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人和商業巨虧34億背後:賣「圖紙商鋪」 被指空中閣樓
人和商業控股有限公司(01387),號稱「是中國最具實力的地下商城開發及運營商之一。目前在全中國超過30個重要城市的黃金地段擁有項目或儲備」。5月以來,人和商業成為港股通中的「明星」股,從最低0.41港元飆升至6月2日的0.91港元,最大漲幅高達122%,股價異動後,人和商業宣布「正考慮可能收購若干業務,有可能涉及發行新股作為收購代價。」
然而,廣大投資者未必知道,人和商業售後返租的「圖紙商鋪」模式,或隱含著巨大的商業風險和法律糾紛。近來,人和商業被140多名業主以合同糾紛為由告上法庭,要求返還商鋪,當地法院5月28日到6月4日進行了公開審理。
聲討「圖紙商鋪」
「我們要求確定自己商鋪的位置,然後進行公證。起碼我們還能看到自己的商鋪,要不我們連商鋪的影都摸不到。這不是花錢買了個空中樓閣嗎?」
這些訴訟源於5年前,人和商業開發的哈爾濱地一大道4期「香港城」項目。
當時,哈爾濱人和地下商城的「床子」(商鋪)可是一個搶手的香餑餑。這些地下商鋪由香港上市公司人和商業開發。人和商城地下一期、二期、三期的成功,給投資購買商鋪的人們帶來巨大的利益回報。投資一期的朱明勇告據記者:「早的時候賺錢,我有好幾個床子,每年賺個百八十萬不成問題。」
2009年人和商業延續了既有的商業模式,繼續開發第四期地下商業城。一個更利好的消息,是這條規劃的地下商城將有一條地鐵通過,巨大的人流就意味著巨大的商機,這成為人和四期最大賣點。「地一大道人和商城四期,接駁哈爾濱地鐵1號線,地鐵1號線貫通哈市繁華商業中心區,峰值日客流30萬人。」在人和商城四期的推介廣告中,這樣的描述比比皆是。
「一鋪養三代」,「一次投資終身受益」,「坐擁地鐵商鋪」,「8%的固定收益40年」的廣告宣傳甚至出現在千裡之外的城市和鄉村,巨大的宣傳攻勢在黑龍江廣闊大地上全面鋪開。在人和商城四期的推介廣告中,「預計投資5000萬元用於商場的宣傳工作」更顯出大手筆。
購買人和四期商鋪的張梅(化名)告訴上證報:「那時候商鋪還沒建起來,想買就得排隊,按照圖紙賣商鋪,從ABCD往下排,價格也不一樣。然後就是A1挨著A2,收款票據上就寫個編號,這個商鋪就是你的。」張梅比喻說,就是人和整體建起來一個大空間,被分成小塊兒「出售」40年。
賣後返租,成了雙方彼此都默認的潛規則。記者在張梅手中看到一張《哈爾濱地一大道(人和世紀)商鋪經營使用權轉讓合同》,合同顯示哈爾濱人和世紀公共設施有限公司將商鋪使用經營權出讓給業戶40年,用於經營成人服裝。
家住五常市的徐明(化名)和哥哥一起買了7個這樣的「圖紙商鋪」,擁有自己的商鋪,對一輩子和土地打交道的徐明來說,充滿誘惑,「當時受他們忽悠了,他們說每年的固定收益8%,穩賺不賠。」
徐明和哥哥拿出全部積蓄,「連父母的養老錢都被我們投進去了。」東拼西湊之後還背負貸款50多萬元。哥倆的盤算是,年8%的租金收益足夠還掉貸款月供7000多元。艱苦十年之後,還能剩下這些商鋪。
一切沒有料想的那麼好。如今徐明十分無奈,哥哥已經病逝,父母病了也沒錢醫治。外出躲債的他告訴記者:「一大家子的性命都押在這些商鋪上了。銀行的錢我們已經沒能力還了,願意怎麼樣就怎麼樣吧」。
徐明告訴記者,投資購買人和商業商鋪的達到了上千人。「現在很多人已經還不上銀行貸款了,銀行說他們會起訴擔保的人和商業。」
2009年人和商業和商鋪業主籤訂返租協議,業主將所購買商鋪以8%的固定收益租賃給人和商業,返租期限是5年。2014年底,5年返租期滿,人和商業以經營虧損理由,把返租收益率調整到1%-3%。被掩蓋的矛盾終於爆發。
「我們要求確定自己商鋪的位置,然後進行公證。起碼我們還能看到自己的商鋪,要不我們連商鋪的影都摸不到。這不是花錢買了個空中樓閣嗎?」業主王海洋(化名)告據記者。業主們「認鋪」的行為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打擊。那就是人和商業拒絕拿出整個商場的圖紙。「本來買的就是圖紙商鋪,不在圖紙上確定,沒有參照物就根本找不到自己的商鋪位置。每次認鋪人和的人就會隨便指一個地方,說這就是你們多少多少號商鋪。」
業戶們的擔心不無道理據記者在人和地下商城看到,除了幾家快餐店外,這裡的生意冷冷清清。這裡根本找不到帶有A-F號碼的標識。
「他們人和要不拿出來整個商城的位置圖,我們的商鋪怎麼能確定位置?這就是劃地賣錢,怎麼保證他們不一鋪多賣?」業主王海洋苦惱地說。人和商業香港城負責人於某表示:「圖紙不可能提供給你們,我們這是人防工程,圖紙是保密的。」面對業主一鋪多賣的質疑,于姓負責人則拍胸脯保證說:「我們這麼大的公司,保證不存在那樣的情況。」
北京律師王維維告訴上證報:「作為合同的一方,業主有權確認所租賃商鋪的位置,有權查看設計圖紙和施工圖紙。如果對方拒不提供,則可能涉嫌商業欺詐。」王維維律師認為,《商鋪經營權轉讓合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合同約定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出20年的部分並不具有法律效力,業主的權利可能難以保障。
5月28日,140多家商戶將人和商業告上法庭,要求歸還商鋪。法庭經過近一周的審理,沒有當庭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