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每日人物 方楚楚 編輯鍾十五
朱莉缺席了兒子的成長。已經9歲的兒子,在朱莉的夢裡,仍是5歲時的模樣。
4年前,朱莉和前夫離婚,法院將兒子的撫養權判給朱莉。但前夫偷偷把孩子帶回老家,拒絕履行法院的判決,也拒絕讓朱莉接觸孩子。之後,朱莉申請法院強制執行、跑信訪、聯繫媒體也都無果。
朱莉的遭遇並不是個例。在自發成立的「紫絲帶媽媽的愛」組織中,近200位母親的孩子被丈夫帶走藏匿。在長達數月、數年裡,她們拿著法院裁定的判決書,始終見不到自己的孩子。
一份由北京市律師協會婚姻家庭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張荊與其團隊做的統計顯示,近幾年700多份與撫養權、探視權相關的判決、裁定文書中,有11%的案例存在搶奪藏匿行為。
直到今年10月17日,才被寫進法律。將於2021年6月實施的新版《未成年人保護法》中,第二十四條規定:「父母離婚時……不得以搶奪、藏匿未成年子女等方式爭奪撫養權。」
11月17日,在南京棲霞公安和棲霞法院執行局的幫助下,朱莉9歲的兒子從前夫的溫州老家被接回南京,母子終於重聚。
朱莉是紫絲帶媽媽中走得最遠的。但更多的媽媽,仍奔波在找回孩子的路上。
圖源 / 戴曉磊
被藏匿的孩子
朱莉2008年和前夫結婚,在南京經營一家寵物店。婚後,前夫不時對朱莉實施家暴。2016年8月,朱莉協議離婚,並與丈夫協商孩子的撫養權。
前夫不同意離婚,還要求分割一直以來由朱莉還貸的房子。協議離婚不成,朱莉提起離婚訴訟。
還未等判決下來,就在這年8月底,5歲的兒子被丈夫帶回其溫州老家,也不再讓朱莉接觸孩子。在此前的幾年裡,朱莉曾因為飲食習慣、假日安排等瑣事和前夫一家發生爭吵,孩子三次被前夫或其家人帶走。只是這一次,孩子沒能回到朱莉身邊。
直到2017年10月,初審判決下來。法院認定,前夫沒有穩定工作,且過去孩子一直跟隨朱莉生活,朱莉拿到了撫養權。之後二審朱莉依然勝訴。
但拿到了撫養權,朱莉還是沒有見到孩子。之後的四年裡,母子只有過兩次短暫的碰面。
同樣的訴訟離婚,爭奪子女撫養權的經歷,萬臘梅更為曲折。在打了三場離婚官司並贏得最終的勝利前,自己12歲的兒子和5歲的女兒早已被前夫帶走了。
2009年春節,在一次爭吵之後,丈夫偷偷把1歲的兒子抱回鎮江,雙方因此離婚。一年後,萬臘梅擔心兒子,選擇與丈夫復婚,並在2014年生下患有哮喘的小女兒。為方便照顧女兒,萬臘梅辭去工作,在家門口的飯店打工。
2018年2月,一家四口從鎮江回到萬臘梅的娘家淮安過春節。由於瑣事發生爭吵,再次帶走兒子回鎮江老家。兩個月後,她萬臘梅決定向法院起訴丈夫,要求離婚以及孩子的撫養權。因丈夫在法庭上稱,感情還沒有破裂,這次婚未能離成。
就在同年11月,丈夫又帶走了哮喘復發正在住院治療的女兒。萬臘梅認為,丈夫搶奪孩子,是為了脅迫自己帶著孩子去拆遷辦鬧事,幫著家裡拿到更多的拆遷賠償款。
萬臘梅的女兒哮喘復發,在醫院接受治療。
2020年9月中旬,歷經了兩次離婚官司的萬臘梅,等來了離婚判決和女兒的撫養權。就在判決生效前兩天,丈夫向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上訴申請。
萬臘梅和朱莉的遭遇並不是個例。一份由北京市律師協會婚姻家庭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張荊與其團隊做的統計顯示,近幾年700多份與撫養權、探視權相關的判決、裁定文書中,有11%的案例存在搶奪藏匿行為,而且期間也常伴隨著家暴行為。
另在自發成立的「紫絲帶媽媽的愛」組織中,近200位母親曾經、或正在遭遇這一切。有人十年沒有見過孩子,有人在生產後不到一個月就失去了孩子的下落。在長達數月、數年的時間裡,她們拿著法院裁定的判決書,卻始終見不到自己的孩子。
在法律的定義上,離婚官司沒有輸贏。但這群拿到撫養權的媽媽,卻在現實中一次次「輸」掉了孩子。
官司外的爭奪
