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內協議範本(婚內財產約定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否則無效)

2020-12-17 立馬說法

這是立馬說法推送的第480期法律常識

前言

Foreword

根據《婚姻法》第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夫妻財產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如沒有書面財產協議,除非雙方均認可或有證據足以表明存在財產約定合意,否則無法認定夫妻財產約定成立。因此,如想要就夫妻財產作出特別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協議的形式;

婚內協議範本

HUN QIAN XIE YI

婚前協議

男方姓名:年齡:籍貫:

戶籍地:

聯繫方式:

現住址:

女方姓名:年齡:籍貫:

戶籍地:

聯繫方式:

現住址:

(人名應當是與其本人身份證、護照等有效身份證件上所載名字一致的全名。如果是中國公民,應附上本人的身份證號碼,如果是非中國公民的,則應附上其他有效身份證件的名稱及準確號碼,如美國護照、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等。)

男、女雙方於某年某月某日辦理結婚登記。現經協商一致,就夫妻之間婚前以及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相關財產事宜進行約定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主要條款:

1、財產約定

可選擇:原則上為各自所有、部分約定為共同所有,或者原則上為共同所有、部分約定為個人所有。

若原則上為各自所有、部分約定為共同所有:

男、女雙方確認:除明確約定為夫妻共有的財產或直接登記為雙方共有的財產以外,雙方結婚前及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其他財產,無論是何時以何種方式獲得的,無論誰出資,無論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是否有共同還貸、是否存在共同生產/經營/投資等任何情形,且無論另一方是否知悉該等財產的存在,各自名下登記的或者各自保管或掌握的一切財產,該等財產或者因該等財產產生的任何收益(包括但不限於孳息、自然增值、生產/經營/投資收益、交易所得對價),均為各方的個人財產,歸各方單獨所有,任何時候都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對約定為夫妻共有或者登記為共有的財產具有共同、平等的處置權;雙方對各自名下的個人財產均有完全自由、獨立的處置權,對該等財產的處置無需徵得對方同意,對方亦無權幹涉。

若原則上為共同所有、部分約定為個人所有:

除明確約定為一方個人財產的情況以外,男女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的其他財產均為夫妻共同財產。雙方對共同財產享有共同、平等的處置權;對約定為一方個人所有的財產,該方對個人財產享有完全自由、獨立的處置權,對該等財產的處置無需徵得對方同意,對方亦無權幹涉。

2 債務約定:

2.1 男女雙方確認,截至本協議籤署之日,雙方不存在任何共同債務,對於一方所負的債務,無論是婚前或婚後產生,在誰的名下則由誰全額承擔,與另一方無關。

2.2 如經法院判決或調解等司法途徑確認一方確需對外共同承擔另一方的債務的,則該方在償還債務後有權就己方承擔的全部債務、或者超過己方承擔份額的部分向另一方追償,另一方應在收到通知後的10日內一次性支付完畢。另一方未能按期支付的,應按照年利率24%的標準支付違約金,並賠償實際償債一方因此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公證費、鑑定費、差旅費等。

3 其他

3.1 男女雙方自願籤署本協議,接受本協議的約束。各方籤訂本協議時已經明確全部的權利義務內容,並明確本協議是對哪些財產歸一方個人所有哪些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做出的夫妻財產約定,而不是以登記離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協議離婚為條件的財產分割協議。

3.2 雙方確認,無論本協議約定的各項財產是否已經按照約定完成交付或完成所有權人變更/轉移登記,本協議關於財產的所有約定均不得因任何原因撤銷,即雙方均明確放棄任意撤銷權。

3.3 各方籤訂本協議書時,意思表達獨立、真實、合法、有效,無智力及精神異常及欺詐、脅迫、重大誤解等情形存在。

3.4 在履行本協議的過程中若發生爭議,雙方應當友好協商,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人民法院起訴。

3.5 本協議一式兩份,男女各執一份,自雙方籤字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為籤字頁。)

男方(籤字): 女方(籤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雙方應以正楷籤字,同時按上手印,落款處的日期應以漢字的大寫書寫,寫明籤字當天的日期)

1、內財產協議中涉及到需要辦理變更登記的財產(如房產過戶/加名、車輛/股權過戶等),切記、一定、務必在協議籤署後及時辦理變更登記,因任何原因暫時無法辦理變更登記手續的,切記、一定、務必對婚內財產協議進行公證。

