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關係是一種三人情緒形態,是所有情緒系統的分子或基本組成單位,是最小的穩定關係系統,更是建構整體社會的基石。」
----Murray Bowen, 1976
上一篇我們分享的是基於二人關係的親疏需求,今天我們談談基於多人關係的三角模式。
01 「三角關係」是什麼?
小學課堂教給我們,在所有的幾何圖形中,三角形是最穩固的。
而在人際關係當中,三角關係卻是最變幻莫測的。
顧名思義,三角關係意味著任何一種涉及三方的人際關係。三角形的每一個都可以代表一個人,或者一群人,甚至是一個物品、或者一種活動。
三角關係會發生在家庭成員之間、朋友之間、同事之間、甚至在國家內部和國際交流中。
在家庭當中,父親、母親和孩子構成了三角關係;在情感當中,丈夫、妻子和小三構成了三角關係;在社會當中,罪犯、受害者和警察也構成了三角關係。
在任意一組三角關係中,總有兩方的關係比較親密,而另一方比較疏遠。
在某些三角關係中,任意兩方都隨時可能組成更加親密的關係,另一方則被排除在外,關係三方角色的變動是靈活的;
而某些三角關係的角色卻是固定的,更加親密的兩方一直都在疏遠第三方,這種現象我們稱之為同盟(下文會提及)。
02 「三角關係」可以解決問題嗎?
三角關係既有積極作用,也有消極作用。
我們在上一篇提到,每個人在人際關係中都有自己最為舒適的親疏程度。一旦關係親密或者疏遠的程度超過承受範圍,人的內心就容易感到焦慮。
這種焦慮之所以產生,是因為我們常常想「我應該如何保持個性,同時又能融入集體?」「我不喜歡這個群體,那我應該和他們保持多遠距離?」
因此,在一對一的人際關係當中,我們的緊張和壓力會不斷增加。
但若是周圍環境有很多人,這種焦慮感就容易被衝淡。
比方說,家庭成員越多,三角關係模式越多,我們傾訴的出口也就越多,家庭內部壓力也就越容易得到緩解。
從這個角度講,人口眾多的大家庭確實比當今的「核心家庭」要穩固得多。
雖說如此,但在實際生活當中,大多數家庭中的三角關係模式反而加劇了家庭內部的矛盾。
因為家庭當中三角關係的產生,往往是因為夫妻雙方的「分化」程度不高,因此很難維持一對一的關係,把注意力集中在二人的事務上。
他們往往會向第三方傾訴,或是討論完全不相關的事情,從而構成三角關係,以此逃避一對一關係的緊張和壓力。
打個比方,有些夫婦在談論孩子、工作和同事時都很融洽,卻刻意避免談論他們自己的感情問題,逃避關係當中的不和諧和痛點。或者他們常常找婚姻外的第三人抱怨自己的感情問題。
這種關係可以數小時、數天、數周、甚至數年。
這正是三角關係帶來的負面影響。
為了平衡人際關係之間的「親密」和「疏遠」,人們在人際交往當中談論不相關的人和事,這本無可厚非。
但如果這是雙方關係的唯一模式,那麼雙方各自的「融合」程度一定非常高,也就是「分化」得不成功。
之所以採取這種相處模式,很可能是因為雙方沒有正視彼此之間的分歧,或者沒有想到解決分歧的好方法,因此只能聊不相關的話題來轉移注意力。
03 「三角關係模式」的2種不同狀態
三角關係一般有2種狀態,平靜狀態與緊張狀態。
在平靜的三角關係中,「圈內」的兩方關係和諧,被疏遠的圈外的一方試圖進入他們的圈子,
這時他可能會引誘「圈內」的一方拋棄原先的親密夥伴,和自己建立新的同盟。
舉一個典型的例子,當父母關係過於親密而忽略孩子時,孩子可能會通過挑撥離間的方式使父母發生爭執,從而使其中的一方和自己建立新的親密關係。
在緊張的三角關係中,「圈內」雙方可能會因為擔心關係過於親密、失去自我而感到焦慮,從而發生衝突,並嘗試拉攏「圈外」的第三方和自己組成同意陣線,這時「圈外」的一方則會盡力避免捲入衝突當中。
一個典型的例子是,當父母發生爭吵時,其中一方會試圖把孩子拉來支持自己,對付自己的伴侶,而這個時候孩子通常會拒絕加入鬥爭。
但若是對於躲避父母矛盾,孩子更希望和父母其中一方組成親密關係,那麼他很可能會加入鬥爭,並和父母其中一方組成新的聯盟。
04 三角關係中同盟的意義
上文我們說到,在角色固定的三角關係中,其中的兩方往往會組成同盟。
同盟關係在家庭中是個普遍現象,我們從出生開始就參與進了最基本的三角關係——「爸爸、媽媽、孩子」,到長大後和同學同事之間,以及進入婚姻後和伴侶之間,同盟關係存在兩個人之外的一切關係之中。
同盟的作用有兩個。
一是為了緩解自身的焦慮,二是為了聯合起來對付第三方。
什麼人會熱衷於和他人加盟呢?
一般是弱小的人,或者在某方面能力以及資源比較稀缺的人,企圖藉助他人的力量塑造良好的自我感覺,增強自身力量以對抗外界。
打個比方,有些人會希望通過他人幫自己實現獨立自主,或者協助自己和強者打交道。這種現象在拼資源拼人脈的娛樂圈和商界特別常見。
此外,我們也許會和一位富有魅力的新伴侶組成同盟關係,從而讓自己感覺到恢復了青春活力,在婚姻當中常常體現為婚外情。
家庭當中常見的一種聯盟關係是父母和家中的「好孩子」聯合起來,共同對抗家裡的「壞孩子」。「好孩子」似乎實現了父母的所有期待,而「壞孩子」則一無是處。這樣,「壞孩子」被當做所有家庭問題的根源,其他家庭成員因此可以忽略自身的不足和缺陷,這種現象就是典型的「替罪羊現象」。
想要打破因同盟而強大的假象,就必須從同盟關係中脫離出來,我們不能為了提高自己的地位,或尋求別人的幫助,而與別人同盟。我們必須堅持獨立自主,根據自己的需要和感受,以個體的身份和別人打交道。
05 三角關係中的各類角色
美國心理學家卡普曼發現,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個這樣的三角戲劇:受害者-拯救者-迫害者。小我會在這三種角色中不停地切換,而當你扮演了其中一個角色時,周圍的人為了維持這個三角的平衡,就會無意識地扮演對應的角色。
舉個簡單的例子,A和B吵架了,這時A不去和B 溝通,反而跑去和C抱怨。這時,A就是受害者,B就是迫害者,C則是解救者。
這種場景下,A和B的關係沒有變好,而C和B之間也有了隔閡。這種消極的間接溝通不僅沒有解決問題,還加劇了關係中的矛盾。
基於以上的例子,我們可以看出,受害者A因自己無助的處境得到了照顧,而迫害者B可以把所有問題都推到A身上,解救者C忙於解救A,因此可以不必關注自我感受和自我狀態。
關係因此陷入一個逃避和指責的惡性循環,所有人都在逃避自己真正應該解決的心理問題。
但若是解救者不再替受害者負責,受害者就沒法再讓其他人幫自己解決問題,因此也會開始對自己負責。
此外,每一段三角關係中角色都是可以不斷變換的,這樣的關係雖有「融合」現象,但相對健康。
而如果一段三者角色基本是固定(比如母親總是受害者、父親總是壓迫者、孩子總是解救者),這樣的關係則存在非常大的隱患,家庭的功能相對紊亂,難以及時做出必要的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