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十四五」規劃目前尚處於啟動階段,但是繼續深化結構調整仍將是該階段的重點工作任務之一。而能源作為大氣汙染重要來源,其結構調整與優化對大氣汙染治理成效休戚相關。「從整體而言,『十四五』與『十三五』時期相比,煤炭消費佔比將繼續下降,清潔能源佔比將上升近10個百分點。從更長期,我們認為,到2035年,能源結構中,煤炭、可再生能源與油氣將各佔1/3。」自然資源保護協會(NRDC)能源、環境與氣候變化高級顧問楊富強在11月26日舉辦的「2019中國藍天觀察論壇」上如此表示。
該論壇由亞洲清潔空氣中心主辦發起,以「『十四五』展望——協同、深化、突破」為主題,來自政府、科研機構和公益組織等各方代表深入解讀當下大氣汙染治理所面臨的新挑戰,並對「十四五」規划進行了展望。
會上,通過總結「十三五」以來的能源結構調整與大氣治理經驗,楊富強認為,如果能源和經濟發展不轉型,環境便不受保護。而隨著煤炭消耗的降低,空氣品質會有明顯改善。
2019年是 「十三五」規劃的衝刺之年,而接下來又將進入令人矚目的「十四五」規劃階段。楊富強認為,制定目標規劃可以對能源發展以及能源轉型帶來很大約束,有助於能源結構的調整與優化。接下來他結合所在機構的相關規劃研究,對「十三五」和「十四五」時期的能源發展情況進行了展望。
首先,楊富強認為,到2020年「十三五」結束,能源消費總量很有可能會控制在49億噸標煤左右,低於國家50億噸標煤的目標。這一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目標相對容易達成,煤炭消費佔比遠低於國家58%的目標,而天然氣佔比達成政府規定的1%目標尚有差距和困難。
對於即將步入的「十四五」時期,如果由於經濟下行而在環境問題上有所妥協和讓步,或者規劃要求比較寬鬆,則可能對煤炭和石油消耗控制會產生較大影響。因此,楊富強認為,到2025年,PM2.5全國平均濃度應達到30微克/立方米,京津冀區域應達到40微克/立方米,長三角基本達到35微克/立方米,即WHO建議的第一階段的目標要求,汾渭平原達到42微克/立方米。
「我們自己在做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時提出目標約束,二氧化碳排放要在2025年左右達到目標。但是,目前尚沒有聽到『十四五』規劃關於二氧化碳排放和空氣品質的要求,因此,比較令人擔心的是,如果制定的目標很鬆,就會對能源約束或能源轉型帶來很大的實際困難。」楊富強表示。
其次,楊富強預測稱,到2025年「十四五」結束時,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增加,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將減少。據此推測,能源消費總量很可能在2035年或2040年達到峰值。其中,煤炭在我國能源中的壟斷地位將開始動搖,預計到2025年煤炭消費佔比會跌破50%降到47%,「會跌破煤炭業的心理線。」
隨著近些年來的煤控強力動作,煤炭在能源消費結構中的壟斷地位已經動搖,從未來而言,其發展趨勢也是一去而不復返。其重要標誌是 「十三五」時期煤炭消費佔比比「十二五」末期下降了大約8個百分點,楊富強認為,到「十四五」時期,煤炭消費比重也會下降8個百分點。這一時期,除了控煤控油以外可能還要控氣,即對所有化石能源進行控制。
最後,他總結到,整體來講,「十四五」與「十三五」時期相比,煤炭消費佔比將下降,清潔能源佔比將上升近10個百分點。而對所有化石能源進行控制,對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發展途徑,對氣候變化和空氣品質改善也會取得良好效果。
以下為嘉賓主旨演講精華摘要:
楊富強:環境、氣候變化、能源發展,對中國今後幾十年的經濟社會發展至關重要。而對於接下來「十四五」階段的氣候變化以及環境保護,與整個能源發展也息息相關。
關於氣候變化,中國曾在巴黎氣候協議上承諾,2030年碳排放達到頂峰。但是根據目前情況推斷,中國碳排放可以在2025年左右達峰,2030年達峰是比較保守的政府目標,因此政府無論如何可以完成這一承諾。
隨著近些年對空氣品質和環境要求的提升,迫使我國能源轉型成為另一重要目標。如果能源不轉型,經濟發展不轉型,環境便不受保護。這一情況促使我國的煤炭消費總量下降很多。儘管2017、2018年出現反彈,但是2019年總體來講比2013年的煤炭消費峰值節約了3億多噸,這對空氣品質做出了較大貢獻。所以,近幾年呈現出的趨勢是,煤炭消減較多,隨之空氣品質提升也比較多。從「十三五」總結來講,這二者是緊密相關、密不可分的。
如果「十四五」時期,由於經濟下行而在環境問題上做出一些讓步,或者要求比較寬鬆的規劃,可能對煤炭和石油消耗會產生較大影響。所以,我認為到2025年,PM2.5全國平均濃度應該達到30微克/立方米,京津冀應該達到40微克/立方米,長三角基本達到35微克/立方米,即WHO建議的第一階段的目標要求,汾渭平原達到42微克/立方米。而到2035年基本實現美麗中國目標時,PM2.5預計可以達到歐洲的標準,即15-20微克/立方米左右。我們這裡指的是平均指標,並不是300多個城市都達標。
