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玖富最新消息#近日,關於玖富金融退出P2P業務的事件在發酵,而玖富金融是否具備運營「網絡借貸中介服務」資質卻遭到質疑,因此我們也查詢了玖富金融所隸屬的公司主體信息發現,其公司行業分類並非是金融類,而是科技推廣和應用服務行業,說白了就是一個科技類公司,並非是金融類公司。
在我們查詢的過程中,依據玖富金融官網域名的備案主體,我們查詢到該公司的經營範圍內沒有按照2016年發布的《網貸暫行管理辦法》第二章備案管理中第六條規定,在其經營範圍內明確「網絡借貸中介服務」字樣,甚至在其經營範圍內我們沒有發現與金融相關的業務,也可以說如果按照相關規定對於玖富金融實際經營業務定性的話,玖富金融就存在非法經營的行為。
在我們查詢的過程中發現在玖富金融所隸屬公司旗下有另外兩家公司,而兩家公司同樣數據科技推廣類的公司,而他們經營的卻是蠟筆分期,而且另外一家公司目前也屬於一家科技推廣類的公司,而經過我們仔細核實,玖富金融主體確實存在實際經營業務與工商部門核准的業務部一致。
在我們查詢的時候發現,玖富金融主體公司在十月份因拖欠工資被罰,在2020年的一起民間借貸糾紛中被法院凍結銀行存款269541.85元或查封、扣押同等價值的其他財產,而且經過查詢我們發現該公司多次被凍結資產,而且在玖富金融所隸屬的玖富金融APP和蠟筆分期APP所運營主體均未按照相關規定在其經營範圍明確「網絡借貸中介服務」字樣,同樣存在涉嫌非法經營行為。
因此,我們質疑玖富金融實際經營業務與被核准業務不一致,涉嫌非法經營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行為,所以我們作為一個中國公民要求當地相關部門進行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