加拿大籍的戴曉磊2009年與前夫結婚,婚後三年生下一個兒子。2014年,由於前夫出軌、家暴,戴曉磊提出離婚。在這之前,兒子被前夫送回河北老家斷斷續續住了有一年多,由爺爺奶奶照看。
離婚官司來來回回的打,直到2016年2月,法院準許戴曉磊與丈夫離婚。然而,孩子的撫養權被判給了男方,這卻在戴曉磊的意料之外。期間,她向法院提交了一份由公安出具的「男方實施家暴」的行政處罰決定,但這份處罰決定未能改變結果。
戴曉磊不服,上訴。有律師建議她,「想在二審翻案幾乎不可能,現在只剩下『媒體』這條路了。」她租了一個辦公室,專門用來接待媒體。在微博上尋找有同樣經歷的母親,組建了「紫絲帶媽媽的愛」群體。
2016年,戴曉磊發起了「紫絲帶,媽媽的愛」組織,召開了新聞發布會
但這條路似乎也走不通。戴曉磊一路打到了最高院,判決結果仍是「維持原判」。在判決書上,法院沒有對探視權的時間、地點、頻率作出明確規定,而是交由夫妻自行協商。
「要是能協商,那我打官司幹嘛?」2018年5月,戴曉磊又和前夫打了一場官司,獲得了每月兩次的探視權。但丈夫不配合探視,見孩子的過程依舊艱難。
律師張荊接觸過很多這樣的媽媽,也代理過多起離婚和撫養權官司。在她看來,能否找回、見到孩子,更多取決於母親自己的「戰鬥力」。
相比打官司、申請法院強制執行,「搶回孩子」不啻為一條更有風險、但見效更快的路。
趙陽就是靠自己抱回了孩子。2019年9月,前夫謊稱帶孩子下樓曬太陽,偷偷把5個月大的孩子從廣東帶回合肥老家。溝通無果,趙陽在9月底向法院起訴。
因孩子尚在哺乳期內,母親趙陽獲得了撫養權。但申請法院強制執行、申請拒執罪立案都沒有結果。於是,她獨自一人從廣州跑到合肥。
在找遍所有的嬰兒遊泳館後,趙陽終於確定了孩子的位置。她聯繫派出所和法院上門執行。但行動驚動了對方,孩子提前被轉移了。
趙陽沒有放棄。一邊提起刑事自訴繼續向法院申請拒絕執行罪,一邊繼續尋找孩子。在收到無法立案通知書的一周之前,趙陽趁對方早上出門的空檔抱回了孩子。
趙陽在蹲守孩子時拍到的照片。
趙陽這樣的「硬核」做法,並不少見。錢君為找回被前夫抱走的孩子,賣掉了一套房,花了200多萬進行地毯式的搜索,在鎖定目標後硬是把孩子抱了回來。魏圓圓則找了14個朋友,策劃了一套周密的方案,在遊樂場裡「偷」回自己的孩子。
失去孩子的媽媽聚在一起,常常互相推薦靠譜的私家偵探、分享「蹲守」孩子的經驗。「把孩子搶回來」,這樣的念頭幾乎在包括朱莉的每一個媽媽的腦海裡浮現過。
萬臘梅也曾這麼想過。但她終究不敢付出行動,主要是擔心男方的威脅和暴力會對自己家人和孩子造成傷害。她說,丈夫脾氣有些極端,因打傷別人被判過緩刑,也曾對萬臘梅施加過暴力。萬臘梅覺得,即使自己把孩子搶回家,丈夫依然會搶回去,並且可能會傷害到自己的父母。
而且在宗族關係濃厚的鄉下,更是困難重重。萬臘梅曾經隻身一人去丈夫家找孩子,還沒進村口,就被丈夫的親戚們擋了回去。
姚亞賢和孩子
同樣的顧慮也發生在其他媽媽身上。「紫絲帶媽媽」姚亞賢曾遭丈夫嚴重的家暴,甚至在公共場合也被毆打過。姚亞賢起訴離婚,但因男方不同意,沒能離成。在孩子被搶走以後,不敢私下和丈夫聯繫,家人也勸她躲著對方。
即使像戴曉磊這樣在事業上小有所成的女性,也因為前夫暴力而不敢接近自己的孩子。曾擔任過《變形金剛4》的美術指導的她,只能尋求法律支持,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短暫的探視
2020年5月,萬臘梅由4個婦聯的工作人員和民警陪著,在幼兒園門口見到了自己的女兒。一扇兩米多高的黑色鐵門橫在兩人的中間,女兒在門裡,萬臘梅在門外。「這是男方的要求,否則不給見。」萬臘梅說。
此前,萬臘梅向全國婦聯致電和寄送材料反映情況,很快其工作人員向江蘇省婦聯傳達了意見,之後再層層傳遞到萬臘梅所在鎮江市婦聯。
萬臘梅隔著鐵門探視孩子。
在幼兒園門口,萬臘梅把口罩拉到下巴,探下頭,想讓女兒看見自己的臉。鐵門的中間有幾個方形的洞,萬臘梅把手從洞裡伸過去,身子緊貼著鐵門,試圖牽起女兒的手。
