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小三」請求賠付理所當然?五大觀點女人守護愛情

2020-12-22 房產吐槽哥

自從新婚姻法履行起,爭辯的焦點莫過於離婚後房子產權的歸屬。各地城市均發生了不同情況的離婚分房產事例,這些事例中的絕大多數以房產證上的名字為判別標準。以當前實際狀況來看,不論婚姻中彼此出資構成比例如何,房產證上的署名才是重中之重。

通常來說,情感和諧的夫妻之間即便是共有財富,大多數人也不考慮到公證處把它們進行公證。這樣一來,一旦情感決裂,兩邊對簿公堂之上,女性難免位于越發弱勢的境地。

對此,有女性且提出,自個也出了錢,並且婚後在一起還貸,難道毫無作用?房產吐槽哥很遺憾地告訴你即便如此法院所的判定也不會有精確的分割數額,只有「兩邊議定」、「適合」等含糊性的用詞。

假如房子歸附和女方沒有什麼聯繫,對女人來說,相當於她把最美的歲月支付以後,得到的只是不確定協商賠付,人生最大悲情恐怕也不過如此。

很多人宣稱新婚姻法對女人不公平。有人擔憂這會顯現出多米諾骨牌效應,毀壞本來和睦的家庭,改變原本穩定的婚姻;也有人笑稱,新婚姻法衝擊了丈母娘經濟,還願了婚姻的本質。

假如要來談一談新婚姻法的看法,房產吐槽哥總結概括成以下幾點:

一、誰首付,離婚後房子歸誰

如夫妻一方婚前籤定不動產購買合同,支付了房產首付款,並在房產證上體現其姓名。即使婚後夫妻彼此一起來支出後續有關的費用,法院訴訟時這套房產也歸支付首付方。這意味,哪怕婚後你與另一半一起去還款,房產證上沒名字的話,一切都是浮雲,離婚訴訟時你只能得到恰當的賠付。

二、誰署名,離婚後房子歸誰

一方把房子進行了出售,假如房產證上填寫的姓名是出售者,另一方想要追回這套房產或得到的出售金並不容易;特別是當買房是經過正常程序辦理,有合法的相關手續,追討損失更是難上加難。

不過,假如能夠證明出售的房子為婚姻生活中必要的居所,司法將予以維護。

三、誰父母購房,離婚後房子歸誰

由一方爸爸媽媽全資採購的房產,產權歸屬在其子女名下時,視為贈與關係,法律認定該不動產屬於個人私有。就算是婚後所買,也無法改動這個結果,這種狀況下,愛人不享有產權共享權。

四、「小三」請求賠付理所當然?

婚姻中,一方與第三方非法同居,在該方與同居方結束聯繫所付出的財產,假如當事人家庭後悔請求返還這部分賠償,將不受司法維護;如果要說有什麼區別的話,「小三」和原配的差異在於分割房子的權力區別,前者不能參與,而後者可以參與並酌情要求補償,僅此而已。

五、這種狀況男方仍可離婚

女方私自中斷妊娠進程,男方有權請求離婚。假如男方以女方侵犯生育權利為由提出訴訟賠償,得不到司法上的認可;婚姻中兩邊因生孩子疑問產生分歧,導致互相情感決裂,離婚時,房產將按新婚姻法規進行分割,也就是房產吐槽哥在上文中說到的前三種情況。

現實生活中絕不排除為獲利而成婚或離婚的例子。打房子的主見往後也肯定還會持續出現。房產吐槽哥以為,假如互相愛慕,房子僅僅夫妻之間愛的港灣;互相情感沒有了,房子卻將變成一把刺刀,把婚姻殘存的愛意刺得傷痕累累。「愛情是純真的,婚姻是神聖的,讓我們多一點真摯,少一點套路,持子之手與子偕老!」

