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前請點擊關注,保險諮詢、索賠維權,請私信好買保,專業索賠專家有問必答
消費者購買保險之後,最害怕的就是出險的時候,保險公司不賠付保險金,如果消費者了解保險知識,那麼當保險公司找理由拒賠的時候,自然不能聽之任之;一旦消費者不了解保險知識,有時候就會被保險公司蒙蔽,最後拿不到理賠金。
保險公司在客戶出險的時候,核查是十分仔細嚴格的,畢竟這關係到公司的利益,尤其是關於一些醫療險,保險公司會核查客戶的病歷報告以及相關的資料,保險公司只要找到一條拒賠的理由,就會一口咬定不會理賠,消費者在這個時候一定要保持冷靜,正確的處理問題。
女子患癌,理賠被拒,保險公司:不在賠付範圍,法院:立馬賠15萬
01真實案例
在2018年3月份,葉某在當地的一家保險公司購買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險,合同等待期為180天,總保額為15萬元。
在2018年7月份,葉某在一次單位的體檢中,被檢查出左乳外側導管局限性增寬,右乳有結節,建議進一步檢查。於是葉某在同年8月份去醫院做了進一步的乳腺檢查,醫院的診斷報告上顯示:乳腺腫物(右側):乳腺癌?乳腺纖維腺瘤?乳腺增生?
在2018年10月份,葉某再次去醫院檢查,最終被確診為所患的是右側實性乳狀癌。
葉某在院治療期間,同時整理資料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保險公司經過一番調查之後,以葉某所患疾病是在等待期之內,不在保險合同的理賠範圍為由拒賠了葉某。
葉某不服,將保險公司告到法院,請求法院裁決。
女子患癌,理賠被拒,保險公司:不在賠付範圍,法院:立馬賠15萬
02案例分析
法院經過審查認為雙方訂立保險合同是出於平等自願的原則,雙方都享有應有的權利以及應履行的義務,葉某在2018年8月份就醫,醫院診斷病曆書上載明的內容後面都有一個「?」,表明醫生還是存在疑問,並沒有確診,有待最終的檢查確診。
葉某最終確診疾病的時間是2018年10月份,已經過了該保險合同的等待期,因此葉某所患疾病是過了等待期之後的,法院對於保險公司所提出的言論不予以採納,保險公司應該承擔賠付責任。
最終法院判決保險公司按照合同約定賠付葉某15萬元。
葉某勝訴了這場官司,重點在於葉某的病歷中的問號,由此可見在保險理賠中,病歷是非常重要的,有時候病歷中的一個字就能改變理賠的結果,因此消費者在去醫院看病的時候一定要注意讓醫生書寫病歷內容。
一般醫院的門診病歷要保存至少15年,住院的病歷要保存30年以上,因此消費者投保之後,無論去醫院門診或者住院都要提醒醫生自己購買過保險,儘量不要在病歷上出現先天性的、原發的等字眼,以防理賠的時候,保險公司以帶病投保為由拒賠。
女子患癌,理賠被拒,保險公司:不在賠付範圍,法院:立馬賠15萬
03好買保觀點
消費者購買保險,就要了解保險的規則,保險合同裡的「坑」很多,如果消費者一不小心入了「坑」,想要獲得理賠金就很難了,在眾多的保險之中,醫療險之類的保險是很多人願意購買的,但是也是極其容易白花錢的,因為重疾險和醫療險都要看合同的理賠範圍,消費者稍不留意就會被拒賠,因為買的永遠沒有賣的精,裡面的坑還有很多。
保險產品雖然是可靠的,消費者購買了保險,也是一種風險的投資,消費者在購買保險的時候選對保險代理人也很關鍵,有很多的保險代理人為了拿提成業績,會做出欺瞞消費者的行為,如果消費者遇到新人業務員,自己也不知道保險合同的理賠範圍,哪些能賠,哪些不能賠,就有可能誤導消費者,這都會造成後續的理賠糾紛,因此消費者一定要擦亮眼睛選人、選產品。
聲明:本文章由好買保頭條號原創首發,版權所有。轉載請標明出處。保險索賠專家,有任何保險問題私信我,有問必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