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最近刷了部電影
叫《心理罪之城市之光》
當中有一個這樣的情節
看得我直跺腳
消防通道被堵
居民喪生火海
電影中,富都華城一居民樓發生火災。當消防隊趕到時,消防通道被一輛白色金杯堵住。
近一小時後,才找到已喝醉酒的車主吳兆光。因為施救不及時,導致被困家中的居民候詠梅喪生火海。
雖然這是電影中一個虛構的案子,但卻是眾多現實的縮影,現實生活中,消防通道被佔現象還有很多。
而因消防通道堵塞致人死亡的事件也不少。
消防通道就是生命通道,它是迅速撲救火災、地震逃生、搶救人民群眾生命財產、減少災害損失的重要前提,也是外界救援力量第一時間到達現場的重要通道。說得嚴重一些,佔用消防通道猶如堵住了,災難發生時「求生之門」。
看完下面這個視頻
你還敢佔用消防通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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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二十八條規定: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佔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不得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如有違反本規定,根據《消防法》第六十條: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個人違反本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如遇堵塞請舉報
如果您發現身邊有隨意佔用、堵塞消防通道的現象,可以撥打火災隱患舉報電話「96119」,向當地消防部門進行舉報。
通道不「通」
阻斷的是生存的道路
不要讓一時的便利
成為關鍵時刻的「致命符」
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請不要
隨意佔用消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