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浸式」,一種藝術形式?一種商業噱頭?或是單純的科技表現手段?「與其說沉浸式是一個新興的產業,不如說它是一種新的設計思維和敘事哲學」。沉浸式體驗與旅遊的結合,拓展了旅遊的內涵與表現形式邊界,在有形或無形的場域內探索、沉浸,賦予旅遊者不可複製的旅遊體驗。
「沉浸式體驗」是這幾年才出現的概念。
「沉浸式」(immersive)作為一個熱詞常被用來形容範圍極為廣泛的諸多事物:從極具想像力的現場體驗,到充滿高科技的虛擬世界。
這個詞彙在《設計的法則》裡也被提到了,是指讓人專注在由設計者營造的目標情境中,產生愉悅感、滿足感,而忘記了真實世界的情境。這種沉浸式體驗類似於心理學概念中的「心流」,即將個體注意力完全投注在某活動上的感覺。心流產生的同時會有高度的興奮及充實感。
麥肯錫2019年的研究報告表明,「全球消費者的消費習慣正在從購買商品轉向經歷體驗,人們不再執著於擁有多少物品,而更加看重經歷了怎樣的難忘體驗本身。「
近幾年,隨著大量娛樂方式的刺激,以往「扁平化、低互動」的媒體形式已經不足以激發大眾興趣,沉浸式設計在短短幾年之內,就成為了一種風潮。
虛擬與真實
用數字科技打造完全的沉浸式體驗
通過場景營造,配合全息投影、AR、VR等科技手段,貼合甚或超出用戶生活體驗的故事性的方式,以遊戲,情境感音頻視頻、戲劇、遊樂設施、裝置性空間展覽等作為輸出途徑,最大化調動自身五感共鳴,令用戶全身心多感受的沉浸在虛擬與真實交織的世界中。
沉浸式最重要的特徵是在某種體驗或某個故事裡產生的自我迷失感,即參與者在沉浸式體驗中被完全代入到環境裡,以至於淡忘掉現實生活中的顧慮和責任,取而代之的是一種即時的重要性和價值感。
這種迷失感會與參與者關注的任何內容產生某種情感上的聯繫。作為一種體驗類型,沉浸式體驗從手法的層面超越了熒幕、書本和舞臺而取而代之地成為了一種具身體驗(embodied experiences)。無論是對於主動還是被動的參與者來說,比起站在旁觀者的視角,沉浸式娛樂讓他們相信自己是這個作品或這個新創造出世界的一部分。
沉浸式體驗的其它特徵還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解構性 Deconstruction
沉浸式體驗表達的不是真實的世界,通過放大、複製、扭轉、疊加的方式重新定義我們所生活的環境。從根本上來說,無論是運用技術還是舞臺效果,沉浸式都被用來增強或是改變人們對現實世界的感知,其目的都在於讓參與者感覺自己切身處於一個與日常生活完全不同的世界。
故事感 Storytelling
沉浸式作品致力於在故事設定內為參與者提供一種臨場感,且這種臨場感通常是有意義的。在故事中為受眾提供一個主動的角色設定並不是成為沉浸式體驗的必要條件,儘管這種主動的設定一般是用來定義沉浸式娛樂項目的因素之一。
沉浸式作品使參與者處於被環繞的環境之中,無論其指的是在實際意義上通過舞美、音樂、燈光、表演和(或)科技來達成環繞效果,還是在比喻意義上指參與者們「迷失」在故事中的感受。
角色化Characterising
將沉浸式作品與其他在熒幕或是舞臺作品區分開的,正是所謂的打破「第四堵牆」的隱喻。也就是說,在沉浸式作品中,觀眾是整個作品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參與者和作品本身完全或幾乎沒有分別。但僅有觀眾參與作品本身並不足以讓作品被稱為「沉浸式」。
無論是通過演員表演還是由技術、布景,還是其他效果呈現,沉浸式作品都需要讓觀眾和作品融為一體,並確保他們能感覺到自己是作品裡的一部分,而不僅僅是旁觀者。
