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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河一男子酒後微信群內公然辱警,被拘留!
近日,白河縣雙豐鎮一男子酒後在微信群內公然發表辱警言論,雖然逞了一時口舌之快,但卻為他換來了行政拘留7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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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裡發布血腥暴力視頻 男子被行政拘留5日
泉州網5月2日訊(記者 陳祥木 林志安 通訊員 郭志強)惠安一男子為了好玩在微信群發布一段涉及割頭等血腥暴力活動的視頻,因此被惠安警方處以行政拘留5日。據悉,這是惠安警方今年開出的首張「反恐罰單」。日前,泉州市公安局網安支隊在日常巡查中,發現一名網民在某微信群裡發布了一段涉及割頭等血腥暴力活動的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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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島人注意!這樣「罵人」違法!一男子因此被拘留7天
據悉,李某發布的朋友圈對微信號內所有好友公開發布的,發布該朋友圈時他的好友人數有七百人左右。法院判決近日,法院經審理,判決李某以不屏蔽任何人的方式公開發布微信朋友圈向張某賠禮道歉、消除影響、恢復名譽,發布的道歉內容至少保留十日。公開道歉2020年8月7日,李某在朋友圈發布道歉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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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100人微信群有色情圖,群主將被拘留?官方回應來了!
網傳圖片顯示@央視新聞發布微博:「凡是超過100人的微信群,有明顯涉及色情圖片或視頻,群主及管理人員將被處以7-15日行政拘留。」4年9個月江西省一女子何某通過微信邀集50餘人加入其創建的微信群,並利用手機APP邀集群內成員進行賭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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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微信群轉發詆毀城管信息被拘留
周某被送到拘留所執行拘留。廣西新聞網通訊員 吳鎮全 蘇剛供圖周某轉發的信息。廣西新聞網通訊員 吳鎮全 蘇剛供圖廣西新聞網宜州訊(通訊員吳鎮全 蘇剛)4月23日,宜州一男子怎麼也沒想到,自己只是為了活躍微信群的氣氛,隨意轉發了一條信息,竟然被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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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100人微信群有色情圖,群主將被拘留?謠言
8月17日,網傳圖片稱「@央視新聞 發布微博,『凡是超過100人的微信群,有明顯涉及色情圖片或視頻,群主及管理人員將被處以7-15日行政拘留』」。不過,微信群有色情信息群主不一定會被拘留髮布色情信息的肯定會受到法律的處罰販賣淫穢物品的更會收到法律的重罰男子在微信群傳播淫穢信息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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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100人微信群有色情圖,群主將被拘留?謠言!
8月17日,網傳圖片稱「@央視新聞 發布微博,『凡是超過100人的微信群,有明顯涉及色情圖片或視頻,群主及管理人員將被處以7-15日行政拘留』」。不過,微信群有色情信息群主不一定會被拘留髮布色情信息的肯定會受到法律的處罰販賣淫穢物品的更會收到法律的重罰男子在微信群傳播淫穢信息被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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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城區一學生家長辱罵老師被拘留!在微信群連發29條侮辱語音……
近日,違法行為人張某與其子所在班級老師李某就張某之子教育責任問題產生爭執,隨後張某在42分鐘內,在的班級微信群(群內83人)中連續發送帶有侮辱人格字眼的語音達29條,進行侮辱攻擊,不但對李某身心及名譽均造成損害,也形成了一定惡劣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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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裡罵人?判了!
武某在憤怒之下於6月30日,在兩人共同的微信群中,用自己新註冊的微信小號發布了一條極其侮辱蔣某的微信信息,其內容語言低俗不堪。隨後,便退出該微信群,並將註冊微信號使用的手機卡抽出扔掉。隨後,被告武某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承認了自己在微信群內侮辱蔣某的事實,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5日。後雙方因賠償問題未達成一致,蔣某以武某毀損其名譽為由向嘉祥法院起訴要求武某向其在所在群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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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口一男子在微信群發布辱罵交警視頻被拘
來源:營口市交警支隊 在這個網絡發達的年代不少人喜歡在網上暢所欲言還謂之「言論自由」但網絡並不是法外之地發表不良言論也應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期間,接網友舉報稱有人在某微信群內辱罵執勤民警,言語不堪。網友舉報:群內有人發視頻辱罵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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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微信群裡罵人?判了!
武某在憤怒之下於6月30日,在兩人共同的微信群中,用自己新註冊的微信小號發布了一條極其侮辱蔣某的微信信息,其內容語言低俗不堪。隨後,便退出該微信群,並將註冊微信號使用的手機卡抽出扔掉。蔣某發現後,於當日下午向派出所報案。隨後,被告武某主動向公安機關投案,承認了自己在微信群內侮辱蔣某的事實,被公安機關處以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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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區微信群裡罵業委會主任:公開道歉並賠償2300元
一男子微信群裡多次辱罵他人被起訴!微信群裡辱罵甚至污衊他人洩憤,逞一時口舌之快卻構成名譽侵權。9月10日銀川金鳳調解一起名譽權糾紛案件。被告馬某某在小區微信群辱罵原告趙某某,侵害趙某某的名譽權。趙某某一紙訴狀將其告了,馬某某被判決公開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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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石嘴山 | 男子微信群發語音辱罵民警,被拘留8天!
