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李玉前「殺妻滅子」案發回重審

2020-10-03 昭陽司法所

貴州李玉前「殺妻滅子」案發回重審

28日,貴州省高院對李玉前「殺妻滅子」案再審宣判,裁定撤銷原一、二審裁判,發回六盤水市中院重審。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判認定李玉前故意殺人的犯罪事實存在疑點和矛盾。2001年,李玉前被指控與情人孟某紅合謀「殺妻滅子」並焚屍,經多次審理,李玉前被判死緩。此後,李玉前和家人持續申冤多年。(貴州高院梨視頻)

擴展連結:

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 澎湃新聞資深記者 衛佳銘 圖

【澎湃快訊】李玉前「殺妻滅子疑案」十九年後再審。9月24日10時,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的此案,17時50分,經過一天的庭審後,貴州省高院法官宣布再審審理終結,鑑於案情複雜,將另行擇期宣判。

李玉前申訴代理人王萬瓊、徐昕為李玉前作無罪辯護,並向法庭出示調查中獲取的證明其不在案發現場的證人證言,以及第三方鑑定機構就公訴機關起訴證據中血跡證據的鑑定報告等新證據。

檢方沒有新證據出示,辯護律師向法庭提交了12組新證據,涵蓋原案卷內容的比對梳理、證人證言、以及第三方機構作出的法醫學鑑定文書。澎湃新聞注意到,李玉前在2001年3月28日被警方傳喚後,直到4月4日才被正式宣布拘留,而他在案的9份有罪供述均是在4月3日之前所作出。辯護律師認為,該段時間警方涉嫌對李玉前非法拘禁,所得供述也應作為非法證據予以排除。檢方對證據的內容沒有異議,但對其中一部分證據的證明效力持不同意見。檢方認為,新證據不足以證明李玉前沒有殺人動機和作案時間。同時,出庭檢察官認為,目前沒有證據證明刑訊逼供存在。

出庭檢察員在發表出庭意見時稱,辯護人在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環節,就案件的證據不足和矛盾做了充分的展示,但依據李玉前和孟某紅供述,檢方認為現有證據中仍有證據指向李玉前犯罪,建議法庭根據本案的事實、情節和證據依法判決。

十九年前,時任貴州六盤水水城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煉鐵廠鑄鐵車間主任兼黨支部書記的李玉前被控殺害妻子、兒子後,找來情人孟某紅肢解屍體,並將屍體轉移至鋼鐵廠高爐焚化。一審李玉前被判處死刑、孟某紅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李玉前上訴後,二審改判死緩。

入獄後,李玉前繼續申訴。李玉前說,如果能重獲自由,他最想見的就是嶽母張林合,「我母親走了以後,她是我世上唯一牽掛的人」,他說,要向「媽媽」真誠地道個歉。

當年,李玉前被判死緩入獄後持續申訴,被害人謝初明的父母謝洪祿、張林合夫婦發現案件可疑,不顧子女反對前去看守所看望李玉前,要求其把和孟某紅交往等經過詳細寫下來。拿著李玉前親筆書寫的材料,張林合和老伴往返於大方縣和六盤水市,到各級政府部門求告。

張林合在申訴材料中親筆寫道,請求政府公正判決,找出真兇,為冤死的人鳴冤。接待她的工作人員都大為意外:「從來沒有見過受害者家屬為『兇手』申冤的。」直到前幾年,老伴謝洪祿因肺癌病逝,張林合也因為自身的身體原因,轉為精神上支持李玉前申訴。

李玉前此前通過視頻會見表示,他對再審結果做了最壞的打算,如果維持原判,希望他們能繼續支持他申訴。


李玉前「殺妻滅子案」再審:嶽父母為其伸冤,律師作無罪辯護

李玉前案9月24日上午10點將在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再審。 本文圖片 澎湃新聞記者 衛佳銘李玉前「殺妻滅子疑案」十九年後得以再審。

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將於今日(9月24日)10時開庭再審李玉前故意殺人申訴一案。