交互式Interactive
當一些設計師們被問到會用什麼詞語去描述他們創造的沉浸式作品時,除了「沉浸式」一詞之外,被選擇最多的詞是「互動式」。
沉浸式娛樂通過從多方位、全角度調動參與者的注意力來建立和創造一種前所未有的參與感和聯繫感,從本質上改變了參與者與作品內容互動的方式。這種「完全投入」 (total engagement) 的狀態對參與者來說是非常難忘的體驗,往往給他們留下深刻的印象。
如2017/2018國際羊毛標誌大獎的全球總決賽賽場,由FactoryFifteen工作室設計創作的舞臺交互裝置,當有人經過或者是觸碰到牆面時,不同色彩線條會分裂,呈現了一種魔幻的視覺效果。
」沉浸式「的影響力
沉浸式體驗在旅遊領域內的創新
旅遊業是
一個營造
「體驗」、「感覺」的行業。沉浸式旅遊體驗,作為一種伴隨體驗經濟出現的新的旅遊方式,近兩年才開始受到越來越多的關注。
沉浸式旅遊體驗即通過全景式的視、觸、聽、嗅覺交互體驗,使遊客有一種「身臨其境」的感覺。網際網路技術的崛起,高科技的應用,將使人類進入「時空的穿梭」和「虛擬世界」時代,旅遊產業也將迎來體驗化的新時代。
「沉浸式體驗」一詞一經誕生,便被迅速應用至旅遊領域,從吃、住、行到遊、購、娛,貫穿了旅遊行業的全要素。特別是在文旅項目上,沉浸式旅遊更是風靡起來。在全息投影技術、裸眼3D技術、互動體驗技術、數字動畫技術、5G、AI、AR、VR、MR、人工智慧等高新技術的助推下,沉浸式數字藝術展覽,沉浸式數字藝術演藝,沉浸式數字藝術戲劇等產品層出不窮。應用場景也從城市轉戰旅遊景區,成為文旅項目吸引人氣的新選擇。
所以,我們看到了平面的展覽、傳統的舞臺戲劇在「升級」,傳統空間被注入「真真假假」的敘事元素,一場場「全沉浸式」的感官盛宴,讓文化消費者的獲得感愈加豐富,全方面沉浸在精心營造的幻妙氛圍中,形成難以忘懷的場景體驗。
沉浸式旅遊體驗正在全面鋪開,展現出各種可能。
沉浸式藝術體驗展 Art Exhibition
「傳統審美觀念中,觀眾和作品之間的關係是『靜觀』,存在空間和心理上的距離和隔閡。但今天當代藝術更多談到的是『融入』,強調主體與對象相互滲透。沉浸式藝術是一種主體對客體的全方位包圍、置入。」(中央美術學院美術館王春辰)
▎拉斐爾逝世500周年藝術展
▎
心靈的暢想——梵谷藝術沉浸式體驗展
▎達文西藝術體驗展
沉浸式戲劇 Theatre and Drama
「沉浸式戲劇」也是一種相對成熟和流行的藝術形式。其最早起源於英國,一改以前戲劇的線性劇情模式,打造出多條劇情線,並打破了演員和觀眾「你站在臺上演我坐在臺下看」的對立,觀眾可以行走於演員之間,自由地選擇不同的路線,甚至可以和演員一起演繹劇情,這種高強度的沉浸互動,讓觀眾對於作品的理解更加深刻,更容易產生共鳴。
▎《Sleep No More》 觀眾可以戴著面具探索任意區域,小到床頭櫃物品,大到跟隨演員進小黑屋1v1對話。在這樣的趨向真實的場景裡,你很容易被裡面的故事情節感染。
沉浸式旅遊演藝 T
ourism Performing Art
沉浸式旅遊演藝主要通過環境氛圍營造及演職人員表演還原故事真實場景,為遊客打造「另一個時空」。旅遊演藝是國內眾多旅遊目的地標配,經過多年發展,在日趨激烈的市場競爭環境下,現有的旅遊演藝產品質量參差不齊,營收增長乏力。但值得注意的是,隨著人們對旅遊過程中互動性和參與性要求的不斷提高,「沉浸式」體驗演出異軍突起,表現令人矚目。
▎全球首部漂移式多維體驗劇《知音號》。演出實現了「船和碼頭即劇場」、「觀眾即演員」,通過「移步換景」的方式,將武漢的大漢口長江文化呈現給大家。
▎
大型實景演藝項目《又見平遙》。
表演突破傳統山水實景的布景,將古城元素與演出有機結合,遊客可在不同主題形態的動態空間中撿拾祖先生活片段。