我們自己在做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時提出,二氧化碳排放要在2025年左右達標,來給自己一個目標約束。但是,目前尚沒有聽到「十四五」規劃關於二氧化碳排放和空氣品質的要求,因此,比較擔心的是,如果制定的目標很鬆,就會對能源約束或能源轉型帶來很大的困難。所以,對於我們提出的這一目標是否合理,也歡迎環保方面的專家提出建議意見。
那麼,在這一目標約束下,「十三五」和「十四五」時期的能源發展情況到底如何?關於能源消費總量,我們預測「十三五」時期控制在49億噸標煤,國家目標是控制在50億噸標煤,而前幾年能源界大部分專家都認為2020年可以控制在48億噸標煤。但是由於2018年反彈嚴重,所以,「十三五」結束時48億噸標煤的總量可能難以達到,但是48億噸和50億噸的政府目標之間的49億噸,我們認為很有可能達到,而50億噸的政府目標是一個上限。
在能源消費總量中,我們認為煤炭是總量控制的首要目標,也是二氧化碳排放以及空氣汙染的一個主要汙染源。在能源消費總量中,我們預測十三五結束時煤炭消費量為27億噸標煤,佔能源消費總量的55%,而政府的煤炭佔比目標是58%。目前來看,政府的目標在今年就會突破,到明年年底會比較接近我們提出的煤控目標,因此在煤炭佔比方面有了比較大的改進。
但是在煤炭消費總量方面,我們提的十四五目標基本上是25億噸標煤。目前來看,要達到這一目標比較困難,但是這比政府的目標更高一些,政府提出的煤炭消費量為41億噸,折28億噸標煤左右。政府的這一目標是可以達到的,而且在2013年便達到煤炭消費峰值了。而且2013年也是煤炭二氧化碳排放的峰值,所以之後煤炭的二氧化碳排放峰值不會超過2013年,這已是毋庸置疑的。有人認為,「十四五」時期煤炭還會進一步發展,我個人認為並非如此。
石油方面,我們認為到「十三五」結束,石油佔能源消耗總量的20.3%,是增長最快的,而天然氣會佔到9.2%,但這與國家規定的10%還有差距,也是政府制定的目標中比較激進的,所以天然氣目標目前還沒有達到。
根據我們計算,2013-2018年的二氧化碳排放屬於平臺期,但預計今年二氧化碳排放會增加2%,主要來自石油和天然氣。目前中國在進行煤控和油控,那麼為什麼要進行石油控制呢?目前,空氣汙染中臭氧和揮發性有機化合物VOC排放均超標,臭氧也成為夏天主要的汙染物,並且對人體的身體健康影響很大,而石油是這二者的重要來源。有關報告顯示,石油造成的人員早死亡在中國每年是20萬,煤炭造成的人員早死亡每年75萬,加起來將近110萬人,因此,必須進行石油控制。而且石油消費增長很快,2018年增長了6%,預計今年增長7%。我們認為整個化石能源消費會稍微超過政府原來規定的15%。這一定程度上會促使非化石能源增長的加快。
到2025年,預計我國能源消費將達到54億噸標煤,平均每年增長2.0%,而「十三五」時期的能源增長率是2.6%,因此「十四五」時期的能源消費會有所下降,這也說明我國能源消費總量很可能在2035年或2040年達到峰值。那時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就會增加,化石能源消費比重減少。
煤炭方面,我們預計到2025年煤炭消費佔比會跌破50%到47%,會跌破煤炭業的心理線。煤炭業認為煤炭是我國的主體能源,處於壟斷地位。但是目前來看煤炭在能源消費結構的壟斷地位已經開始動搖了。其標誌就是,「十三五」時期煤炭消費比重比「十二五」末期下降了大約8個百分點,在7.4-8.4之間,我們認為到「十四五」時期煤炭消費比重也會下降8個百分點。所以煤炭在我國能源結構中的壟斷地位已經開始動搖,而且其發展趨勢是一去不復返。
石油方面,我們認為石油會增長,佔到能源總量的差不多20%,但是我們認為石油的對外依存度會提高。因此,從這一問題來看,我們要對石油進行總量控制,增加天然氣。也就是說,在除了控煤控油以外還要控氣,要對所有化石能源進行控制。
但是對天然氣的控制與控煤、控油不同。天然氣的四大分布領域中,第一是建築業,即居民的取暖和做飯。第二是取暖。第三是電力。第四是作為化學燃料。今後要把這個比例顛倒過來,做飯取暖更多要依靠電,而天然氣更多的用作化學燃料,代替石油和煤炭化工,這是非常重要的,效率高汙染少,而且碳排放少。
所以整體來講,「十四五」與「十三五」時期相比,煤炭消費佔比將下降,清潔能源佔比將上升近10個百分點。到2035年,我們認為能源結構中,1/3是煤炭,1/3是可再生能源,還有1/3是油氣。
總之,我國能源發展非常迅速,目前已經在進行油控、煤控,今年年底或明年初可能會出現氣控,這便為可再生能源的發展提供了很好的發展途徑,對氣候變化和空氣品質改善也會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