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照射幾秒鐘
南昌一名9歲的小學生
被雷射筆燒傷致左眼失明
損傷不可逆
即便戴上眼鏡也不可能
但更可怕的是
根據調查發現
許多學校周邊的商店
均有雷射筆在售賣
而且多數沒有中文標識、安全提示
今年9歲的小軍(化名)是南昌市某小學一名三年級學生。
10月8日,小軍放學後纏著母親買了一支雷射筆。10月9日下午,出於好奇,小軍拿著雷射筆照了眼睛幾秒鐘,隨即感到左眼不適。
母親趕緊讓小軍蒙上右眼測試一下,小軍稱眼前一片漆黑。小軍的父母慌了,隨即將他送往南昌大學第二附屬醫院治療。南昌大學第二附屬醫院兒童眼科副主任醫師鄧燕表示,經醫生診斷,小軍的左眼被雷射筆灼傷,引發左眼眼底黃斑區變性,左眼視力僅為0.04(從醫學角度來看,視力低於0.05即可定性為失明)。
更嚴重的是,醫生表示:「這是不可逆的,即便戴上眼鏡也不可能。」抱著一絲僥倖,10月13日,李行夫婦攜小軍前往國內知名眼科醫院——廣東中山大學中山眼科中心再就診。然而,當小軍父親李行(化名)將一張寫著「希望小軍恢復左眼視力」的紙條傳遞給丁小燕教授(國內知名眼科專家)時,丁教授在紙條上面打了一個「×」。據了解,2016年,原國家質檢總局曾組織開展了雷射筆、兒童雷射槍等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發布了《保護兒童眼睛產品質量安全認知調查結果》,其中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兒童類產品中,雷射筆位列第一。
12月15日上午,有記者來到位於南昌象湖新城東嶽大道的誠義學校調查。在學校門口,兩側排列著「菲揚文體」「書百匯文具」等四家商店,均在銷售雷射筆,但沒有一款雷射筆有中文標識、安全提示,僅有字體非常小的英文字母。在位於誠義路的芳草學校對面,有一家文具店的女店主稱,雷射筆售賣火爆已脫銷,還有兩家文具店正在售賣「三無」雷射筆。12月17日,江西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聯合江西省教育廳聯合發布消費警示,提醒廣大家長朋友,以孩子安全為重,做好雷射危害防範和安全教育,防止意外發生。
9歲男孩因它左眼失明!
江西省消保委、江西省教育廳
聯合發布緊急提醒——
致中小學生、幼兒家長的一封「加急」信
您好!近年來,兒童誤用雷射筆(雷射指示器),致使視力永久性下降、皮膚灼傷的事故時有發生。為此,江西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江西省教育廳聯合發布消費警示,提醒廣大家長朋友,以孩子安全為重,做好雷射危害防範和安全教育,防止意外發生。按照國家標準《雷射產品的安全 第1部分:設備分類、要求》的分類,雷射產品危害程度由低到高依次為1類、1M類、2類、2M類、3R類、3B類、4類,只有1類雷射產品在合理可預見的使用條件下被認為是安全的,允許作為兒童玩具。但需注意,不當使用任何發光產品都有可能損傷視網膜。
選購兒童玩具時,應仔細查看、確認玩具是否帶有雷射器。正規的雷射產品會標記安全類別,不要購買1類以上或者類別不明的雷射產品作為兒童玩具,使用時切勿直照眼睛或通過光學儀器(放大鏡、望遠鏡等)觀察光束。拆卸或者更換雷射玩具顯示圖案模具時,應有家長在場。
絕大部分雷射傷害事件發生在兒童身上,受損傷部位主要是眼睛和皮膚,高能量雷射可以在未引起眨眼反射的情況下(通常時間不足1秒),對視網膜的感光細胞造成不可逆傷害,嚴重可致永久性視力下降甚至失明。應向兒童宣傳相關的雷射輻射危害知識,告誡兒童不購買、不使用大功率雷射筆。
辦公演示所用的雷射筆大多為3R類雷射產品,絕非玩具。請規範使用雷射筆,嚴禁直射眼睛、幹擾他人正常的視物、指示空中飛行器等。同時,務必確保將雷射筆放置在兒童無法觸及的地方。
各位家長,請您切實行使監護人的責任,重視安全教育,防範安全事故發生,讓我們為孩子們的健康成長而共同努力!本文來源於央視網、人民日報客戶端、中國消費者報。以上圖文,貴在分享,版權歸原作者及原出處所有,內容僅為作者觀點,並不代表本公眾號立場。如涉及版權等問題,請及時與我們聯繫。本文編輯:CHEN°
責任編輯:劉龍 林美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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