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張然)近日北京市質監局集中發布49項地方標準,全部為推薦性標準,其中新制定45項,修訂4項。新修訂的《體育場所安全運營管理規範 滑雪場所》明確,滑雪人員佩戴頭盔方可乘坐架空索道,在滑雪道上滑行時也需佩戴頭盔。本市24家滑雪場所的安全運營管理將依據新標準全面升級。
伴隨著冬奧會申辦成功,滑雪運動受到越來越多市民的喜愛。5年內,國內滑雪場所數量增長110%達到568家;滑雪人次也達到了1250萬人次。本市共有大小滑雪場所24家,一些滑雪場所存在制度規定不健全、管理不到位、設備設施老化甚至無人監管等問題。此外,全國範圍內無論是雪場還是滑雪者,安全意識相對淡薄,近年來,已發生多起滑雪者因頭部撞擊安全防護網立柱或其他障礙物,導致嚴重受傷甚至死亡的悲劇。
新修訂的標準在基本要求中提出「頭盔要求」——設有架空索道的滑雪場所,應實行滑雪人員佩戴頭盔方可乘坐架空索道的管理措施。同時提出滑雪人員在滑雪道上滑行時需佩戴頭盔。經營者應對營業區域進行巡查,清除隱患,重點區域加大巡查頻次。滑雪場應設有救助室,並有專人值守。同時應配備雪地救援擔架、雪地摩託、急救箱等專用急救設備。有高級雪道的場所宜配備船形救生艙。此外,新標準還規定了滑雪場所教練員應依法持證上崗,並且不少於5名。滑雪場所應配有救護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