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
兒童誤用雷射筆(雷射指示器),
致使視力永久性下降、
皮膚灼傷的事故時有發生。
最近,
省外一名九歲小朋友出於好奇,
拿著雷射筆照了眼睛幾秒鐘,
導致左眼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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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照射幾秒鐘,9歲孩子左眼瞎了!
事件回顧
小軍今年9歲,10月9日,母親給他買了一支雷射筆,出於好奇,想測試雷射筆的強度,第二天他把雷射筆對著自己的眼睛照了一下,沒想到就是這一照,小軍左眼被雷射筆灼傷,引發左眼眼底黃斑區變性,左眼視力僅為0.04,而視力低於0.05即可定性為失明。
圖為小軍所玩雷射筆同款
那麼,
昆明學校周邊的小商店裡,
是否有雷射筆在賣呢?
記者走訪昆明市場
記者走訪昆明市場
記者:「有沒有雷射筆賣?」
商店老闆:「沒有雷射筆,不給賣,說的是會射到娃娃的眼睛,我們這一片都不準賣了 。」
這位老闆介紹,目前所有小學周邊的商店除了雷射筆,連帶雷射功能的玩具槍也全部被禁了,很多商店之前賣的庫存也全部被收走了。隨後,記者走訪了一些大的文具市場發現,這裡不僅有雷射筆賣,還有專供兒童玩的雷射筆。
文具店老闆:「小孩子玩的話就買這種。」
記者:「這也是雷射筆嗎?」
文具店老闆:「嗯,就是小孩玩的。」
記者:「這種會不會對眼睛有傷害?」
文具店老闆:「沒有,小孩經常買了去玩的。」
記者發現,老闆口中頗受小孩子歡迎的雷射筆並沒有任何包裝,只張貼了一張很小的提示,避免雷射直接照射眼睛,提示還是英文的。
而在另外一家文具店售賣的雷射筆,包裝上明確標註了雷射對人眼睛有害的提示語,且標明這款雷射筆屬於3R類雷射產品。
按照國家標準《雷射產品的安全 第1部分:設備分類、要求》的規定,雷射產品危害程度由低到高依次為1類、1M類、2類、2M類、3R類、3B類、4類,只有1類雷射產品在合理可預見的使用條件下被認為是安全的,允許作為兒童玩具。但需注意,不當使用任何發光產品都有可能損傷視網膜。
對此,老闆卻表示,小孩完全可以玩,包裝上的提醒完全就是危言聳聽。
文具店老闆:「你要說有多大安全隱患其實也沒有,就算射一下兩下眼睛肯定也是沒事的,只是一直照著眼睛一個小時兩個小時倒是不行。」
醫生呼籲雷射筆應嚴格監管
其實,從2016年開始,原國家質檢總局曾組織開展了雷射筆、兒童雷射槍等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其中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兒童類產品中,雷射筆位列第一。那麼,雷射筆對眼睛到底有些什麼傷害呢?
昆明同仁醫院眼科醫生 王淑君:「這就是我們眼球的模型,中間這個小洞洞就是瞳孔,光就是通過瞳孔照進裡面去,照進去光就剛好到達我們的視網膜上,就會傷及黃斑。如果這個光強度很大時間又長,就會把這個燒成一個洞,因為雷射有熱效應,相當於把衣服燒成了一個洞。」
醫生表示,眼睛的視神經旁邊就是黃斑,也就是視網膜上最重要的結構,人們看東西最敏銳的部位,只要黃斑受傷了輕則視力下降,重則失明。研究表明,雷射筆會造成視網膜灼傷,甚至失明。近些年,他們也收治過不少因雷射筆造成視網膜受損的小朋友。
昆明同仁醫院眼科醫生 王淑君:「應該是專業領域的或者有需求的人才能使用,不應該是所有人都能買,就像現在去藥店買處方感冒藥需要登記一樣,雷射筆也應該有嚴格的限制或者登記購買。」
近期,江西省消保委、教育廳也聯合發布消費警示,雖然雷射產品中1類雷射產品在合理可預見的使用條件下被認為是安全的,允許作為兒童玩具,但不當使用任何發光產品都有可能損傷視網膜。
另外,選購兒童玩具時,應仔細查看、確認玩具是否帶有雷射器。正規的雷射產品會標記安全類別,不要購買1類以上或者類別不明的雷射產品作為兒童玩具,使用時切勿直照眼睛或通過光學儀器(放大鏡、望遠鏡等)觀察光束。拆卸或者更換雷射玩具顯示圖案模具時,應有家長在場。
目前,辦公演示所用的雷射筆大多為3R類雷射產品,絕非玩具。嚴禁直射眼睛、幹擾他人正常的視物、指示空中飛行器等。同時,務必確保將雷射筆放置在兒童無法觸及的地方,並做好日常安全防範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