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歐洲,尤其是西歐的一些種族,作者的腦海中會瞬間浮現出「維京人」、「盎格魯撒克遜人」、「日耳曼人」等等,Barbarian大多被翻譯為「野蠻人」或者「蠻族人」,但是在西方的一些典籍當中,會將這些蠻族人歸為希臘人、日耳曼人。
不得不說,這幫人為歐洲的民族融合做了很大的貢獻,蠻族人鐵蹄肆虐了整個歐洲,他們的移民歷程遍及歐洲的各個角落,對歐洲社會新格局的形成做出了決定性的貢獻。人類生活的重心不再是壁壘森嚴的城市,而是恬淡閒適的鄉村,羅馬帝國的主體上不就鐫刻著眾多的民族符號嘛,這一切都讓西方世界煥然一新。
繼西羅馬帝國之後,日耳曼元素與古老的羅馬帝國交界的地方,又相繼出現了不少新的國家,正是這種文化的結合催生了歐洲璀璨的中世紀文明。
在這種文化氛圍當中,基督教作為新的精神寄託,發揮了關鍵的作用,她為西方的民眾增添了持久的價值觀和處世原則。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也隨之發生了變化,無論是地主和農民之間的關係,還是被迫服兵役的士兵和領主之間的關係,都逐漸地產生了了一種私有制的氣息,封建制度也在這些相繼出現的新王國中發展起來。
蠻族人最早在羅馬帝國的領土上定居。在東徵西討的過程中,羅馬統治者會從佔領地人民那裡收取三分之一到三分之二的土地、住房和奴隸。土地和住房並不是簡單地徵用,而是從相關的收入中提取一部分用來抵扣,比如三分之一的糧食產出等等。
以上是羅馬帝國鼎盛時期的西歐地圖。
但是對於蠻族人來說,情況就有點不同了:汪達爾人侵佔了羅馬尼亞人的土地,撒克遜人驅逐了已經羅馬化的凱爾特人。這個時候,就出現了所謂財產權的轉移。蠻族人在軍隊組織、家庭倫理、小部落當中都有他們自己的制度,但是在物品所有權方面,他們選擇了保留羅馬帝國的財產私有制度。
當蠻族人在羅馬帝國領土上定居下來的時候,他們由自稱為國王的部落軍事首領統治他們,但是對於羅馬帝國來說,這些「統治者」只不過是一個普通的將軍或官員罷了。蠻族的國王承認並且尊重羅馬帝國皇帝的地位,根據締結的聯盟條約,他們被視為羅馬帝國皇帝在本部落的代表。
在羅馬帝國的影響下,蠻族王國的君主權威也出現了一些較大的變化,超越了其對古老部落制度的控制,這個「國家」開始被認為是國王家族的遺產,可以遺留給國王的後代。這就有點像我國古代,堯舜之後,夏朝建立,「家天下」的制度形成。
蠻族的國王保持著皇權的表象,接管了羅馬帝國皇帝的部分權力,並將其運用到自己「王國」的政治結構當中。他們具有一定的軍事職能,除此之外,他們還是自己「王國」的立法者、行政首腦和教會捍衛者。
蠻族國王保留了很多羅馬帝國國家機器的範式,這是他們自身的制度和機構所無法取代的,想要融入歐洲社會,就必須接受這些東西。但是羅馬人遵循成文法,而野蠻人依舊使用習慣法,畢竟他們的國王同時充當著最高法院的角色。
以上是公元496年,克洛維斯國王接受主教的加冕,他史上第一位基督徒國王。
羅馬帝國的皇帝不僅被蠻族國王模仿,還被教會的領袖模仿。皈依基督教之前,蠻族人大都經歷過雅利安文化統治的時期,唯一的例外是法國的國王克洛維斯,他直接跳過了這個階段,跑去皈依基督教了。
基督教對於法蘭克人政權的鞏固有著極為重要的作用,在公元508年左右,法蘭克人和高盧羅馬人正是因為基督教而形成了迅速融合。盎格魯撒克遜人在公元597年左右,肯特國王阿特爾伯特接受了洗禮後,也全盤接受了這種新信仰。
國家與教會保持著良好關係,教會通過意識形態合法地幫助國王統治國家,教會也提供一批訓練有素的人來填補國家的行政機構,那些一開始提到的,在羅馬帝國故土上出現的國家,都籠罩在國王和主教密切合作的光環之下。
吸收了羅馬先進的國家制度,皈依基督教,剔除了原先制度中不合理的部分,保留了一些鞏固君權的糟粕,蠻族人成功融入了歐洲社會,搞起了封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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