原來有人在微信群裡發表言論辱罵警察......在太沙工業園區工作時發現周某用手機拍攝交警路面執法的視頻並為其他貨車司機通風報信已將視頻發送至約有二十餘名司機的微信群中以便通知其他司機躲避交警處罰隨後民警對周某進一步詢問時發現其所在微信群中有一楊姓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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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發布不實言論擾亂公共秩序 一男子被濰坊警方傳喚拘留
齊魯網·閃電新聞2月13日訊 2月13日,濰坊昌樂縣公安局查處一起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案件,嫌疑人趙某勝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5日。經公安機關調查,該嫌疑人趙某勝(男,1985年出生,臨朐縣某鎮人,現住昌樂城區某公寓),曾聽朋友說昌樂某小區被縣醫院拉走一人後,編造「某小區今下午有一例,被拉到人民醫院」、「確診了,從武漢來的,一開始隱瞞」等不實言論發布在某工作微信群內。隨後,該信息被他人多次轉發,嚴重擾亂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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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潭一業主微信群裡罵人 被判公開道歉
同是小區業主,卻因矛盾在微信群對對方進行辱罵,最後還因此惹了官司。近日,平潭法院審理了一起民事案件,判令當事人賠禮道歉。小芳(化名)和小婷(化名)是同一小區的業主,小芳還是該小區的業主委員會成員。2019年10月17日下午,小婷因不滿作為業委會成員的小芳在涉及小婷的物業糾紛中的處理方式,便在小區業主微信群(該微信群有271人)發布了一定數量帶有侮辱性言語的語音,以發洩不滿情緒。2020年1月10日,小芳以小婷毀損其名譽為由向平潭法院起訴,要求小婷向其賠禮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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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微信群的群主將被拘留?警方發聲了
近日,網傳圖片稱:@央視新聞 發布微博稱,「即日起,凡是超過100人的微信群,有明顯涉及色情圖片或視頻,群主及管理人員將被處以7—15日行政拘留」。雖然不會輕易被處以行政拘留但也不代表大家可以在微信群、QQ群裡隨意胡來!微信群不是法外之地,誰建群誰負責2017年9月7日,國家網際網路信息辦公室印發規定,要求網際網路群組建立者、管理者應當履行群組管理責任,依據法律法規、用戶協議和平臺公約,規範群組網絡行為和信息發布,構建文明有序的網絡群體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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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吐槽」也犯法?南陽男子在微信群詆毀他人被判公開道歉!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段偉朵 通訊員 王崇微信群並非法外之地,言論不當同樣構成侵權!2日,記者從鎮平縣人民法院獲悉一起微信群「吐槽」引發的官司。不過,倆人隨後因合夥發生糾紛,自2017年8月份開始,林某開始在南陽某95人的武術交流群發布針對王某的相關言論;2017年9月份,林某又開始在南陽某61人的同行友誼群發布針對王某的相關言論,並把在某董事會群發布的有關王某言論的截圖轉發到某同行友誼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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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群辱警還拒不刪除,洛陽男子被拘留
大河報·大河客戶端記者 李曼 通訊員 田貝貝 今日,記者從洛陽交警獲悉,近日洛陽交警伊濱大隊接群眾舉報:微信名為「遙***想」的網民在微信群發布辱警言論。接舉報後,大隊立即展開調查並鎖定違法嫌疑人田某某,將其傳喚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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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喜歡在微信群裡髮長語音的同事,被辭退了
幾天前,老闆在公司微信群裡發了一條行業信息,讓每位員工看完後說出自己的看法和感受。各員工紛紛發表了自己的看法,一圈看下來,大部分員工一律都是用文字表述,只有一人偏偏用了語音。 一條又一條…明晃晃的扎眼,這時候老闆的心裡是怎麼想的,已經不言可喻了。剛開始他發的幾條語音,還有人耐心點開聽,但是接下來他發的幾條語音明顯就沒有點開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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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兩人,微信群內辱警!被拘留
然而,就有這麼幾個人,僅僅因為車輛違停被交警貼條處罰就心生怨恨,並且在微信群中公然辱罵交警執勤人員,以至於微信群內的群眾看不下去了,直接將其舉報給了警方。當晚,相某在小區業主微信交流總群(微信群內有500人)公然發布辱罵公安交警執勤人員的言論,劉某在群內看到後,在沒有調查核實的情況下,跟風附和,也在群內跟隨相某一起辱罵交警執勤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