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網10月15日消息:因考慮到銀行帳戶交易記錄對自己打官司勝訴不利,鄔某便偽造銀行業務公章,加蓋在自己製作的對帳單上,以為可以躲過還錢「劫數」。為查清「糊塗」帳單,主審法官多次前往銀行反覆取證,識破鄔某詭計。除所借2萬美元需如數歸還外,鄔某日前還因偽造公司印章領刑5個月。
前女友母親討要借款
2005年,鄔某和臺灣來大陸經商的賴女士開始戀愛,於2007年同居。鄔某考慮到要與賴女士結婚等需要,於2009年6月購置了一套房屋。但是世事難料,兩人在2010年分了手。據賴女士陳述,兩人分手主要是因為鄔某沒有收入來源並經常借款。而在鄔所有的欠款中,其中還有一筆2萬美元是從賴女士的母親處借得。鄔某和賴女士分手後,賴女士母親多次向鄔某催討該筆借款,但鄔某卻百般推脫。無奈,2012年年底,賴女士母親將鄔某告上法庭。
賴女士的母親稱,2008年3月份,鄔某提出向自己借款,當時因為還身在臺灣,便通過臺灣地區的銀行向鄔某提供的國內銀行帳戶轉帳。隨後,因鄔某並未在約定期限內及時還款,經她催促,鄔某於2009年6月20日向其出具欠條,承諾在收到房租或有錢償還時將所借之款歸還。法庭上,賴女士的母親提交了2萬美元的匯款憑證。
「我當時住在醫院,欠條是在迷迷糊糊的情況下寫的,而且匯來的這2萬美元我並沒有收到,因為當時我的美元帳戶已經銷戶了。」法庭上,鄔某稱當時銀行卡在賴某手中,所以是賴某拿著銀行卡去銷戶的。
「你有無相關證據提供?」「當庭無法提交,但庭後可以向法庭提供。」不久,鄔某向法院提交了一份銀行對帳單。「這份對帳單我和其他法官研究了半天也不大明白。」考慮到銀行記帳的專業性,趙法官便前往該銀行嘉定支行對此份對帳單進行調查。
糊塗帳單牽出「案中案」
出人意料的是,銀行的工作人員表示,趙法官拿來的對帳單他們也看不明白,並建議法官前往出具此份對帳單銀行的上海分行調查。
於是,趙法官便驅車前往浦東,將此份對帳單交給該銀行查證,並要求銀行再次出具一份鄔某該銀行帳號的對帳單。一個星期後,銀行經查證表示,鄔某提交的對帳單很可能不是銀行出具的。趙法官拿著該銀行出具的對帳單與鄔某的那份比對後發現,帳單的項目類型大多不一致,而且銀行出具的對帳單表明2萬美元已經結匯。
隨後,趙法官組織了再一次的開庭,並當庭對鄔某提交的證據、法院的取證進行質證。根據雙方提交的證據、證人證言和其他事實,法庭依法判決鄔某應歸還向賴某母親所借2萬美元。
面對鐵證,鄔某隻能承認自己提交的對帳單是假的,上面的印章也是偽造的。通訊員高巖潘靜本報記者郭劍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