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嵐山城市建成區建築垃圾運輸車輛的管理,自7月1日起,嵐山城市建成區範圍內禁止「黑渣土車」通行。對使用「黑渣土車」的施工工地,一律由主管部門責令停工整頓,並依法依規追究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的責任,情節嚴重的,禁止參與建設市場招投標。
7月1日上午,交警嵐山大隊聯合嵐山區綜合執法局、住建局組織開展專項整治統一行動,對渣土車主要出沒路段開展整治。同時,深入城區每個建築工地,對不具備資質的清運車輛在建成區作業的,一律查扣;對「黑渣土車」發現一輛、處罰一輛,落實交警、綜合執法、住建、交通「四方處罰」,依法頂格處罰;對於部分施工單位還未按規定要求進行運輸車輛管理的,約談相關負責人,嚴格按照規定要求,規範施工、文明作業,切實擔負起企業主體責任。本次行動,共查扣不符合規定車輛4臺。
今後交警嵐山大隊將聯合綜合執法、住建、交通等部門,除日常查處外,夜間專門安排4臺車輛巡邏,不定期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同時,健全完善監管措施,實現建築垃圾減量排放、規範清運,切實解決建築垃圾汙染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