探視的過程很短,萬臘梅和女兒幾乎沒有說上幾句話。見到萬臘梅,她沒有哭鬧。快兩年沒見,女兒還記得媽媽的名字。女兒抬頭看著萬臘梅,不知道該說些什麼:「媽媽我現在都乖乖的,我自己會吃藥。」這總好過兒子給萬臘梅的感受。2018年,萬臘梅曾在小學門口見過兒子一面,還沒有說話就直接跑掉了。
萬臘梅想錄下和女兒的對話,手機卻被工作人員拿走了。連和女兒的合照,也只拍了兩張。萬臘梅覺得自己像是在「探監」,「努力了三年只見孩子幾分鐘,我都不能抱抱她。」
萬臘梅的離婚案子還在等終審。在那之前,她沒法接回女兒。
撫養權雖然在法律上輸了給前夫,但現實生活中,連母親的探視權都沒法保障。這點,戴曉磊深有體會。
2017年4月2日,通過法院的調解,戴曉磊第一次探視了孩子。距他們分開,已將近3年。前夫只準許探視的地點選在酒店,探視時間僅有兩個小時,且要求她單獨前往。戴曉磊從北京趕到保定,定了當地最好的酒店,這也是她和前夫舉辦婚禮的地方。
在酒店,房內是戴曉磊和9歲的兒子在一起,房外是前夫與其父親在門口看著母子在玩。戴曉磊拿出了一張她懷孕時和前夫的合照。9歲的兒子依稀辨認照片中的兩個人,以及還在母親肚子中的自己。
戴曉磊用筆記本電腦把和兒子在一起的每一個瞬間都錄了下來。不過,探視的時間還沒有結束,前夫說孩子累了,要求帶走孩子。衝突再次發生,爭吵中,前夫對戴曉磊實施了暴力,並且要求戴曉磊把所有關於兩個人的報導撤下來。
在此後的幾次探視中,爭吵、暴力幾乎很難避免。這也讓戴曉磊對於探視產生了恐懼,「在這種情況下,雙方其他的條件都不重要,爭奪孩子成為了一種力量上的比拼。」
2017年,張可受到丈夫家暴,為儘快離婚,淨身出戶,也沒有要求當時還不到1歲孩子的撫養權。然而,張可每次探視孩子,都會被丈夫要求與之發生關係。張可明確拒絕後,丈夫就不讓她看孩子。
後來,張可找到張荊,要求打變更撫養權的官司,但張荊覺得希望不大。但張可決心起訴,哪怕失敗。2019年,張可打了第一次變更撫養權官司,被駁回。
為讓變更撫養權的勝算更大,張可需要和孩子保持穩定的接觸。張可開始申請強制執行,不停給法官寫信、電話聯繫,很快進入執行程序。因前夫不配合,被執行法官拉進黑名單。也因此,做銷售的前夫,工作受到很大影響。在一次強制執行探視中,前夫未在約定的時間地點出現,被法官批評。前夫同意讓張可見孩子。
現在,張可有規律地見到孩子,也會在每次探視結束後,按時送孩子回男方家。而與前夫的關係也稍微緩和,甚至還把張可拉進了幼兒園的家長群裡。
姚亞賢的傷情鑑定報告
難以執行的難
在判決書的執行上,朱莉是所有「紫絲帶媽媽」中走的最遠的一個。與戴曉磊和萬臘梅相比,朱莉曾經離希望更近,但主要是卡在執行這一環節上。
2018年1月,終審判決再次確認了撫養權屬於朱莉。但朱莉打聽不到孩子的下落,隨後她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這一招對前夫不起任何作用。在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人名單、罰款、拘留,法院強制執行的基本流程走了一趟以後,前夫始終沒有履行判決中的任何條款,選擇被罰7萬元,拘留30天。
8月中旬,前夫結束拘留被釋放,仍拒交撫養權,並聲稱讓孩子在自己身邊讀完小學再送回去。隨後,法院以「拒不履行判決裁定罪」將案子移送公安並立案偵查。8月底,公安機關立案偵察確定前夫犯罪事實,並按照流程,將案子移送檢察院並以「拒執罪」為由提起公訴。拒絕執行罪屬於刑事犯罪。如果確定,前夫將處以刑事處罰。
但由於《刑法》中對拒執罪可否運用於撫養權的司法解釋不夠明確,而且在江蘇,此前還沒有因為拒絕履行撫養權而被判以拒執罪的先例,公檢法就拒執罪的細節問題多次討論長達兩年。
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通過的《關於審理拒不執行判決、裁定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拒不執行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醫療費用、勞動報酬等判決、裁定的,可以酌情從重處罰。」不過,「撫養權」並沒有被提及。