相關焦點

  • 新婚姻法對「小三」是如何處罰的?
    那麼,婚姻法對小三是如何處罰的呢?下面,就來一起了解一下吧!一、婚姻法對小三是如何處罰的?實際上,婚姻法裡沒有什麼對小三的處罰,婚姻法是調整夫妻之間法律關係的法律,不是調整合法夫妻與小三之間法律關係的法律。
  • 新婚姻法的試行,究竟給女人帶來了什麼?
    最近民法典在兩會上面通過,除此之外,還有新婚姻法修訂,除了之前的離婚冷靜期的出臺,還多了一個關於婚前財產的界定與說明,一時間在網上迅速的引起熱議。新婚姻法在婚前財產和資產分割方面的主要核心思想有幾點:①婚前財產,如果房車由男方購買,那麼在離婚之後,這部分應該全部歸屬男方,女方不具有財產分割權。
  • 結婚是感情還是交易,看看新的婚姻法
    有多少人因為以為是愛情,卻最後被渣的體無完膚。現在社會,很多人都變的很現實,把物質說的冠冕堂皇,以虛偽的愛來交易。今天我們就來聊聊新的婚姻法對於大家關注度比較高的房產問題,明確婚後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不動產,其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 新婚姻法,婚內有這種行為,小三難以破壞家庭,網友:政策改的好
    當新的婚姻法出來之後呢,小三也得到了一定的程度限制,想要和條件好的男人在一起,從中獲利,就會無計可施。因此有很多網友。都說這個政策改的非常好。當然,現在的婚姻是非常容易破裂的,其中大部分原因還不是因為。
  • 2021年的婚姻法新政策:「付費出軌」,當小三難上加難!
    男人再也不敢隨便在外邊偷吃,女人想要當小三也是難上加難。有了這把「尚方寶劍」,保護了被出軌人的利益,還想要在外搞三搞四,可沒那麼容易了!對於男人來說,出軌是一項費錢費力還敗壞名聲的一件不利的事情,婚姻法的變更更是讓出軌成為一種「付費」行為,想要出軌,先要摸摸兜裡的票子夠不夠。讓男人老老實實栓緊自己的褲腰帶,守住自己的道德底線。而被出軌對於女人來說更是致命的打擊。
  • 「新婚姻法」的開始試行,女性是如何看待新婚姻法的?
    在老一輩人傳統的思想中,結婚就是兩個人搭夥過日子,男人婚後再外努力打拼,女人則是替男人照看好「大後方」生兒育女,扛起一切家務事。但隨著時代的發展,經濟越來越好,結婚也不再像父輩們那樣簡單,中間參雜著很多因素和條件。其中產生社會反映最強烈的只有一樣東西——錢。
  • 林有有插足顧佳許幻山婚姻,新婚姻法會對萬惡的小三判刑嗎
    【法智普法】新婚姻法小三會被判刑嗎不會,因為不犯法,所以不會判刑。婚外情只能受到道德的譴責和約束,可以因為老公婚外情而提出離婚。但構成重婚罪的,可以判刑。新的《民法典》於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及其相關解釋有效時期為2020年12月31日止,屆時與《民法典》相衝突的條款失效,由新的司法解釋頒布替換。對婚外戀行為本身,中國法律並未明文規定。
  • 新婚姻法政策,讓小三無法得逞,這個政策被一致叫好!
    還有外邊的小三有可能也會趁虛而入,不斷的跟你講說他才是最適合你的,你們之間早就沒了感情,然後慫恿你,讓你離婚。這時候的你本來就厭倦了婚後的生活,他的三言兩語你就信了,然後你就選擇了離婚。國家為了改善一下這種情況,就實施了一部新的婚姻法。
  • 懂《民法典》這3條新規的女人,沒有小三敢惹-北京離婚律師信金國
    因為根據以前《婚姻法》的規定,出軌的代價太輕了。別說損害賠償了,離婚時弄不好連房子都分到不到,氣不氣?但是從今往後出軌方在離婚時將受到嚴懲!因為《民法典》施行後,有三條新規,將重點保護婚姻中的「受害者」,牢記這三點,更好保護自己!一、被出軌可以請求離婚損害賠償!
  • 小三不知道毀掉了多少家庭,婚姻法新政策公布,小三要哭了!
    在剛開始的時候會對對方產生一定的幻想,這種幻想也是讓大家把愛情繼續下去的一種動力,如果了解的多了這種幻想也就會慢慢變得透明,到最後完全暴露在自己眼前,很多人可能就會接受不了這個「現實」轉而就去離婚,不過這點大家是可以去理解的,但是有一種大家很是痛恨的現象,就是「小三」的出現。
  • 婚姻法新政策出爐,小三插足難度升級,想帶小三遠走高飛?沒門
    (註:本文為心繫农業獨家原創內容,侵權必究)最新婚姻法出爐,小三今後拿不到錢,也上不了位,網友鼓掌叫好。而今年,婚姻法就來了個規定,如果夫妻一方出軌,並且提出了離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話,那麼就無法離婚。這個政策也就是明擺著說,出軌的一方想要帶著小三遠走高飛是門也沒有了。不過這個政策也遭到了部分網友的質疑,有網友就說,夫妻一方都出軌了,如果不離婚,難道就這樣忍著他的背叛?我看是對兩方都沒好處。
  • 新《婚姻法》的最大顛覆