2、如您對本協議範本的條款有疑問、拿不準是否能直接使用,或者本協議範本不能幫助您解決具體問題,請付費請專業律師量身定做。

END

相關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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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內財產分割協議效力分析
    就當尊重夫妻之間真實的意思表示,按照雙方達成的婚內財產分割協議履行,優先保護事實物權人,不宜以產權登記作為不動產權屬的唯一依據。、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生活中,夫妻一方為了家庭關係的存續,而與另外一方籤訂了以限制離婚為條件的協議,比如一方提出離婚則財產全部歸另一方所有。我國婚姻法實行男女雙方結婚自願,離婚自由的制度,故以限制他人離婚自由為條件的協議,因違反法律規定以及公序良俗而無效,但某一條款的無效,並不當然否定其它條款的效力。婚內財產分割協議在無其他無效情形下,自籤訂時即發生法律效力。
  • 籤「離婚協議」還是「財產協議」?效力完全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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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在婚內約定財產協議是否有效
    夫妻在婚內約定財產協議是否有效?能不能反悔?她打電話問我怎麼辦,我給她出了個建議,暫時不離婚,留婚察看,雙方籤一個財產協議,約定現有的所有財產都歸尹妮所有,如果張君再有任何婚內出軌行為,夫妻共同財產全歸尹妮所有。我幫她擬寫了一個詳盡的財產協議,一式三份。他們各留一份,一份留我的律所備案保存。希望這份約定能給尹妮吃一顆安心丸,能夠約束她老公不再胡來,能夠好好珍惜這個家。
  • 淺議「婚內協議」約定的內容是有效,還是部分有效部分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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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內債務處理的相關法律規定
    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如上所述,我國婚姻法對夫妻財產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無約定的按照法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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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深離婚律師起草《婚前財產協議範本》最新版
    ​本網9月4日訊婚前協議是指將要結婚的男女雙方為結婚而籤訂的、於婚後生效的具有法定約束力的書面協議。婚前協議是為了在結婚以後減少不必要的財產糾紛,對雙方各自的財產和債務範圍以及權利歸屬等問題做出約定,婚後按照相應的約定執行。婚前財產協議的籤訂需要多方面的考量,對相關的訴求和細節進行綜合後對協議進行書寫,從而保證協議具有法律效力並可以通過它來解決糾紛,這裡我們為大家提供婚前財產協議範本供大家使用。
  • 婚內籤訂忠誠協議,出軌丈夫卻不認!律師:合同有效,必須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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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證後的婚內財產約定協議能否撤銷
    公證後的婚內財產約定協議能否撤銷 2020-12-18 00:10 來源:澎湃新聞·澎湃號·政務
  • 丈夫因婚內出軌與妻子籤署忠誠協議,法院竟認定忠誠協議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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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家都知道離婚分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在協議離婚中,夫妻在離婚時會在離婚協議中作出一些約定,由於缺乏法律知識,有些約定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性規定屬於無效約定,這類約定對當事人沒有法律約束力,所以當對方違反這類約定時,也無法追究其法律責任。一、離婚後一定期限內不得再婚?
  • 夫妻婚內財產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婚後二人籤訂了一份《保婚協議》,約定上述房子和車輛為夫妻共同財產,並註明「若楊某提出離婚,本協議無效」。協議籤訂一年後,楊某起訴離婚,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保婚」協議,而「誰提出離婚,誰就淨身出戶」,往往成為婚內財產協議中的恩愛信諾,以使得雙方打消離婚念頭,一心一意的經營好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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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合理的婚內協議書是有效的老百姓的思想水平日益進步,所以在結婚後籤署協議書的現象越來越普遍。所以協議書中一旦出現涉及「離婚」的字眼,那這份協議書就是無效的,舉個例子來說,協議中如果提到「雙方一方有外遇就無條件離婚」、「離婚後財產怎麼分配」的字樣,那這份協議就是無效的。
  • 有了保證書、忠誠協議、夫妻財產協議就可以勝券在握嗎?
    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該法條明確規定婚內夫妻對財產的約定是有效的,聰明的你們到這裡應該很清楚該如何選擇了,但是,還不能著急,人一著急就容易犯錯,說不定一不小心您就會掉進自己挖的坑中。
  • 老公出軌,婚內籤訂的「忠誠協議」,為什麼會被認為是無效的
    隨著人們法治觀念逐漸提高,越來越多的夫妻籤訂「忠誠協議」,一方面想藉此穩定婚姻關係,一方面也是為婚姻萬一遭遇不幸「留後手」。但是,在司法實踐中,很多「忠誠協議」並沒有得到法院支持,甚至被認定為無效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