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據網傳,惠州學院體育學院一學生參加《青少年發展與學習心理》課時,因遲到4分鐘,根據學院規定,予以開除學籍處分!鑑於本人初犯,並認識態度較好,後決定予以通報批評!大學期間所有評獎、評優、評先、入積極分子、入黨等一票否決!
面對如此事情,眾網友也是吃驚不已,眾學生更是方寸大亂!如此嚴苛的規則,實在是讓人有些難以接受!畢竟,上課遲到,尤其是大學,這是很常見的事情!有不少網友都猜測,莫非這是院長的課不成?
其實,這篇通報中還有一個極其重要的信息——在本科審核評估期間嚴重的影響到學校的規章制度!所以,極有可能是因為該學院學生遲到,影響到了該學院本科審核評估,才會有如此嚴重的通報處分!
當然,也有不少網友有不同且極其奇異的觀點!
A:開除就開除,如此通報,還有錯別字,把出通報的一起開除了!(予以開出學籍處分,「開出」應改為「開除」)
B:這處分是真的嚴重,如果換做我,應該能直接被槍斃吧!
如果這樣的事發生在你身上,或者你身邊,你又怎麼看呢?歡迎大家在評論區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