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碩
近日,記者從包頭市人社局養老保險中心了解到,近期不少市民對於養老金的計算方法、養老保險關係的轉出程序等熱點養老政策知識進行諮詢。為了讓市民更加方便地了解相關政策知識,市人社局養老保險中心針對熱點養老政策知識進行了解讀。
1
問:養老金是怎麼計算的?靈活就業退休人員和企業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是否一樣?
答:只要是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無論是按靈活就業還是企業職工參保繳費,退休後養老金的計發辦法都是一致的,均按照《關於落實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自治區級統籌有關問題的通知》(內人社發〔2016〕6號)規定計發養老金。養老金水平受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繳費基數、退休時間、退休年齡等因素影響,若靈活就業人員和企業參保人員以上因素均一致,其養老金水平也會一樣,不用擔心因繳費方式不同造成養老金水平的差距。
養老金計算方法如下:
基礎養老金=(退休時上年度自治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指數化月平均工資)÷2×繳費年限×1%
個人帳戶養老金=個人帳戶累計儲存額÷計發月數
對於統帳結合前參加工作的人員,還會依據統帳結合前的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再發過渡性養老金
過渡性養老金=指數化月平均工資×統帳結合前的繳費年限×1.2%
2
問:企業參保人員退休後能領多少錢,能不能測算一下?
答:養老金能領多少,與繳費年限、繳費基數、退休時的社會在崗職工平均工資、退休時的年齡等因素有關,目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網站開通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待遇測算功能,大家可以訪問網址http://si.12333.gov.cn查看。
3
問:退休人員的喪葬費怎麼發放?
答:《關於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後喪葬費計發問題的通知》(內人社辦發〔2016〕283號)規定:在國家公布喪葬費補助金標準之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參保人員因病或非因工死亡,按照上年度自治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個月的標準計發喪葬費。2019年使用的自治區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為6153元,以此計算的喪葬費為24612元。
另外,自2019年1月起,市本級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去世後的喪葬費和撫恤金由各單位自行發放。
4
問: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後,退休人員如何計算養老金?
答: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實施後,將退休人員劃分為「老人」「中人」「新人」三個群體。
「老人」(改革前即2014年10月1日之前已經退休的人員):按照國家、自治區規定的原待遇標準發放基本養老金。
「中人」(改革前參加工作,改革後退休的人員):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累計滿15年的,在發給基礎養老金和個人帳戶養老金的同時,再依據視同繳費年限長短等因素髮放過渡性養老金。為保證新舊制度順利銜接,「中人」的待遇計算設置了10年過渡期,即2014年10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過渡期內退休人員待遇實行新老待遇計發辦法對比,即新辦法(含職業年金待遇)計發待遇標準低於老辦法的,按老辦法計發;新辦法高於老辦法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員(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發放超出部分的20%,以此類推,到過渡期末(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發放超出部分的100%。需要注意的是,老辦法不包含試點期間用個人帳戶計發的掛鈎養老金,退休人員試點期間繳納的養老保險費在準備期結束後一次性退還本人。
「新人」(改革後即2014年10月1日之後參加工作的人員):退休後按月發放基本養老金,同時按規定享受職業年金待遇。
5
問: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帳戶餘額是否可以繼承?
答:《社會保險法》第十四條規定:「個人死亡的,個人帳戶餘額可以繼承。」個人帳戶具有強制儲蓄性質,應屬於個人所有,繼承額按規定一次性支付給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繼承人。《實施〈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令第13號)第六條第二款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死亡後,其個人帳戶中的餘額可以全部依法繼承。」
6
問:參保人員去外地工作的,怎麼轉出基本養老保險關係?
答:如需轉出養老保險關係,申請人要先到轉出地申請辦理轉移,轉出地提供《參保繳費憑證》後,申請人向轉入地提交《參保繳費憑證》及相關申請材料。經轉入地審核、符合轉入條件的,由轉入地出具《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並上傳到人社部「異地轉移接續平臺」或郵寄到轉出地社保經辦機構。隨後,轉出地根據《基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接續聯繫函》和申請人實際繳費情況,出具《基本養老保險轉移接續信息表》、歷史繳費及個人帳戶記帳信息清單,在規定時限內劃轉相關資金。轉入地接收到相關表格和資金後,給予辦理接續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