十九年前,時任貴州六盤水水城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煉鐵廠鑄鐵車間主任兼黨支部書記的李玉前被控殺害妻子、兒子後,找來情人孟某紅肢解屍體,並將屍體轉移至鋼鐵廠高爐焚化。一審李玉前被判處死刑、孟某紅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李玉前上訴後,二審改判死緩。

入獄後,李玉前繼續申訴。作為受害人家屬,李玉前的嶽父母也奔走多年為李玉前申訴喊冤。

24日上午,澎湃新聞從李玉前申訴代理人王萬瓊、徐昕二位律師處獲悉,他們將為李玉前做無罪辯護,並向法庭出示調查中獲取的證明其不在案發現場的證人證言及第三方鑑定機構就公訴機關起訴證據中血跡證據的鑑定報告等新證據。

李玉前此前也通過視頻會見表示,如果維持原判,希望他們能繼續支持他申訴。

被害人謝初明母親張林合從老家畢節大方縣趕來參加李玉前案再審開庭,手裡拿著這些年支持女婿申訴的材料。

19年前煉鐵廠幹部被指殺妻滅子,與情人合謀焚屍終審被判死緩

澎湃新聞此前報導,2001年3月,貴州省六盤水市發生一起離奇的「殺妻滅子案」。

當年3月21日,時任六盤水水城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煉鐵廠鑄鐵車間主任兼黨支部書記李玉前向警方報案,稱妻子謝初明和兒子李明昊自3月20日凌晨起神秘失蹤,遍尋不見蹤影。他還向警方提供線索,稱與自己有情人關係的煉鐵廠女工孟某紅有重大作案嫌疑。

生於1969年的李玉前系畢節大方縣人,是家中五兄妹中唯一一個考上大學的,當時作為「跨世紀人才」被引入六盤水市。他和謝初明相識於校園,李玉前鑽研物理,謝初明則就讀中文系,二人自大學二年級起開始戀愛,並於1997年登記結婚。

謝初明生前曾為兒子創作文學作品,圖為他們在貴陽領獎時遊玩的合影,不久後母子二人遇害。然而,在結婚前,李玉前還曾與煉鐵廠女職工孟某紅交往,並將此段關係維持到了婚後。據孟某紅供述,從1995年至2000年期間,她曾為李玉前數次流產。

2000年5月,李玉前的婚外情被謝初明得知後,她曾向丈夫提出離婚,但被李玉前跪地挽留,最終夫妻二人關係得到緩和。但在這一過程中,孟某紅曾多次到李玉前家裡和辦公室哭鬧,到派出所報警稱李玉前強姦她,更揚言「讓你家人怎麼死的都不知道」。期間,謝初明和孟某紅也發生了爭執。

幾天後,孟某紅又以謝初明打電話罵她,給她在單位造成不良影響、侵犯名譽權為由,向六盤水市鐘山區人民法院起訴謝初明。2001年1月19日,雙方對薄公堂。

還沒等到判決,謝初明卻失蹤了。調查中,警方通過技術手法,在李玉前家中地板、拖把及孟某紅宿舍地上發現了謝初明殘留的血跡。此外,辦案人員還在李玉前家臥室門邊的牆上提取到了兩枚血指紋,它們均屬於孟某紅。

最終,李玉前被認定為兇嫌,孟某紅被認定為協助其分屍、拋屍的「幫兇」。

出事前,李玉前一家全家福,圖中最右邊的二人為李玉前和謝初明。檢方當年指控,2001年3月20日凌晨,李玉前喝酒回家後見謝初明對其不理睬,想起近段時間二人的不和,便起意掐死了她,又用枕頭捂死被驚醒的兒子李明昊。當晚9時許,李玉前找來婚外情人孟某紅,二人一起將屍體肢解,分裝在4個編織袋內。隨後,孟某紅用背簍將謝初明屍塊分批轉移到煉鐵廠高爐焚化。

2001年9月10日,六盤水中院一審判決:李玉前構成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孟某紅構成包庇罪,判處8年有期徒刑。

