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籤勞動合同的後果,從實踐的個案效果來看,對於企業方來說肯定是弊大於利,對於勞動者來說也有利也有弊。
深圳企業法律顧問專業律師,根據勞動合同法的相關規定,並結合實踐經驗,從以下企業方的角度和勞動者的角度,分別來通俗地分析,不籤勞動合同的不同後果。
一、對於勞動者、上班一族來說,如果是企業和你沒有籤訂勞動合同,你可以主張未籤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你好你好,深圳的實踐中,最多可以主張11個月的雙倍工資差額。
但同時,勞動合同也是證明勞動關係的一個重要的證據,當然如果你拿不出勞動合同,你得看一下有沒有其他能夠證明勞動關係的相關證據。
比如說你有沒有相關的這個工卡,或者是工資的收入證明等等。
實際上,在實踐中,有的企業,有的老闆確實是對員工挺不錯的。有的老闆和企業甚至還會給員工遠高於同行業、同崗位的工資水平待遇,有的還會給予不菲的獎金。
但有可能是管理上的疏忽,或者是基於對員工的信任,沒有籤訂勞動合同,這種情況在實踐當中也有不少,但其實勞動者最終也並沒有去主張這個未籤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
二、如果作為企業方,不與員工籤訂勞動合同的後果是,如果員工提起未籤勞動合同,要求支付雙倍的工資差額的勞動仲裁,作為企業方,這個官司肯定是輸的。
作為企業方不與員工籤訂勞動合同,這個後果其實也算嚴重的了,如果支付雙倍工資差額對企業來說也是一個不少的運營成本,特別是對於中小企業來說,這是一個比較大的法律風險敞口了。
所以對於企業方來說,其實是非常建議跟員工籤訂勞動合同的,而且並不需要擔心和勞動者籤訂勞動合同之後,勞動者會拿勞動合同作為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據。
因為即使日後勞動者因為其他事由提起勞動仲裁,他想要證明勞動關係的話,除了勞動合同,他完全可以拿比如說繳納社保證明,或者是工資收入證明,以及參加勞動的一些證明材料來證明勞動關係,也就是說勞動合同並非是唯一證明勞動關係的一個證據。
總的來說,無論是作為企業方還是作為勞動者能夠籤訂勞動合同,從實踐的案例總結來看,其實對雙方來說都是利大於弊的事情。
如果公司和老闆給予勞動者高額的工資和不菲的獎金,或者是對勞動者挺不錯的,但是因為管理各方面原因的疏漏,沒籤訂勞動合同,勞動者還向公司和老闆主張這個未籤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你覺得合適嗎?請在評論區發表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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