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發商的交房期限一般主要是按照施工期限+驗收的時間來確定的,比如一棟40層的精裝房,預估其施工期限2年,驗收時間一個月,那麼交房期限可能會設定為兩年半,多預留出來的時間主要是為了預防有需要整改的地方或者施工期間有出現意外,沒能按照進度施工。現實中如果不出意外,基本上所有的樓盤都不會提前交房,當然不同樓盤情況不一樣,所以提前交房的時間也不一致,從幾天到幾個月的都有。
提前交房的好處?
在我個人看來,提前交房相比於按時交房甚至延期交房有以下幾大好處:
1、避免爛尾樓:樓市裡風雲變幻,開發商踏錯一步可能就會導致步步錯,甚至最終出現資金鍊斷裂,導致爛尾樓,而一旦形成爛尾樓,傷害的都是購房者,我們單位附近有一個小區,已經封頂了,就差水電燃氣入戶以及小區花園了,如果開發商不出問題,或許最多在三個月左右的時間即可交付,但是就倒在了最後一步,現在這小區已經爛尾了四五年了,苦了購房者。
2、土地使用權期限:住宅的土地使用權期限為70年,越早交房,開發商佔用的時間越少,你本身可以獲得的土地使用權時間越長,當然這個影響整體不大, 畢竟提前交房一般最多也就半年左右,而且就算70年使用權到期,續費也不是大問題,不可能直接說就不讓你住了。
3、質量相對可靠一些:現實中提前交房的房子會比到期特別是延遲交付的質量好一些,提前交房正常來說,說明一切施工順利、驗收順利,相比問題少一些;而到期甚至延遲收房,要嘛是涉及到意外最終趕工要嘛是驗收不通過一直在整改,所以最終出現延遲交付的情況,所以到期或者延遲交付的,房子的問題可能會相對多一些。
總結
當然並非說提前交房就沒有壞處,提前交房,那麼相對應的你的物業費、水電費、公維金等等也要跟著提前交付,不過這些最終都是要繳納的,你提前交和晚交都一樣,特別是對於自住的人而言,提前交可以提前裝修,畢竟越往後裝修費用越高。
總之,通常開發商《商品房買賣合同》裡的交付日期,都會制定比較寬裕留有餘地,畢竟延期交付要付違約金,甚至會有客戶糾紛。提前交付對於客戶來說,除了多交點物業費之外,沒覺得有什麼壞處。房子拿到手,可以早點裝修通風,可以早日出租。拿到手裡才真正是自己的房子,總比沒事站在樓下指著自家房看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