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兩名在廣州某高校就讀的大四學生向南都「記者幫」反映,她們去年與廣州一留學中介機構籤訂了服務合同,今年受疫情和國際形勢影響,想要放棄出國計劃,與中介解除合同並退款。但中介機構表示這屬於單方面解約,無法答應退款要求。對此,律師建議兩位同學可根據合同約定,向廣州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中介返還費用,同時自己也要承擔適當的違約責任。
讀者反映:原是為「無縫銜接」留學因疫情要求部分退款被拒2019年初,正在讀大二的
小一(化名)和
小李(化名)為能夠在2021年畢業後「無縫銜接」出國留學,二人與廣州享悅出入境服務有限公司(下簡稱享悅公司)分別籤訂留學服務合同,定下推薦學校、指導二人準備入學申請材料、代辦籤證以及協助二人抵達學校等一系列服務。為此,小一共支付56000元,小李則支付了52000元。然而,今年新冠疫情暴發後,大批留學生的求學之路受阻。今年9月,兩名同學考慮到疫情影響和國際形勢的變化,和家人商量後一致決定放棄明年出國留學的計劃。小一的母親告訴南都記者:「現在因為疫情的原因,我們覺得孩子出去有點危險。家裡的老人也有強烈意見,不要讓孩子出國。」為此,兩名同學都曾和享悅公司溝通退費事宜,但得到的答覆都是合同仍在正常履行,若要單方面解除合同,則無法退款。「悅享公司告訴我們,明年疫情就會消失,出國是絕對不會受到影響的。」多次溝通後,小一得到這樣的答覆,「享悅還提供了一個方案,我們可以找其他想出國的同學來完成合同置換,接手這兩個名額。」小一告訴南都記者,從去年交錢至今,享悅公司為她們提供的服務並不多,「除了幫忙介紹實習以及跟進英語成績,其他沒有任何的服務。」在此期間,享悅公司還私自將她們心儀的業務對接團隊更換掉,「我們籤合同就是因為很滿意這個團隊,結果籤約3個月後就突然換掉了。」小李則在今年2月收到了享悅的線上實習介紹。她還表示:「今年9月到11月期間,我們就應該開始選學校,並且完成文書、遞出offer,可是享悅一直沒有進行這樣的工作。」在小李明確提出想要解約和退錢之後,享悅開始有所行動,為她安排負責申請英國學校的老師,並開始幫她選校、約她聊天,進行各種工作。兩名同學都表示,希望享悅可以扣除目前已經提供服務的實際費用,退還剩下的費用。在小一提供的留學申請委託代理合同上,記者看到合同列舉了六種情況,享悅公司將不予退還已繳納的費用,其中一種就是「甲方(小一)與乙方(享悅)籤署本協議後,單方面中途終止本委託協議,已繳的費用乙方均不予退還。」記者查閱了其他一些留學中介的服務合同,多個合同均有提及,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在享悅公司的合同中,記者未發現合同上有關於「不可抗力」的解決辦法,僅表示在雙方出現無法協商的爭議時,可「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仲裁裁決。」
留學中介:疫情並非「不可抗力」服務不存在質量問題10月28日,南都記者聯繫到享悅公司負責人
黃經理,她認為,當前國內防疫情況穩定,相信疫苗很快就會出現,全球疫情屆時將得到控制,並且目前國內並未完全禁止留學生出國,留學生依舊可以選擇去到國外學校或通過網課形式上學,因此這不屬於「不可抗力」,如果兩位同學要解除合同,須按照合同約定,不予退還費用。「國內的留學諮詢服務從7、8月開始回暖,現在每個月都還有同學過來籤約未來的留學計劃,兩位同學明年的留學方案是依然可以繼續履行的。」對於兩位同學反映的服務質量問題,黃經理予以否認,「我們都在努力提供服務,為了給兩位同學介紹實習,也花費一定的財力和人脈,她們從未向我們表達過不滿,都是很喜歡的。」
律師觀點:部分退款要求可獲支持「不可抗力」應由法院或仲裁機構作出認定 在多個網際網路論壇上,記者看到不少與小一小李遭遇類似的大學生,從今年4月起便有人發帖詢問如何與留學中介協商解約退款。對此,廣東保典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公益律師
廖建勳認為,小一和小李的退款要求是可以獲得支持的,但要承擔部分費用和適當的違約責任。「因為國際局勢和疫情的問題,導致兩名大學生改變留學計劃,她們可以情勢變更和不可抗力為由要求解除合同,並根據合同約定向廣州仲裁委提起仲裁。」廖律師稱,享悅在合同中列舉的多項不予退款的情況涉嫌構成霸王條款,如果法院或仲裁機構最終認定這些條款屬於「霸王條款」,則這些條款就不具備法律效力。「根據法律規定,不可抗力是指訂立合同時不能預見,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只有當不可抗力影響了合同的履行,雙方才互不負違約責任。當對不可抗力產生爭議時,由法院或仲裁機構作出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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