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實驗中學荔灣學校(小學部)位於廣鋼新城內,與華發尚座花園同是坐落在廣鋼新城內同一規劃許可證下毗鄰的建築。為了讓小孩能入讀,不少家長購買了華發尚座花園的房產,其中招先生也是業主之一。
可到了小孩適齡上學,招先生卻被告知無法入讀廣東實驗中學荔灣學校,被統籌安排到了鶴洞小學。對此,招先生認為,荔灣區教育局違反其自身制定的招生方案,變相剝奪了小孩受教育的權利,於是他將荔灣區教育局告上法庭。
目前廣州鐵路運輸法院已受理了該案,此外,記者了解到,招先生的另一身份是本屆廣東省人大代表。
業主為小孩申請轉學被拒絕
2017 年,招先生在華發尚座花園購置房產,2019 年 7 月,招先生一家人的戶口從白雲區遷入了荔灣區華發尚座花園。在 2019 年 7 月,招先生向廣東實驗中學荔灣學校(小學部)提交兒子的入學報名資料,但該校以 " 需要在 2019 年 5 月 18 日遷入戶口的適齡兒童才能入學 " 為由拒絕。
因無法就讀該校,招先生將兒子送回老家就讀一年級,想著二年級再轉學回來。到了 2019 年 12 月,招先生向上述學校遞交了轉學入讀申請,可得到的回覆是 " 學校不接受插班生 ",拒絕了其小孩的轉學入讀申請。
記者從行政起訴狀獲悉,在今年 5 月,招先生再次向廣東實驗中學荔灣學校(小學部)遞交轉學入讀申請,學校收取資料之後未及時予以回復。經多次敦促,該校負責人口頭答覆稱,學位應由荔灣區教育局統籌安排,學校沒有自主決定權,再次拒絕了轉學入讀申請。
因學校拒絕接受轉學入讀申請,招先生曾向荔灣區教育局投訴,荔灣區教育局對此作出書面答覆,表示可以提交相關轉學資料給戶籍對應服務地段學校,審核通過後由荔灣區教育局就近統籌安排公辦學位。
可到了今年 8 月 11 日,招先生收到荔灣區鶴洞小學的簡訊通知,告知招先生的兒子已被安排轉學到鶴洞小學就讀。
9 月 5 日,新快報記者通過電話聯繫了招先生,招先生告訴記者,明明離小區最近的廣東實驗中學荔灣學校(小學部)有學位,為什麼不接受自己小孩的轉學請求,而是安排孩子去較遠的學校就讀。
根據《2019 年荔灣區小學一年級招生工作方案》規定,小學生就近入學是指相對就近入學,有四類入學情況,分為學位分配按 " 人戶一致 ",以實際居住地為依據入學;按學校服務地段對口入學;統籌安排入學;來穗人員隨遷子女入學。
招先生告訴記者,根據規定," 人戶一致 " 的入學情況變成統籌生需要滿足條件,如前業主已佔用名額,所在地段學校沒有學位," 可現在相毗鄰的學校還有學位,也沒有前業主佔用,自己小孩卻被成了統籌生,這違背了就近入學的原則。"
教育局稱沒有學位接受 家長狀告區教育局
此外,就廣東實驗中學荔灣學校(小學部)的學位情況,招先生還申請了信息公開,得到的答覆是廣東實驗中學荔灣學校自 2019 年 9 月開辦,其中小學部辦學規模為 36 個班,一年級按照 6 個班招生人數為 270 人。因當年廣鋼地塊樓盤配套學校只有廣東實驗中學荔灣學校正式開辦,為妥善安排符合一年級入讀條件的廣鋼新城業主子女就近就讀,該校已增加 2 個班,超出辦學規模招收了 317 人。基於學校現有辦學條件,沒有學位接受轉學生。
對此 " 沒有學位接受轉學生 " 說法,招先生表示不予認可,《2019 年荔灣區小學一年級招生工作方案》規定,公辦小學不準以任何藉口拒絕接收本服務地段應接收的學生,小學班額原則上不少於 40 人,不超過 45 人。各校均要適當預留轉學插班學位,及時做好相關學生的學籍申報、確認工作。
" 去年一年級 8 個班,人數為 317 人,平均每班人數不足 40 人,明顯低於招生方案的標準,這意味著還有剩餘的學位。" 招先生說,該校在有較多學位的前提下,拒絕所在地段的適齡兒童入讀,剝奪適齡兒童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力。
為此,招先生以兒子為原告,自己作為法定代理人提起了行政訴訟,將荔灣區教育局告上法庭,請求撤銷荔灣區教育局將原告轉學(統籌)安排至第三人處就讀的具體行政行為,並判令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為。
記者了解到,家長招先生是本屆廣東省人大代表,目前,廣州鐵路運輸法院已經受理了招先生的起訴。
" 被拒絕轉學 " 不是個例
在採訪過程中,記者了解到,有著招先生同樣遭遇的業主不是個例,而是廣鋼新城多名業主均遇到 " 小孩被拒絕轉學需求 "。
招先生說,目前他的小孩在另一家較好學校就讀,自己提起訴訟的另一原因在於其他部分業主也有同樣遭遇,廣東實驗中學荔灣學校(小學部)是華發尚座花園的公建配套,根據就近入學的原則,業主適齡小孩理應可以入讀該學校," 這次通過法律途徑訴訟,希望能為小區的小孩爭取到平等教育權。"
在行政訴訟狀中,招先生附上了荔灣區教育局此前答覆業主的《告知書》,內容明確表示,廣東實驗中學荔灣學校(小學部)與華發尚座花園為同是坐落在廣鋼新城內同一規劃許可證下相毗鄰的建築,無論是從規劃公建配套、還是從就近入學的角度,華發尚座花園 " 人戶一致 " 適齡兒童應首先獲得入讀機會。
而廣鋼新城以北其他新建樓盤業主 " 人戶一致 " 適齡兒童,將按照廣東實驗中學荔灣學校、華南師範大學附屬荔灣小學、鶴洞小學、培真小學、東沙小學的順序進行派位安排。
在採訪過程中,華發尚座花園的其他業主賴女士、林女士表示,自己小孩也是在申請轉學時遭到拒絕,只能統籌安排到鶴洞小學,可自己是符合政策要求,人戶一致。此前該小區的多名業主曾去教育局反映情況,依舊沒有得到解決方案。
就上述問題,新快報記者聯繫了荔灣區教育局,對方表示將向小教科了解情況,之後進行跟進。
【來源:新快報·ZAKER廣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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