▎
《樂動敦煌》
沉浸式夜遊 Night Tour
夜遊、沉浸式夜遊已經成為旅遊業重要的分支方向,是旅遊投資的下一個爆發點。有別於傳統夜遊模式,沉浸式夜遊力求身臨其境,使遊客「沉浸」於景區裡,塑造多元的娛樂體驗。主要手段有互動感應裝置、3D投影秀、全息水幕投影……讓用戶得以在各種娛樂活動消費體驗過程中獲得交互和反饋,從而使用戶提升參與的專注度,有充分的的掌握感,滿足用戶的心裡需求。
科技+文化+藝術
為城市講述文旅新故事
文化藝術是科技的有力推手。2010 年的上海世博會被譽為「科技盛宴」,各個國家館運用前沿高科技與空間環境設計結合的手法,為觀眾帶來了藝術化、具有想像力的生動體驗。我們可以將它看作是一次帶領中國數字多媒體技術進入綜合設計新時代的重要事件。它也讓中國的大眾消費者第一次在自己的土地上奔赴了一次新穎的文化旅遊。
科技是文化藝術的創新語言。「沉浸感」本來是描述一種如臨其境的逼真感受,而科技能夠擴展「沉浸感」的內涵和表現形式邊界。數字多媒體技術以其核心特徵——虛擬性形成了視覺性、體驗性、互動性以及融合性,最終營造出語言文字所描述不了的感受。在數字媒體、大眾媒體時代,這些屬性形成了更準確、高效、有趣甚至有意義的傳播。
一些數字多媒體技術也相應轉化為具有各自優勢的產品與消費項目。這些產品與項目本身已經成為了IP,生動地幫助城市講述故事、積累故事,為孵化IP貢獻有效的價值。
在資訊時代,各種數位化技術與文旅的結合,將催生文化旅遊的新業態,推動城市文化基因的彰顯和城市文化的創新發展。
▎西班牙普拉多館,為慶祝成立兩百年,在建築上用起了裸眼3D技術。
▎羅納尼亞國家歌劇院,為慶祝捷克斯洛伐克100周年和布拉格國家博物館200周年,舉辦了一場建築3D投影秀。
再審視:
對科技與人文關係的深入思考
科技是智慧城市的物質基礎。我國的智慧城市在經歷了初期的科技應用與數據管理的建設階段後,已經提出建設人文型智慧城市的升級需求。文化旅遊便是人文型智慧城市在精神消費與享受層面的主要抓手。人文型智慧城市需要依靠科技將文化內容與人文關懷體現於文化消費中。一座人文型智慧城市,歷史是靈魂之源,文化是精神內涵,科技是基礎工具,旅遊是文化傳承與交流的語言,而創意便是進行統合設計的智力要素。創意能夠為旅遊城市增添魅力與競爭力,最終為人們帶來美好與幸福。
在講好一座城市獨特的故事時,如何運用科技去與文化、與審美進行結合,並起到各自不可取代的作用,這是回歸到了科技與人性的關係這一普遍問題。在物質世界中,科技在興盛之後的一個階段往往會帶來對其的濫用。科技的發展總要經過一個周期,才能與精神文化進行真善美的融合,進入更理性、更智慧、更好地滿足人們情感的階段。
「我們深知『沉浸式體驗』不僅僅只是一個市場營銷的噱頭,它更大的價值在於背後蘊含的設計思維和敘事哲學上的革新,以及這類敘事方式本身所包含的獨特的人文個體關懷。」(《2019 全球沉浸式設計產業發展報告》, NextScene)
科技以人為本,實際上說的便是為人的感受、感情服務。科技,需要關照人的感受,滿足人的審美,傳遞有價值的內容——那些儲存了人們共同的記憶、表達了人們共同的情感、實現了人們共同的願景的內容。這正是身處文化旅遊行業以及科技行業中的每一個人需要進行重新審視與再實踐的問題。
人們熱愛追求新奇、刺激的事物,因而通過場景營造引發體驗者五感共鳴的「沉浸式」文旅產品與服務受到人們的追捧。我們似乎進入了一個「萬物皆可沉浸」的時代。但沉浸式體驗不應僅僅是噱頭,其背後蘊含的行為心理、設計思維、敘事哲學、人文關懷更值得我們思考與重新審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