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平市各學段資助政策解讀
根據《福建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辦法(試行)》 (閩教學〔2019〕21號),從2019年秋季學期開始,福建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困難程度,設置特別困難、困難兩個等級。
特別困難,指學生及其家庭完全不能提供基本上學費用,含以下家庭困難類型:
1.建檔立卡家庭學生:持扶貧部門發放的《扶貧手冊》,在「全國扶貧開發信息系統」中具有電子信息檔案。
2.低保(含特困供養人員)家庭學生:學生本人或法定監護人是低保對象,持民政部門發放的有效證件或證明,在民政「最低生活保障(含特困供養人員)信息系統」中具有電子信息檔案。
3.孤兒: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並在「民政信息系統」中具有電子信息檔案。
4.殘疾學生:學生本人持殘聯部門認定發放的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在「殘疾人人口基礎資料庫」具有電子信息檔案。
5.烈士、英雄模範和因公犧牲、一級至四級因戰因公傷殘的軍人、公安民警、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人員家庭子女:經退役軍人事務、公安、應急管理部門認定,持有相應證件,符合《軍人撫恤優待條例》和其他相關文件規定可享受教育優待對象的家庭子女。
6.優撫對象子女:經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認定,法定監護人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優撫對象子女。
困難,指學生及其家庭尚不能完全提供全部基本上學費用,含以下家庭困難類型:
1.殘疾人家庭子女:法定監護人持殘聯部門發放的有效《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在殘疾人人口基礎資料庫中建立電子信息檔案的殘疾人家庭子女。
2.其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法定監護人因公犧牲或因見義勇為犧牲,根據有關文件規定其可享受教育優待資助的子女(學生);或經學校認定,學生本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員因病因災等各種原因導致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
從2019年秋季學期起,我市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現「資助政策全覆蓋」,以上學生從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職教育、高等教育等各學段分別實施以下學生資助政策:
學前教育階段
國家在學前教育階段設立「學前教育政府助學金」,分兩檔實施。
1.資助範圍:公辦幼兒園(含小學附設園、班和特殊教育學校學前班)及取得辦學許可證的民辦幼兒園(不含早教、親子園)。
2.資助對象:一檔為特別困難家庭幼兒(含建檔立卡貧困戶幼兒、低保家庭幼兒、孤兒、殘疾幼兒、烈士子女、優撫家庭等在園幼兒。二檔為困難家庭幼兒(含殘疾人家庭幼兒、其它家庭經濟困難幼兒)。
3.資助標準:2019年秋季學期至2020年秋季學期一檔每生每年3000元。二檔每生每年1000元。
4.申請方式:由幼兒家長填寫《福建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申請及家訪表(學前)》向幼兒就讀學校申請。
5.補助方式:學前教育政府助學金由市教育局委託銀行集中發放到幼兒個人銀行卡。
義務教育階段
◆「四免」資助政策
各小學、初中校學生免除學雜費、免費提供教科書及一年級新生正版《新華字典》、免費提供作業本、公辦寄宿制學校免住宿費。
◆營養改善政策
對農村義務教育公辦寄宿制學校寄宿生、城鄉義務教育公辦寄宿制學校中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低保(含特困人員)寄午餐學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標準進行營養餐補助。學校不發放現金,以食堂供餐形式進行營養改善。
◆生活補助政策
1.補助對象:義務教育學校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學生、孤兒或殘疾學生、烈士或優撫家庭學生。
2.補助標準:寄宿生按小學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標準補助生活費;非寄宿生按小學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按每生每年625元的標準補助生活費。
3.申請方式:無需主動申請,學校採用信息比對認定。
4.補助方式:生活補助費由市教育局委託銀行集中發放到學生個人銀行卡。
普通高中教育階段
1.補助對象: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學生、孤兒或殘疾學生、烈士子女或優撫家庭子女及其它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2.補助標準:
①助學金。一檔:建檔立卡家庭學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學生、孤兒或殘疾學生、烈土子女或優撫家庭子女,按每生每年3000元標準予以資助。二檔:其它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每生每年1700元標準予以資助。
②免學雜費。對以上對象實施免學費,免學雜費標準按照漳平市人民政府及其價格、財政主管部門批准的學費標準執行(不含住宿費)。
3.申請方式:從2019年秋季學期開始受助對象必須通過「福建助學APP」申請,進行量化評估認定。
4.補助方式:
①助學金:市教育局實行按學期集中支付,直接發放到學生個人銀行卡。
②免學費:學校免收學雜費。
中職教育階段
1.補助對象: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學生、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及其他學生。
2.補助標準:
①助學金:對在籍在校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學生、家庭經濟困難殘疾學生(指一二年級學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國家助學金標準予以資助。
②免學費:對中職學校全日制在校一二三年級學生(含技工學校)免除學費。
3.申請方式:從2019年秋季學期開始受助對象必須通過「福建助學APP」申請,進行量化評估認定。
4.補助方式:
①助學金:市教育局實行按月(每月200元)集中支付,直接發放到學生個人銀行卡。
②免學費:學校免收學雜費。
高等教育階段
1.補助對象: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及其他家庭經濟困難本專科學生。
2.補助標準:①對以上學生可申請本專科每生每年8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12000元國家助學貸款,學生在校就讀期間的貸款利息全部由政府貼息;②對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員)學生按每生每年4000元國家助學金標準予以資助(此項資助由所就讀高校實施);③從2016年9月起至2020年,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在本(專)科學習期間,除享受其它政策外,給予每人每年2000元學費獎勵。
3.補助方式:①助學貸款:學生在福建助學「APP」上預申請後,待大學錄取通知書收到後,在農商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國家開發銀行網上申請。②國家助學金:在所在高校申請發放。③學費獎勵:在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申請上報,教育局按學期集中支付,直接發放到學生個人銀行卡。
其它方面
2019年秋季學期開始漳平市戶籍在龍巖市外就讀,未享受資助的建檔立卡家庭學生,可提供相關證明到戶籍所在鄉鎮扶貧辦申請相應補助。
註:以上政策如遇新政策按新政策執行。
漳平市教育局
2020年9月
來源:漳平市教育局、漳平融媒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