貫徹實施《通用規範漢字表》提升語言文字應用規範化標準化水平

2020-12-13 光明數字報

    漢字規範化是加快普及國家通用文字的重要前提,是文化教育事業和信息化建設的基礎性工作。發布實施《通用規範漢字表》,有利於漢字的規範、發展和漢語國際傳播,有利於國家信息化建設和教育、文化、科技事業發展,是利國便民的重要工程。

 

一、《通用規範漢字表》是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重大配套規範,是滿足信息化時代漢字應用需要的基礎性規範

 

    我國現行的漢字規範是20世紀50年代以來陸續制定的,主要有《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簡化字總表》《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現代漢語常用字表》《現代漢語通用字表》等,對規範社會用字和促進中文信息處理髮揮了重要作用,推動了我國教育、文化和科技事業的發展。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國家現代化、信息化事業的快速推進,語言生活發生了巨大變化:一是基礎教育和文化普及的常用字比過去相對集中。二是社會用字量有所擴大,科技用字不斷進入日常生活。三是信息化發展日新月異,新聞出版、廣播影視、郵政通訊、金融保險、醫療衛生、戶籍管理等行業對漢字規範化有了新需求。例如,雷射照排技術的普遍應用,使計算機字庫成為影響印刷出版與信息傳播的重要因素;戶籍、郵政、金融等行業信息存儲和檢索的數位化,使姓氏人名、地名等用字直接關係到相關行業的信息系統建設和政府的公共管理。在新形勢下,過去的規範不能完全適應現代語言生活的需要,且因不同時期的研製原則、技術手段、面對的社會用字狀況不同,存在一些疏漏和相互矛盾之處。在整合優化以往漢字規範的基礎上,制定發布《通用規範漢字表》,進一步提升漢字規範化、標準化水平,適應經濟社會發展,滿足各領域漢字應用需求,關涉國計民生,是漢字規範發展的必然要求。

 

    2000年10月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確立了普通話和規範漢字作為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法律地位。制定與該法實施相配套的漢字規範,滿足現代語言生活需要,是國家語言文字工作部門的職責。《通用規範漢字表》是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必要的配套規範。其發布實施為社會各領域提供了科學適用的漢字規範,為加強語言文字規範管理,促進依法行政,提升政府公共管理服務水平提供了基本依據,為建設規範的社會用字環境夯實了政策基礎。

 

二、《通用規範漢字表》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漢字規範的總結、繼承和提升,是信息化時代漢字規範的新起點和新發展

 

    《通用規範漢字表》是在整合優化50多年來漢字規範成果的基礎上制定的。研製工作歷時十餘載,在深入研討和廣泛徵求意見基礎上,對漢字規範涉及的若干重要問題進行了審慎處理,對新中國成立以來的文字政策和漢字規範進行了全面梳理與總結。

 

    《通用規範漢字表》研製工作始終把握六條原則:一是尊重傳統,注重漢字規範的穩定性。充分考慮與原有漢字規範的銜接,對一些重大問題審慎處理,維護現行漢字系統的基本穩定。二是尊重歷史,注重漢字規範的繼承性。對已有的漢字規範進行梳理、研究,凡需調整之處,都儘可能考慮大眾使用習慣和社會的可接受程度,遵照「約定俗成」的原則審慎細緻地處理。三是尊重現實,注重漢字規範的時代性。根據信息化時代漢字應用的實際需求,對以往的規範進行整合優化,消除相互間的矛盾,修正疏漏,補充完善,體現漢字規範的時代需求和時代特色。四是尊重民意,注重漢字規範的社會性和服務性。研製過程中通過發布公告和座談會等方式,「問計於民、問道於賢」,廣泛聽取社會意見,並在此基礎上,對字表進行了修改完善。五是遵循規律,注重漢字規範的科學性。堅持實事求是的科學精神,遵循漢字發展和應用的客觀規律,運用語料庫技術等現代化手段,充分論證、科學定量、合理分級,吸收社會相關研究成果與實踐經驗,提高漢字規範的科學性。六是充分考慮港澳臺地區和海外華人漢字應用的實際情況,兼顧漢字應用的國際需求,儘量避免擴大差異。

 

    今後,應繼續堅持簡化字的規範,在一個時期內使漢字的形體保持相對穩定,推動漢字的規範化、標準化、信息化,充分發揮規範漢字的主導作用,依法處理好繁體字、異體字的使用問題,保障社會語言生活和諧發展。

