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號曾撰文做點實事太難!大V實名舉報韓紅基金會有「貓膩」!寒了誰的心?關於韓紅愛心慈善基金會被舉報違法一事,北京市民政局20日回應了。
回應中稱,2月13日,我局收到微博帳戶司馬3忌發來的舉報材料,反映北京韓紅愛心慈善基金會存在違法行為。經調查,韓紅基金會自成立以來,總體上運作比較規範,特別是在抗擊疫情中做了大量工作,應予以支持和肯定。但也發現部分投資事項公開不及時,在未取得公開募捐資格前有公開募捐行為。我局已要求韓紅基金會限期改正,依法規範運作。時值全國疫情防控的特殊時期,我局將加強對慈善組織的監督管理服務,動員慈善力量依法有序參與防控工作,並及時回應社會對慈善捐贈工作的關切。希望全社會營造良好監督環境,促進慈善事業健康有序發展。
非常時期採取非常辦法,官方各打50大板的回應表面上做了合理處罰,但實際上是支持了韓紅基金會。疫情以來,韓紅基金會做了大量的抗災工作,韓紅本人也為此付出了太多,這種精神值得每一個人去肯定、認可。對韓紅在國家危難時刻表現出來的軍人本色令人敬佩。
對於官方的回應,曾經舉報韓紅的司馬3忌不但不死心,還申請了覆審。根據民政部印發的《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受理投訴舉報辦法(試行)》規定,登記管理機關對受理的投訴舉報應當依法調查核實,並及時將處理結果以口頭或者書面形式(包括數據電文)告知舉報人,舉報人身份信息或者聯繫方式不詳以及處理結果需保密的除外。對被投訴舉報對象予以行政處罰的,應當依法將行政處罰結果向社會公布。對於不屬於登記管理機關職責範圍的投訴舉報,能夠確定主管部門的,應當及時移交其他部門,或者告知舉報人該部門名稱,不能確定的,應當向舉報人說明情況。投訴舉報事項應當通過訴訟、仲裁、行政複議等法定途徑解決或者已經進入上述程序的,應當告知舉報人通過法定途徑解決。
也就是說司馬3忌通過政複議的法定途徑解決。此外,司馬3忌對於北京市民政局的回覆,認為其存在對於被舉報事項的調查,與客觀事實不符;對於被舉報人的行政違法行為,適用法律錯誤等行政不作為現象。司馬3忌還認為北京市民政局的處理意見,明顯存在故意包庇被舉報人違法行為,屬於典型的行政不作為。作為慈善公益社會組織及基金會的行政主管機關,北京市民政局的故意包庇縱容行政違法行為,肆意枉法調查處理,是我國慈善行業長期存在的欺詐及違法現象的根本原因。言辭之間,對於官方回復極為不滿。
據了解,司馬3忌實名舉報名為楊宏偉,微博認證為知名網際網路資訊博主,擁有72萬餘人的關注。對於司馬3忌舉報韓紅基金會的事,輿論一邊倒的支持韓紅,很多人都相信韓紅是一個好人,覺得司馬3忌心懷不軌,簡直壞透了。
眼下最重要的戰疫是抗擊新型冠狀病毒,在此危難時刻,對援助一線的志願者進行舉報,就算所述屬實,時機選的也不是時候,不但會傷了志願者的心,也傷害了許多善良人的心,這對眼前的頭等大事——抗擊疫情非常不利,更沒有做到「大局意識」。不管是黨內人士還是黨外人士,大局意識是每一個人都應該具備的,只有人人做到大局意識,才能攻堅克難任何困難。因為社會的團結穩定是公眾共同努力的結果,不是某一個群體能夠做到的。
司馬3忌看上去是伸張正義的舉動,卻由於自己的大局觀不到位,而阻礙了抗擊疫情。雖然在現行法律的框架內他並不違法,但他的舉動卻遭到了世俗公約的譴責。本編想告訴該名博主,作為一名公民,你有權利舉報不法行為。但是,請你看準時機,不要因為你的舉動造成更負面的社會影響,這種「伸張正義」不會得到公眾的稱讚!
作者:水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