謝初明和李玉前的結婚照,李玉前的部分被剪去了。在庭審中,李玉前當庭翻供,稱自己受到了刑訊逼供,並稱自己與妻子感情很好,不存在殺人動機,稱其被孟某紅栽贓陷害。

2001年11月20日,貴州省高院二審裁定,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將此案發回六盤水市中院重審。2003年12月1日,六盤水市中院再次認定李玉前犯故意殺人罪,但改判死緩。2004年10月12日,貴州省高院終審裁定,維持一審判決。

貴州省政協給張林合夫婦開具的來信回函

入獄後持續喊冤,被害人父母堅持為其申訴

入獄後,李玉前堅持申訴。支持他喊冤的人群中,還有被害人謝初明的父母謝洪祿、張林合夫婦。

現年77歲的張林合告訴澎湃新聞,起初她也以為是女婿殺死了女兒和外孫,直到此案第一次開庭時,李玉前當庭翻供,她才覺得事有可疑。之後,她不顧子女反對,前去看守所看望李玉前,要求其把和孟某紅交往等經過詳詳細細地寫下來。拿著李玉前親筆書寫的材料,張林合和老伴一趟趟地往返於大方縣和水城(即六盤水市),到各級政府部門求告。

她親筆的申訴材料寫道,請求政府公正判決,找出真兇,為冤死的人鳴冤。接待她的工作人員都大為意外:「從來沒有見過受害者家屬為『兇手』申冤的。」直到前幾年,老伴謝洪祿因肺癌病逝,張林合也因為自身的身體原因,轉為精神上支持李玉前申訴。

2015年5月,申訴律師王萬瓊經多次會見、閱卷及走訪後,向貴州省高院提交了詳細的申訴代理意見。

李明昊照片王萬瓊告訴澎湃新聞,該案沒有人證物證,僅憑李玉前、孟某紅兩人並不一致的有罪供述定案。她在申訴代理意見中寫道,兩被告人口供、李玉前前後供述及證人證言都存在多處矛盾。

例如:證人楊某木稱,其在2001年3月20日凌晨1時許,即李玉前尚未回家前,看到孟某紅多次從李家搬東西到她的住處——公寓304房間。另有煉鐵廠職工的證言稱,當晚上8點多就有人看到有背著背簍的女子走出304房間;當晚9時、10時,也有目擊者看到一女子背著背簍上2號高爐。

據李玉前介紹,孟某紅是煉鐵廠的皮帶工,其崗位就在拋屍地點,日常負責看管投進高爐的原材料和對入料的篩選。

李玉前另一申訴代理人徐昕則認為,該案的作案手段也存有疑點。原判決認定,李玉前分屍的兇器是其家中菜刀,但該菜刀上卻沒有檢驗出血跡。對殺人過程的供述,李玉前共有九次內容不一致的供述,且前四份與後五份差異巨大。

申訴代理律師介入後,他們曾於2015年委託北京雲智科鑑諮詢服務中心就公訴機關起訴證據中的血跡證據進行鑑定。鑑定報告顯示,專家經分析認為前述血跡應為謝初明生前開放性傷口的活動性出血,即謝初明極有可能是大出血死亡。但無論是李玉前前五次供述的捂死還是後四次供述的掐死,不可能在生前造成這樣的大出血。此外,被認定用於分屍的兩把菜刀沒有磨損的痕跡,不符合分屍砍擊骨骼發生刃面捲曲、破損的情況。

李玉前「殺妻滅子案「原審判決書

假如維持原判會繼續申訴

2016年4月,李玉前案經媒體報導後,引發輿論關注。同年5月,貴州省高院決定啟動再審,並於2017年5月23日和2020年9月14日召開庭前會議。

再審開庭前一日,王萬瓊在貴州省高院通過視頻連線的方式會見了李玉前,得知再審開庭消息的李玉前顯得很平靜。他對王萬瓊說,等了19年,沒有太多激動的心情,「失望的太多了。」

7月底和9月初,貴州省檢察院檢察官和貴州省高院再審法官也曾通過視頻提審了李玉前。

張林合和女兒外孫出事前的合影李玉前二哥李玉山告訴澎湃新聞,在等待再審開庭的四年裡,家屬曾多次到貴州省高院尋找承辦人詢問案件進展。截至目前,李玉前的餘刑只剩下兩年。