 

三、《通用規範漢字表》充分體現了漢字規範的實用性,是社會各領域、廣大專家學者和人民群眾集體智慧的結晶

 

    《通用規範漢字表》研製過程中,先後召開大型學術會議、專題研討會、審議會等120餘次,海內外專家學者4000多人次參與研討,近40個主要用字單位和行業主管部門對研製工作提供資料並提出意見建議,國家語委18個成員單位、有關高校和學術團體都給予積極支持和配合。2009年8月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期間,社會各界和海外人士積極建言獻策。《通用規範漢字表》先後修改90餘稿,是整合優化50多年來漢字規範後的最新成果。研製工作動員專家多、社會參與度高,是新中國漢字規範制定工作中,科學研究深入、透明度高、知曉度廣的一次成功實踐,充分體現了語言文字規範工作的重要性和社會對語言文字應用與規範的高度關注。

 

    《通用規範漢字表》使漢字規範進一步優化,與以往的漢字規範相比,主要有四個特點:一是集多個字表於一體,方便大眾使用。對以往漢字規範進行了整合和優化,根據信息化時代漢字應用和人民群眾社會生活的實際需求,調適了已有各規範之間相互矛盾的地方,用一個字表覆蓋了以往多個字表的功能。二是運用現代化科技手段,科學定量、收字和分級。遵循漢字發展和應用的客觀規律,運用語料庫技術等現代化手段和多種渠道徵集用字等方式,依照科學原則,在現有條件下最大限度地做到收字科學、定量分級合理,努力滿足不同領域的用字需求。《通用規範漢字表》不是封閉的系統,今後可根據語言生活的發展變化和實際需要,在適當的時候進行必要的補充和調整,如補充姓氏用字、科學技術術語用字,增加漢字讀音屬性等。三是增收專門領域用字,適應信息化時代各領域用字的新需求。收錄了較為通用的姓氏人名用字、鄉鎮以上地名用字、與人民生活密切相關的科學技術術語用字和中小學語文教材文言文用字,儘量滿足身份證、戶籍卡、病歷卡等證件製作用字和醫藥、氣象、環境等學科門類用字的需要。例如,為了滿足大眾起名的需要,將「喆、淼、堃、昇」等《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中的異體字調整為規範字,並規定用于姓氏人名。四是梳理漢字的簡繁正異關係,方便海峽兩岸及港澳地區信息交流。考慮中國大陸與港澳臺地區、海外華人的漢字應用的現實需求,以附表的形式梳理和呈現了規範字與繁體字、異體字之間的對應關係,方便海峽兩岸及港澳地區的信息交流和海外華人的漢字應用。

 

四、認真貫徹實施《通用規範漢字表》,促進國家通用語言文字規範化標準化信息化

 

    《通用規範漢字表》的發布實施,是繼1986年國務院批准重新發布《簡化字總表》後的又一重大漢字規範,是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提出的「推廣和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重要舉措。字表的發布實施涉及社會各個領域,與人民群眾的生活、學習和工作息息相關,具有很強的政策性、專業性和社會性。做好字表的發布實施工作,意義重大,影響深遠。

 

    平穩有序地實施《通用規範漢字表》,需要全社會的共同努力。語言文字戰線要通過主動宣傳,引導社會正確理解和使用字表,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廣大語言文字專家學者要主動參與字表的宣傳普及工作。相關部門要積極做好字表的貫徹落實工作,重點做好教育教學、信息處理、新聞出版等領域的實施,確保教材、計算機字庫、漢語工具書等平穩有序地實施字表。

 

    為了更好發揮字表的作用,還要認真做好字表配套標準的研製。例如,根據學生不同學段的學習特點和規律,把一級字表的3500常用字再行分級,以更好適應基礎教育的需要;研究審定字表中每個漢字的讀音,制定漢字的印刷字形標準,以滿足新聞出版、古籍印刷、數字圖書館和博物館建設等需要,掌握漢字國際標準的主動權。(教育部副部長、國家語委主任 李衛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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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教育與普及 -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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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堅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國、全面從嚴治黨的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和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以服務國家發展需求為核心,向國家戰略聚焦,向農村和民族地區攻堅,向社會應用推進,向現代治理轉型,向國際領域拓展,大力推行和規範使用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科學保護各民族語言文字,加快語言文字法制化、規範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提高國民語言能力,構建和諧健康的語言生活,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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