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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農村,如果繳納了新農合,那麼大家都知道,去醫院看病,在達到起付線之後農民朋友是可以將除自付以外的費用報銷的。國家為了進一步解決農民看病難,看病貴,尤其是因為大病而因病返貧的情況發生,除了新農合這第一道防線,還有第二道防線,也就是可以在第一次報銷完之後,再報銷一次,為農民朋友承擔更多費用,這是怎麼回事呢?哪些情況才符合呢?別因為不知道吃虧。
原來,所謂的「二次報銷」,其實是在繳納新農合同時繳納的「大病保險」,在一些不幸的家庭遇到疑難特殊病症時,花費本身巨大,那麼即使用新農合報銷了一部分,對於一些本身就生活困難的家庭來說,十幾萬元的自付費用仍是一筆不小的開支。由於規定比較生硬,這裡為大家舉一個實例來直觀的解釋一下什麼叫「二次報銷」。
假設患者老李是一位參加了新農合的農民,2014年他看病一共花費了20萬,其中有16萬的治療費用,藥品費用在新農合報銷範圍之內,而新農合為其報銷了60%,也就是報銷了9.6萬,自己支付了6.4萬。假設當年當地的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為1.6萬元,那麼這1.6萬元就是二次報銷的起付金額,6.4萬元減去1.6萬元,超過的部分為4.8萬元,這4.8萬元便可二次報銷。
當然,這4.8萬元也不是全部報銷,根據規定,低於5萬元的按55%報銷,可報2.64萬。一共20萬的醫藥費,兩次報銷下來老李自己只掏了7萬多,可以說已經很大程度上減輕了治療的負擔。另外,5萬到10萬的,按60%報銷;10萬到15萬的,報銷65%;15萬以上為70%。省了不少錢。
需要注意的是,必須是像白血病,各類癌症,血友病一些特殊病種才能享受二次報銷,農民朋友可根據自身情況查詢是否符合。報銷之前還要記得向醫療機構諮詢需要的相關證件!
最後,希望大家都健健康康,畢竟,報銷再多也比不過一個健康的身體,你們說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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