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行政公文及法律文書具有法定性、權威性等屬性,為此,制發行政公文或法律文書是行政執法機關及辦案部門嚴謹且嚴肅的一項工作。然而,一些不法之徒專門瞄準公文或法律文書具有特定法定性等屬性,竟「冒天下之大不韙」,膽敢偽造國家公文甚至法律文書,以達到其個人目的。近日,家住和平縣城的趙某竣,在其弟弟涉嫌犯罪後,也動起了「歪腦筋」,「幫助」其弟出具了一份蓋有某單位印章的假公文,企圖瞞天過海,以達到助其弟減輕罪責的目的,然而,「聰明反被聰明誤」,不但弟弟沒「救」出來,卻把自己送進班房,可謂「偷雞不成反蝕一把米」。
據悉,犯罪嫌疑人趙某山(男,23歲,和平縣人)於2020年3月24日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和平縣公安機關執行刑事拘留。隨後,按照法定程序規定,該案進入逮捕起訴及法院庭審等環節。7月下旬,趙某山涉嫌妨害公務一案正式由和平縣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庭審期間,其辯護律師當庭出具一則蓋有「和平縣××局」的《情況說明》,並作為證據遞交審理法官。「情況說明」文字描述,「犯罪嫌疑人已向受害人進行賠禮道歉,並自願賠償」。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受害人賠禮道歉及賠償後,經受害人同意並作出諒解,可作為法院審判減輕刑罰的依據。檢察官及法官對辯護律師庭審出示的「情況說明」產生質疑。
和平縣公安局辦案民警隨即對「情況說明」進行提取,後送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進行鑑定,證實「情況說明」所蓋的印章系一枚假印章。鑑於有人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及印章等,和平縣公安機關隨即展開立案偵查工作。民警找到辯護律師,對「情況說明」的來源進行全面追查,並決定順藤摸瓜,挖出背後真正的「元兇」。經偵查,「情況說明」由犯罪嫌疑人趙某山的父親趙某波提供,民警隨即將趙某波傳喚至公安機關。起初趙某波拒不交待假公文的真正來源,並抱僥倖心理,企圖用謊言搪塞民警。民警不緊不慢,與趙某波打起心理戰,隨後對其謊言逐一擊破,在法律宣傳及政策攻心下,趙某波才如實供述假公文由其大兒子趙某竣(男,29歲,和平縣人)提供。「兵貴神速」。抓獲趙某竣成為當務之急,為嚴防趙某竣潛逃或銷毀證據,民警隨即將趙某竣傳喚至公安機關,並對其住所進行全面搜查。通過審訊及結合其它證據,趙某竣如實供述其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的違法犯罪事實。
經查,2018年底,趙某竣在從事房產中介期間,通過不法渠道私刻了一枚「和平縣××局」假印章並隱藏。趙某山因涉嫌妨害公務罪被羈押後,身為父親的趙某波很是著急,其從多方渠道獲悉,如果出具有受害人單位的諒解情況說明書,法院可作為量刑減輕罪責的依據。趙某波於是交代大兒子趙某竣設法弄一張蓋有某某局的「情況說明」,並擬在庭審時出示。趙某竣受父親「之託」後,念及自己的親兄弟被抓,為「挽救」弟弟,其便用自己私刻的假印章在「情況說明」上蓋了印後轉交給其父親,再由其父親遞交給律師。案件明朗後,為固定案件證據,民警重點對趙某竣所持的假印章來源及去向等進行全面追蹤。
據查,趙某竣獲知其父親被公安機關傳喚的信息後,為銷毀證據,其連夜將假印章用塑膠袋包好後,丟棄在家門前的垃圾堆裡。為把案件辦成鐵案,辦案民警根據嫌疑人的交代,迅速開展追查工作。因時間過去幾天,加之清掃的垃圾轉運後已堆積如山,要在眾多垃圾中找到一枚印章談何容易。當天下午,民警克服天氣炎熱、垃圾氣味難聞的重重困難,經過幾個小時的不懈努力,終於在垃圾堆裡找到被趙某竣丟棄的假印章。趙某竣自認為偽造的印章與真印章極其相似,為「救」其親弟,於是在法庭上出示以假亂真的公文,不料卻露餡。
8月25日, 公安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之規定,以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公文、印章罪對趙某竣執行刑事拘留。9月9日,經檢察機關批准,公安機關正式對趙某竣執行逮捕。對趙某竣是否利用假印章從事其它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正在作進一步追查。目前,案件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