辦人士利用正常的錄取信息誤導家長,從而向家長「邀功」,伸手要錢。
所以健康狀態下,高校招生辦和省招生辦是合作和互相監督的關係。但若「操辦」不當,也可能成為腐敗的「同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