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海岸新區的千先生最近很頭疼,自己和朋友在國匯金融中心買了一間辦公室,結果一夜之間辦公室的牆被人給砸了。
據千先生介紹,原來是一堵牆的位置,被拆了個乾乾淨淨,不過牆的痕跡還能看得很清楚。千先生說,拆了牆之後又給加了隔斷,這個隔斷就成了自己買的這間辦公室的界牆。也就是說,辦公室的界牆整整後退了三米左右,整個面積自然小了不少。而這一切都是在千先生不知情的情況下完成的。千先生說,他與朋友在2017年4月份的時候,在西海岸新區國匯金融中心24層買了這間辦公室,門牌號是2409。2019年3月份也辦下了房產證,辦公室也出租了出去。沒想到今年12月2號的時候,辦公室的牆被人砸了。
千先生說,12月2號白天的時候,施工隊只是把這面與隔壁2408戶的界牆砸了一個大窟窿,報警之後長江路派出所民警也來了現場進行處理。本以為事情到此為止,結果第二天早晨來一看,就成了現在這個樣子。直接的後果就是,千先生的房屋少了近三分之一的面積。這是誰幹的呢?
千先生說,施工隊負責人羅先生口中的席先生,就是國匯金融中心的開發商——山東榮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營銷部的負責人。開發商又為何要把千先生的房子給砸了?千先生說,砸牆,其實還是因為辦公室的面積。
千先生拿出了商品房預售合同,甲方是山東榮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合同裡房屋的暫測面積為83.95平方米。不過,產權證上的面積卻是86.9平方米。按照開發商的要求,千先生在2018年10月15日,補交了四萬一千塊錢的差價。不過事情還沒有結束。
千先生說,2019年6月份,他又接到開發商的通知,說房屋的實際面積為118.36平方米與產權證裡的86.9平方米不一致,多了31.46平方米。這次,開發商直接將千先生的妻子和他朋友的妻子,也就是房屋的產權人告上了法庭。
根據千先生提供的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也就是開發商承擔,而且對開發商將房屋恢復成原狀的訴求不予支持。千先生認為,這就證明即使房屋多出來31.46平方米,也是屬於他們的個人財產。
看的出來,拆牆的目的是奪回面積。不過,一個80多平米的房子,最終的面積卻多了30多平米,確實不小。那責任應該如何劃分?這堵拆掉的牆又應該怎麼辦?難道作為買家千先生要承擔這個責任和後果嗎?
從千先生的不動產權證上,行動員發現,房產分戶圖與實際的界牆並不相符。也就是說,按照產權證上的圖紙,本來就沒有被拆掉的那堵牆。反而是加上的隔斷,跟圖紙上的界牆相符。
千先生說,當時他們也並沒有細看產權證上的房產分戶圖,不知道界牆是怎麼規劃的,也按照開發商的測量面積補了差價。而且千先生覺得,房子是開發商建的,面積也是開發商測量的,開發商的失誤造成的後果不應該由自己來承擔。現在開發商又擅自叫施工隊破壞了他們的財產,理應給自己一個說法。現在事情已經快一周了,開發商也並沒有答覆。開發商又是什麼說法?物業公司為什麼會允許施工隊私自闖進業主的房屋?行動員與千先生首先找到了青島國匯鑫盛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孫經理表示,確實是開發商叫來的施工隊,剛開始是以給2408戶的業主做隔斷的名義進場施工的,辦理的手續都很齊全。他們也確實沒有發現違規施工。
開發商對拆牆的行為又有什麼解釋。千先生說,國匯金融中心35層就是山東榮祥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辦公地點,隨後,行動員與千先生來到了國匯金融中心35層。
不管行動員如何追問,席經理都表示很忙、不接受採訪,讓行動員找施工單位了解情況。無奈,行動員撥打了由千先生提供拆牆的施工隊負責人羅經理的電話。
羅經理表示,砸牆的事確實是他做錯了。至於賠償千先生的損失,羅經理覺得是開發商讓他們砸的牆,不應該由他們來承擔。開發商不想回應,施工方不想負責,一堵界牆隨隨便便就能拆掉嗎?行動員聯繫了長江路綜合行政執法中隊,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接到投訴之後,經過調查,拆掉的牆不屬於承重牆,所以不歸他們管理,建議報警處理。隨後,行動員聯繫了西海岸新區長江路派出所,民警表示,目前事件還在進一步調查中。那開發商有沒有權利叫施工方擅自砸牆,行動員諮詢了律師。
電話採訪山東誠功律師事務所趙清樹律師:開發商沒有權利再進行砸牆了,因為房屋已經交付到業主手裡邊,業主已經享有所有權了,是否要賠償損失,這個要看有沒有合法的權益收到了損失,應該是用法院的判決,還是要適用房產局的房產證,那麼應當根據其他證據來考量。開發商擅自砸牆,輕了說構成治安管理案件,嚴重的話會涉嫌毀壞公私財物,建議還是由公安進行查處。
在節目播出前,千先生主動聯繫了行動員,表示已經收到了長江路派出所給他的受案回執。
來源:愛青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