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副科和四級主任科員,毫無疑問選後者更好。
首先工資待遇四級主任科員更高。四級主任科員拿的是副科工資,有車補、十三薪和年終考核績效,各種福利待遇加起來一年至少比事業副科多一兩萬元,地方財政能力好的差距更大,多的有好幾萬。
其次發展空間上公務員遠強於事業編。公務員橫向和縱向的晉升更通暢,有合適的崗位,四級主任科員可以轉實職副科,也可以直接提拔正科實職。即便不能轉實職,也可以通過職級並行晉升三主、二主、一主,在縣區一級到退休前大概率能解決四級調研員即副處工資待遇。而事業副科,在縣區一級基本上已經到天花板,再往上走已經非常困難,因此別說副處,就是提個正科都不容易,前途和錢途都不如公務員。
最後在社會地位上,公務員也明顯高於事業編。四級公務員雖然不是領導,但因為掌握行政執法權力,有一定的提拔晉升空間,普遍比較受尊重,社會地位相對更高。而事業編主要職責是公益服務,沒有行政權力,可掌握的資源不多,實際影響力和社會地位自然就不如公務員。
關鍵是,事業編和公務員工資待遇、發展前景雖然不同,幹得活卻一點不少。特別是在縣區和鄉鎮,事業編當公務員用,這種現象尤為突出。因為存在這種待遇上的差距,很多事業編人員在認清現實後,往往都會選擇考公務員,或者通過各種方式調任行政機關置換為行政編制。有的公務員甚至提拔到事業單位都不去,由此可見公務員之於事業編的優勢。沒有人脈關係做支撐,最好不要貿貿然選事業編。有,最好也不要選事業編,畢竟公務員的優勢在哪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