澎湃新聞注意到,《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重新審判的案件,應當在作出再審決定之日起三個月以內審結,需要延長期限的,不得超過六個月。李玉前案已遠遠超出審理期限。

據王萬瓊和李玉前家屬介紹,此案中的關鍵人物孟某紅此前出獄後一直在外打工,音訊全無。貴州省高院啟動再審後,終於在2019年8月將其找到,她所提供的口供和19年前並無更改。

但對於再審的結果,李玉前對律師說,假如維持原判,希望他們能繼續支持他申訴。澎湃新聞了解到,在獄中,李玉前堅持讀書,休息時常讀社會學和文學方面的書籍,最喜歡看金庸的小說。

李玉前在看守所內給嶽父嶽母所寫的家書李玉前說,如果能重獲自由,他最想見的就是嶽母張林合,「我母親走了以後,她是我世上唯一牽掛的人」,他說,要向「媽媽」真誠地道個歉。

對此,張林合則說,她多年堅持其實也並非單單為了李玉前,「我是為了真理,為了我死去的女兒和外孫。」

在張林合看來,即便李玉前不是真兇,但女兒的災禍也因他的婚外情而起,然而,「恨歸恨,事實歸事實,我黑白分明。」

來源:澎湃新聞

相關焦點

  • 貴州「殺妻滅子」案發回重審 李玉前哥哥:堅信無罪
    (原標題:貴州「殺妻滅子」案發回重審 李玉前哥哥:堅信無罪)9月28日下午上遊新聞 記者了解到,19年以來,被控「殺妻滅子」的李玉前一直在喊冤。,撤銷原一、二審裁判,發回六盤水市中院重審。李玉前殺人後,又和情人孟某紅一起將妻子與兒子分屍,拋棄至當地鋼鐵廠高爐內焚毀,完成了「殺妻焚屍」。2004年10月12日,貴州省高院作出終審裁定,維持了六盤水中院以李玉前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判決。
  • 貴州殺妻滅子案發回重審
    2001年3月,貴州六盤水市發生一起「殺妻滅子案」。李玉前被認定為殺人兇手,與他曾有情人關係的孟某紅被認定為分屍拋屍的幫兇。2001年,一審李玉前被判死刑,他當庭翻供,稱自己受到刑訊逼供,隨後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將此案發回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最終,貴州省高院於2004年10月12日做出終審判決:李玉前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緩,孟某紅以包庇罪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
  • 貴州殺妻滅子案發回重審 案件發回重審的情形有哪些?
    【貴州殺妻滅子案發回重審】隨著國家法律制度的不斷完善,越來越多的冤假錯案得到了重審,被冤入獄的受害者也獲得了相應的補償。二十年前在貴州轟動一時的殺妻滅子案近日被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發回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 19年前「殺妻滅子」案:貴州高院發回重審
    9月28日下午,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決定再審的李玉前故意殺人、孟瑞紅包庇一案公開宣判,裁定撤銷原一、二審裁判,發回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該案發生於19年前,被認定「殺妻滅子」的李玉前一直喊冤,被害人父母即他當時的嶽父母也堅持幫他申訴。 2016年4月,李玉前案經媒體報導後,引發輿論關注。同年5月,貴州省高院決定啟動再審,時隔四年之後,2020年9月24日,李玉前等來再審開庭,又過4天,該案有了再審結果。
  • 19年前貴州李玉前「殺妻滅子」案將再審,前嶽父母幫其申訴
    澎湃新聞記者 莊岸19年前被指殺妻滅子後獲判死緩,貴州男子李玉前在獄中堅持申訴,他的嶽父母也不相信是他作案,幫他申訴至今。近日,澎湃新聞(www.thepaper.cn)從李玉前家屬和申訴代理律師王萬瓊處獲悉,他們接到貴州高院的開庭通知:李玉前故意殺人再審一案,定於2020年9月24日開庭審理。2016年4月,李玉前案經媒體報導後,引發輿論關注。同年5月,貴州省高院決定啟動再審,並於2017年5月23日和2020年9月14日召開庭前會議。