    所以,女人在一輩子的生活中,必須要擁有一筆只要呼吸就可以領錢的現金流,能滿足這個條件的工具只有自己擁有一份人壽保險最有效!女人千萬不要放棄自己的幸福生活,很多時候,女人為了家、為了孩子、為了丈夫放棄了一切,做起了全職太太,認為有了家、孩子、丈夫就會擁有一切,自己就會無比幸福,但是,現實卻不完全是這樣的,新《婚姻法》的出臺,顛覆了女人的四大希望,網友把顛覆的內容總結為「父母給兒子買房媳婦沒權要」。
  • 最高法發布《婚姻法》司法解釋(三)
    新聞回顧:最高法發婚姻法解釋 父母給兒子買房兒媳沒有份  四川在線2010年11月17日報導:房子越來越重要,孩子越來越嬌貴,夫妻掙的錢越掙越多,伴隨而來的"小三"也越來越令人痛恨……家長裡短的那些事,從2004年婚姻法司法解釋(二)實施至今,出現了不少新情況、新問題,都影響著婚姻家庭生活,而我們的婚姻法在這些年卻相對平穩
  • 小三街頭被打?破壞別人婚姻的小三,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婚姻是兩個人愛情的見證,妻子和丈夫是婚姻中的主體,一段婚姻需要雙方的珍惜和愛護才能長久,而導致夫妻關係破碎最常見的情況就是第三者的插足,受不了誘惑跟寂寞的人們選擇出軌找「小三」,但是「紙是包不住火的」,這樣不被道德法律所認可的關係最終還是會「引火燒身」,導致自己婚姻關係的破裂。
  • 2021新婚姻法規定:很多網友看完之後,為何說不敢結婚了?
    也就是明年,2021年1月開始實行新的婚姻法,網上網友們最在乎的莫過於房產和彩禮的話題,那麼今天我就來和各位說說新婚姻法究竟有哪些改變呢?網上的那些傳言是不是真的?第一部分就是:房產篇我們看到新規中有這麼一條:就是婚前誰購買的房子,婚後一樣還是誰的。我們來說下和現有婚姻法區別在哪些地方:我們現有的婚姻法規定,婚前買的房子婚後共同還貸部分屬於共有財產。
  • 破壞家庭要判刑幾年 新婚姻法對第三者的處理
    現在婚姻中出現第三者的情況也是越來越多,對於破壞家庭的第三者,我國婚姻法有什麼規定及處理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破壞家庭要判刑幾年,新婚姻法對第三者的處理。破壞家庭要判刑幾年 新婚姻法對第三者的處理「婚姻中的第三者」是指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其發生不正當的男女性關係,從而故意導致他人夫妻感情破裂的行為。一方和婚外異性保持不正當關係的行為違反了社會公序良俗,理應受到道德的譴責,但是對於道德層面的懲罰,我們不過多敘述。
  • 主動給男人當「小三」,往往是這3種女人,太不要臉了,老實人別被綠了
    感謝各位小哥哥和小姐姐能看到這篇文章,今天咱們來聊一聊,哪些女人是主動給男人當「小三」的?隨著感情問題越來越複雜,部分女人開始當小三,她們以為找到了真愛,殊不知這一切都是錯覺。一個女人不好好嫁人,守護美好的愛情,非要自甘墮落,去給別人當小三,這是一種什麼思想?那些主動給男人當「小三」的女人,往往是這三種人。
  • 怎麼來看待新婚姻法,女性不願意結婚了?
    2020年出臺的新婚姻法,我們應該理性來看待,其實新婚姻法,更多的是為了保障家庭和諧,降低離婚率。我們來看看新婚姻法的主要內容第一、婚前的財產誰買的就歸誰。第二、婚前給的彩禮如果是離婚或者感情破裂,男方有權要回。
  • 原配將小三告上法庭 要回20萬元「包養費」
    近年來,有關原配與小三的新聞,猶如肥皂劇般幾乎天天上演,既有小三懷孕威逼正室的,也有原配暴打小三於鬧市街頭的……類似劇情時常上演,卻鮮有人懂得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利。本案中的王英是個理智的女人,成功用法律武器,使受傷害程度降到了最低。  四維律師事務所甄祥蘭律師說,這場官司的亮點之一就在於,王英以丈夫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侵犯自己的財產權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小三返還20萬元,可以說是直指小三死穴,通過法庭討要小三所得經濟利益,是對付小三問題的最有效辦法。
  • 新《婚姻法》:對家庭暴力 你可以說「不」
    2001年修改後的新《婚姻法》對此都有相應的條款。3月14日,寧波市律師協會常務理事陳燕律師做客「天一講堂」,以《婚姻與愛情的保護》為題向市民解讀新《婚姻法》。  關於家庭暴力問題  案例:雙方1986年結婚,婚後關係尚可,但男方性格比較孤僻固執,雙方常因瑣事發生爭吵,遇到事情後男方經常會和女方糾纏不清,女方常被趕出家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