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票管理越來越嚴,這6個發票常識不知道,不是一個合格的會計
1、納稅人取得匯總開具的專用發票,未附發票清單可以嗎?
根據《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第十二條規定: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可匯總開具專用發票。匯總開具專用發票的,同時使用防偽稅控系統開具《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清單》,並加蓋發票專用章。納稅人取得不合格的納稅憑證,不得作為稅收扣除憑證。
2、增值稅專用發票怎麼查詢真偽?
取得增值稅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可登錄全國增值稅發票查驗平臺,對新系統開具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和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的發票信息進行查驗。也可以登錄本地的稅務網站查詢發票的真偽。
3、普通發票開紅字發票時必須收回全部聯次嗎?
根據《發票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十七條規定,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後,如發生符合條件的情形需開紅字發票的,必須收回原發票並註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發票認證期限360天只是增值稅專用發票認證期限的限制,並不是對紅字專用發票開具時間的限制,認證之後,可以隨時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4、保險機構代收車船稅開具增值稅發票時,發票備註欄需要填寫哪些信息?
根據《關於保險機構代收車船稅開具增值稅發票問題的公告》文件規定:保險機構作為車船稅扣繳義務人,在代收車船稅並開具增值稅發票時,應在增值稅發票備註欄中註明代收車船稅稅款信息。具體包括:保險單號、稅款所屬期(詳細至月)、代收車船稅金額、滯納金金額、金額合計等。那麼增值稅發票可作為納稅人繳納車船稅及滯納金的會計核算原始憑證。
5、2019年增值稅發票防偽標誌有哪些變化?
根據《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專用發票防偽措施有關事項的公告》規定:自2019年第一季度起增值稅專用發票按照調整後的防偽措施印製。一、取消光角變色圓環纖維、造紙防偽線等防偽措施;二、繼續保留防偽油墨顏色擦可變、專用異型號碼、複合信息防偽等防偽措施。
6、成品油發票怎麼才算合格?
票面帶有「成品油」字樣,發票「單位」欄應選擇「噸」或「升」,藍字發票的「數量」欄為必填項且不為「0」。成品油增值稅專用發票不支持作廢,僅可申請開具紅字發票,開具成品油專用發票後,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以及銷售折讓等情形的,應按規定開具紅字成品油專用發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