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蛋糕店在製作蛋糕時將「超級飛俠」玩具作為裝飾物一併銷售,被超級飛俠著作權擁有方奧飛娛樂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近日鹹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被告鹹陽莉莉食品有限公司建設路店賠償原告奧飛娛樂股份有限公司經濟損失及支付的合理費用共4000元。
庭上被告莉莉建設路店答辯稱,他們並不是超級飛俠的生產者。涉案蛋糕上的超級飛俠小玩具是該店在淘寶網上買得。莉莉蛋糕店是主營蛋糕的,並不知道把超級飛俠小玩具放在蛋糕上一起出售是侵犯著作權。
奧飛娛樂稱《超級飛俠》是其歷經三年重金打造的一部全新兒童動畫作品,深受兒童的喜愛。原告對其中多種動漫形象進行了著作權登記,其系列人物動漫形象經電視劇的推廣具有公眾影響力、消費者吸引力,在相關市場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響力。經調查,原告發現被告銷售了未經原告授權的《超級飛俠》系列漫畫形象的「蛋糕」產品,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權給原告造成了經濟損失。
法院調查後認為,原告奧飛娛樂公司系依法成立的動漫文化產業公司,其經營範圍包含動漫內容製作、圖書發行、玩具等衍生產品開發製造、形象授權等,廣東省版權局對涉及本案的8個動漫作品均核發了《作品登記證書》。蛋糕店所銷售商品中的8個動漫作品與原告依法擁有的《超級飛俠》系列動漫形象的著作權相同。因此被告莉莉建設路店銷售了未經原告授權的《超級飛俠》系列漫畫形象的「蛋糕」產品,侵犯了原告依法享有的著作權。
鑑於原告的實際損失及被告的違法所得均難以確定,且考慮被告的主觀過錯程度、涉案作品的知名度,侵權行為的性質和情節等因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四十九條「侵犯著作權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的,侵權人應當按照權利人的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實際損失難以計算的,可以按照侵權人的違法所得給予賠償。賠償數額還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權利人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人的違法所得不能確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據侵權行為的情節,判決給予五十萬元以下的賠償」的規定,酌情判定被告賠償原告的經濟損失4000元,並銷毀全部在售及庫存的侵權商品。
【來源:華商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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