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老師申麗霞說,「我真的沒有傷害過李江,一句重話都沒有對他說過,我反而對他格外呵護,看到成績不太好的學生努力上進,我是非常鼓勵的。」圖為事發後同學們到病房看望申老師
為 何 行 兇
在判決書上,李江(化名)自述涉嫌殺人動機是,當天在問老師申麗霞問題時,自己眼睛看向辦公室門口方向,申麗霞提醒他眼睛不要亂看,「自己一時衝動就從上衣右側口袋裡把削鉛筆用的文具刀掏了出來。」
對此,申麗霞無法接受,「我根本就沒有提醒他眼睛不要亂看。」她稱,事發時另外兩名在場老師也曾作證,她並沒有說過這句話
沒 有 矛 盾
根據判決書上李江的自述,李江也稱自己和申麗霞「沒有矛盾」。河南省南樂縣人民法院判決書顯示,2018年2月5日,南樂縣人民檢察院委託某司法鑑定機構對被告人李江進行了精神狀況鑑定,顯示其無精神病,認定李江在此案中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心 理 傷 害
申麗霞說,「我曾經很久沒有走出來,因為我想不通,我的學生為什麼想殺害我?我也害怕外界嘲笑我,認為我一定是做了對學生非常過分的事情,導致我的學生對我恨之入骨。可是我反反覆覆想了很久,我真的沒有傷害過李江,一句重話都沒有對他說過,我反而對他格外呵護。」
2017年5月12日下午3時許,河南南樂一中響起了下午第一節課的下課鈴聲。高一英語老師申麗霞在辦公室備課整理,正準備去上課,這時,一名男生來到辦公室徑直走向她。申麗霞認識他,這是她的學生,高一某班的李江(化名)。
李江手裡拿著筆記本,說要問問題,他問老師形容詞的最高級是什麼,申麗霞看著他的筆記本正在解答,「忽然我感覺我的脖子被人架住,一個冰涼的東西劃開我的脖子。」申麗霞伸出雙手去摸,發現自己的鮮血開始噴湧……河南省南樂縣人民醫院的病情狀況上寫著:頸部有三處橫行刀割傷,分別長約20cm、15cm、10cm,部分傷口深達骨質。2017年5月26日,李江以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南樂縣公安局逮捕。
如今,「河南南樂校園割喉案」過去已兩年,卻給申麗霞留下不可磨滅的創傷,她因此患上了創傷後應激障礙和重度抑鬱症,「作為一名教師,我覺得很丟人,別人會背地裡議論,這個老師到底做了什麼,讓學生恨之入骨,直到想殺死她!」她說,她甚至沒有在課堂上或私下對李江說過任何重話,「因為李江成績不太好,他來問問題,我非常高興,所以反而經常鼓勵他。」
申麗霞告訴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我的學生為什麼要置我於死地?也許一輩子我都將帶著這個疑問活下去。」
受害老師申麗霞
老師正在解答問題 學生突然持刀行兇
申麗霞是一名已有24年教學經驗的英語老師。
2017年5月12日下午第一節課剛剛結束,學生李江出現在她的辦公室,「老師,我要問問題。」申麗霞很高興,因為李江英語成績並不好,150分的滿分,李江一般只能考40分、50分,而最近兩周,李江頻繁來辦公室問有關英語的問題,申麗霞認為,這個學生開始努力學習了。
正當申麗霞在回答李江的問題時,「他忽然一隻手摟住我的脖子,另一隻手拿出刀在我的脖子上劃拉。」申麗霞本能地用雙手去拉李江,「但紋絲不動,我感覺到一把刀在我的脖子上反覆劃拉,鮮血流得到處都是。」辦公室裡兩個老師趕緊跑出去喊人,這時另一位老師下課後回到辦公室,看到這一幕發出大叫,李江才放開申麗霞跑出了辦公室。申麗霞被送往南樂縣人民醫院,據南樂縣人民醫院病例顯示,申麗霞頸部有三處橫行刀割傷,分別長約20cm、15cm、10cm,部分傷口深達骨質。
據同事告訴申麗霞,事發後,李江並沒有跑出校園或是跑回教室,而是徑直跑到了四樓地理老師辦公室,並對地理老師說:「我不想再傷害別人了。」申麗霞不明白,自己的辦公室與李江的教室都在一樓,為何他在犯案後,會跑到四樓地理老師辦公室。
受害老師的傷口
他此前曾問同學:「狼是怎麼吃人的?」