  • 【關注】19年前「殺妻滅子」案,發回重審
    一審時他當庭翻供稱被刑訊逼供  2001年3月,貴州六盤水市發生一起「殺妻滅子」案。  時任貴州六盤水水城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煉鐵廠鑄鐵車間主任兼黨支部書記的李玉前被控殺害妻子、兒子後,找來情人孟某紅肢解屍體,並將屍體轉移至鋼鐵廠高爐焚化。  該案前後經過多次審判。  2001年,法院一審判李玉前死刑、孟某紅有期徒刑八年。
  • 貴州「殺妻滅子」案被發回重審,讓被告人律師感到很意外,有何內情?
    在9月28日的下午,貴州省高院對於一直備受社會關注的李玉前故意殺人案進行了再審宣判,裁定撤銷原一、二審裁判,發回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李玉前的申訴代理人對記者表示,「對於這個結果自己覺得非常意外,正常情況要麼維持原判,要麼改判無罪,將這樣一個有著明顯矛盾的證據案件發回重審
  • 【小司說法】19年前「殺妻滅子」案,發回重審
    一審時他當庭翻供稱被刑訊逼供  2001年3月,貴州六盤水市發生一起「殺妻滅子」案。  時任貴州六盤水水城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煉鐵廠鑄鐵車間主任兼黨支部書記的李玉前被控殺害妻子、兒子後,找來情人孟某紅肢解屍體,並將屍體轉移至鋼鐵廠高爐焚化。  該案前後經過多次審判。  2001年,法院一審判李玉前死刑、孟某紅有期徒刑八年。
  • 【樂亭縣普法】19年前「殺妻滅子」案,發回重審
    9月28日下午,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決定再審的李玉前故意殺人、孟瑞紅包庇一案公開宣判,裁定撤銷原一、二審裁判,發回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一審時他當庭翻供 稱被刑訊逼供2001年3月,貴州六盤水市發生一起「殺妻滅子」案。
  • 「殺妻滅子案」,再審宣判
    9月28日下午,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對決定再審的李玉前故意殺人、孟瑞紅包庇一案公開宣判,裁定撤銷原一、二審裁判,發回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2020年9月24日,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案,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出庭履行職務,張林合、李玉前到庭參加訴訟,李玉前的辯護人出庭辯護,原審被告人孟瑞紅因下落不明未到庭。
  • 李玉前「殺妻滅子案」再審:嶽父母為其伸冤,律師作無罪辯護
    本文圖片 澎湃新聞記者 衛佳銘李玉前「殺妻滅子疑案」十九年後得以再審。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將於今日(9月24日)10時開庭再審李玉前故意殺人申訴一案。十九年前,時任貴州六盤水水城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煉鐵廠鑄鐵車間主任兼黨支部書記的李玉前被控殺害妻子、兒子後,找來情人孟某紅肢解屍體,並將屍體轉移至鋼鐵廠高爐焚化。一審李玉前被判處死刑、孟某紅被判處有期徒刑八年;李玉前上訴後,二審改判死緩。入獄後,李玉前繼續申訴。作為受害人家屬,李玉前的嶽父母也奔走多年為李玉前申訴喊冤。
  • 貴州「殺妻滅子」案再審擇期宣判,李玉前:願以「殘生」彌補給家人帶來的傷痛
    9月24日上午10時,貴州李玉前案在貴州高級人民法院開庭再審。18時左右,經過一整天庭審,貴州省高院法官宣布再審審理終結,鑑於案情複雜,將另行擇期宣判。李玉前申訴代理人王萬瓊律師在接受東方網·縱相新聞記者採訪時表示,她對李玉前案件的結果持樂觀態度:"相信他無罪只是時間問題。"
  • 一起沒有屍體的「殺妻滅子案」