申麗霞回憶,李江在班上成績不太好,但也沒有任何特殊表現,事發後,聯想起李江此前的種種表現,申麗霞越發想不明白。
申麗霞告訴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自己教李江所在班級英語課不到一年,事發時是高一下半學期,以前李江並不是一個愛在課後問老師問題的學生,而就在事發前兩周,李江忽然頻繁來辦公室找老師問問題。「但每次老師在給他解答問題時,他並沒有認真聽,總是左顧右盼,眼睛在辦公室四處看,我曾經多次提醒他,老師在給你解答問題,你要認真聽,我還為此向他班主任反映過,希望班主任提醒他要集中注意力。」
更讓申麗霞覺得怪異的是,有一次她和其他老師一起去大會議室集中備課,正準備出辦公室,李江跑來說有問題要問,由於集體備課有時間要求,申麗霞告訴他,等備課完之後去找他。而集中備課結束後,她主動找到李江,問他有什麼問題要問,李江卻說:『我只在辦公室問問題。』」
申麗霞告訴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受傷後,學生們來病房探望時,曾有一個學生說,李江以前問他:「狼是怎麼吃人的?」
動機成謎 自稱與受害老師沒有矛盾
2017年5月26日,李江以涉嫌故意殺人罪被南樂縣公安局執行逮捕。據河南省南樂縣人民法院判決書顯示,2018年2月5日,南樂縣人民檢察院委託某司法鑑定機構對被告人李江進行了精神狀況鑑定,顯示其無精神病,認定李江在此案中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
在判決書上,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看到,李江自述涉嫌殺人動機是,當天在問老師問題時,自己眼睛看向辦公室門口方向,申麗霞提醒他眼睛不要亂看,「自己一時衝動就從上衣右側口袋裡把削鉛筆用的文具刀掏了出來。」
李江自述的涉嫌殺人動機,申麗霞無法接受,「他提出問題之後,我才剛開始做解答,他就用刀刺向了我,時間非常短,我根本就沒有提醒他眼睛不要亂看。」申麗霞稱,事發時辦公室另外兩名在場的老師也曾作證,她並沒有說過這句話。
而根據判決書上李江的自述,李江也稱自己和申麗霞「沒有矛盾」。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在判決書上看到,李江自述:「與申麗霞沒有矛盾,因自己的英語成績一直處於倒數第一或倒數第二,最近一次考試英語成績提到倒數第六,自己想多請教老師問題以提高成績。」
除了身體創傷,更大的傷害來自心理上
老師至今想不通:學生為何想殺害我?
申麗霞說,事發後除了身體創傷,更大的傷害來自心理上,「我曾經很久沒有走出來,因為我想不通,我的學生為什麼想殺害我?我也害怕外界嘲笑我,認為我一定是做了對學生非常過分的事情,導致我的學生對我恨之入骨。可是我反反覆覆想了很久,我真的沒有傷害過李江,一句重話都沒有對他說過,我反而對他格外呵護,看到成績不太好的學生努力上進,我是非常鼓勵的。」
根據南樂縣人民法院的判決書顯示,法院認定李江未滿18歲,對其依法減輕處罰,李江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對此,申麗霞的家人無法接受,其女兒小溪(化名)說:「李江犯案時已經17歲了,事發後,兇手被關押,事發至今已經過去了兩年,如果判處四年半的話,那麼還有兩年兇手就要出來了,這個結果我們家人不能接受。」
申麗霞一家希望法律能給出更公平的判決,今年6月,檢察院提出抗訴。6月16日,申麗霞家人接到通知,稱抗訴失敗,李江將被強制執行有期徒刑四年半,兩年半之後,李江將刑滿釋放。
目前申麗霞在當地一所初中繼續擔任英語老師。截至發稿時,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多次聯繫李江曾經的班主任及同學,均無回應。成都商報-紅星新聞記者 沈杏怡
原標題:高中生行兇之謎 割的是老師的喉 傷的是老師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