    李玉前妻子謝初明生活照2001年3月,貴州六盤水市發生一起「殺妻滅子案」。現場沒有屍體,警方通過對殘留的血跡進行DNA鑑定,發現這些血跡屬於李玉前的妻子謝初明。李玉前被認定為殺人兇手,與他曾有情人關係的孟某紅被認定為分屍拋屍的幫兇。 該案前後經過四次審判。2001年,一審李玉前被判死刑,他當庭翻供,稱自己受到刑訊逼供,隨後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稱「貴州省高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將此案發回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下稱「六盤水中院」)重審。
  • 李玉前「殺妻滅子案」再審:不同證據間存在矛盾,殺妻為何連孩子也不放過?
    「殺妻滅子案」於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貴州高院)開庭審理。王萬瓊介紹,在上午的庭審中,檢方沒有出示新證據,但是對李玉前和孟某紅之前的情感糾紛進行詢問,「此案確實是情感引發的血案,這個不迴避,但是本次重審的重點不是情感問題。」 王萬瓊認為,本案的核心應該圍繞案情的疑點,「行為不檢點離他是一個殺人犯還是有很遠的距離的。」
  • 李玉前「殺妻滅子案」19年後再審,嶽父母幫助申訴,律師作無罪辯護
    >文|《財經》記者 劉經宇編輯|魯偉時隔19年,李玉前「殺妻滅子案」迎來再審。9月24日上午10時,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下稱「貴州高院」)開庭再審李玉前故意殺人申訴一案。李玉前為貴州六盤水水城鋼鐵(集團)有限公司煉鐵廠鑄鐵車間原主任兼黨支部書記。2001年3月,李玉前的妻子和兒子被害,隨後李玉前被指控為殺人分屍、焚屍的兇手,曾與其存在情人關係的孟某紅則被認定為殺人分屍的幫兇。
  • 貴州「殺妻滅子案」本周將再審,此前當事人被指控與情人合謀殺人焚屍
    2001年3月,貴州六盤水市發生一起「殺妻滅子案」。現場沒有屍體,警方通過對殘留的血跡進行DNA鑑定,發現這些血跡屬於李玉前的妻子謝初明。李玉前被認定為殺人兇手,與他曾有情人關係的孟某紅被認定為分屍拋屍的幫兇。該案前後經過四次審判。
  • 貴州六盤水:殺妻滅子是喪心病狂還是另有隱情?
    19年前的2001年,貴州六盤水市煉鐵廠工人李玉前,涉嫌「殺妻滅子」被捕,一審被判處死刑。後改為死緩。如今,李玉前入獄已經將近19年,昨天,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宣判,撤銷原一、二審裁判,發回六盤水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 男子被控與情人合謀殺妻滅子判死緩,申訴19年不認罪,嶽父母也為他...
    幾天後,情人落網,供述男子殺妻滅子,她只是幫助運屍毀屍。男子一審被判死刑,上訴後改為死緩。19年來,男子堅持申訴不認罪,原本對他恨之入骨的嶽父母也相信他沒有作案,多年來一直為他喊冤,要求查出真兇。妻兒失蹤男子報警稱情人有重大嫌疑李先生是貴州省畢節市大方縣人,2020年9月17日,提起弟弟李玉前入獄19年不認罪,堅持申訴、喊冤的事,李先生有說不完的話。
  • 貴州「殺妻滅子」案再審:「兇手」否認指控,嶽母為女婿喊冤
    9月24日,貴州省高院重申李玉前「殺妻滅子」案。/上遊新聞記者 胡磊1 「殺妻滅子」慘案2001年,時年32歲的李玉前是貴州省六盤水市當地大型國企水城鋼鐵(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水鋼)煉鐵廠鑄鐵廠車間主任兼黨支部書記,他不僅被公司選中為「跨世紀人才」進行重點培養,在大學還未擴招的21世紀初
  • 貴州「殺妻滅子案」再審:疑點眾多,殺妻為何連孩子也不放過?
    9月24日,李玉前「殺妻滅子案」於貴州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貴州高院)開庭審理。王萬瓊介紹,在上午的庭審中,檢方沒有出示新證據,但是對李玉前和孟某紅之前的情感糾紛進行詢問,「此案確實是情感引發的血案,這個不迴避,但是本次重審的重點不是情感問題。」 王萬瓊認為,本案的核心應該圍繞案情的疑點,「行為不檢點離他是一個殺人犯還是有很遠的距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