事實上,在福建、浙江、山東、湖北、廣東、江西、安徽等多地,近年來已對拒絕履行撫養權者判以拒執罪的先例,大多數拒執者被判一到兩年,處以相應的罰款,而被帶走藏匿的孩子也都回到母親身邊。
不過,依據律師張荊的經驗,在被判的多起撫養權拒執罪的案件裡,大多存在暴力抗法的行為。然而,因司法解釋不明確,法院也很難判刑。
趙陽收到的拒執罪不立案通知書
但有些母親為推動前夫拒執罪的判決付出了太多。
2019年12月,浙江義烏的王蘭終於等來了對前夫的拒執罪判決。2004年,在與前夫訴訟離婚後,獲得了兒子的撫養權,但前夫將兒子帶回河北老家藏匿了15年之久。
為找回孩子,王蘭多次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義烏法院和公安也多次前往男方老家執行,但一直找不到孩子。2010年,王蘭以拒執罪向義烏法院申請。經過近兩年的討論,義烏法院將案件移交公安。之後,公安不予立案。
此後,王蘭又多次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訴。直到2018年,法院才受理。但兩次開庭審理中,男方都沒有出現。2019年4月,義烏法院決定依法逮捕男方,並在同年的法院審理中判定對方犯有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處以有期徒刑一年零六個月。
王蘭的代理律師龔昌盛認為,這個案子最難的地方就是立案,「如果不是王蘭自己堅持不懈地跑了十幾年,是不太可能被立案的。」
在找回孩子以後,母子之間的磨合又是一個艱難的過程。孩子回到王蘭身邊時,已經成年。共同生活的一兩年裡,王蘭常和孩子發生矛盾。
而被搶走的孩子的成長有時是被忽視的。2007年7月下旬,未能獲得撫養權的張雨在法院規定的探視日把9歲的兒子「搶走」。在此前的4年間,孩子從未上過小學,一直在家接受前夫的私塾式家教。
張雨發現,兒子回來以後變得容易激動,不會和陌生人交流,愛跟人吐口水。張雨沒有放棄,耐心地和兒子一遍一遍的溝通,陪在他身邊。母子剛剛團聚的那兩三年,對於張雨也是一個巨大的考驗。如今孩子已在國外上大學。
不過,當雙方的「爭奪」立場發生交換時,前夫則成為了那個焦慮、憤怒地尋找孩子的角色。
趙陽把孩子抱回廣州以後,男方不斷給趙陽發信息,要求探視孩子。甚至威脅趙陽,稱自己將會採取極端手段。趙陽拒絕了對方的所有要求。
萬臘梅在醫院見到了兒子
立法困境
在搶奪藏匿孩子的背後,是法律的缺位。
律師張荊認為,在正常情況下,法院對於撫養權的判決是依據雙方的條件和實際養育情況,將孩子判給更適合撫養的一方。但搶奪、藏匿孩子,卻在法律涉及的範圍之外。
2019年底,朱莉把有同樣經歷的母親聚集在一起,沿用了戴曉磊此前取得名字—— 「紫絲帶媽媽的愛」,並恢復了停運幾年的微博、微信等帳號。如今,群裡已經有200多位媽媽。
朱莉們希望推動有關藏匿孩子的法律進程。趙陽甚至以男方沒有按照判決支付撫養費為由,再次申請案件恢復執行,同時也希望法院能關注到這類事件。
今年4月,103位來自全國各地的孩子被藏匿的媽媽們自發組織聯名籤名,「呼籲立法,嚴懲藏匿孩子行為;請求加大執行力度,明確拒執罪在撫養權探視權中的司法解釋和刑罰運用」。
同時,大家分頭行動與全國人大代表尋求聯繫遊說。5月,曾創建「寶貝回家」網站的全國人大代表張寶豔在兩會現場,為「紫絲帶媽媽」群體發聲,建議立法,保護監護人依法取得的撫養權,保護離異家庭兒童被探視權。
律師張荊也在推動這群媽媽遭遇的法律困境,進入立法議程。2019年6月,一份視頻連同一份立法提案,被中國法學會婚姻家庭法學研究會副會長馬憶南帶到了全國婦聯的提案組。視頻是剪輯了十幾個媽媽尋找孩子但被擋在孩子住處門外的畫面。
在民法典修改提案會議上,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主席沈躍躍,提議增加「禁止離婚訴訟期間藏匿孩子」的條款。「它出現在民法典草案的第二稿中。不過,等到第三稿公布時,又被拿掉了。」張荊補充道。
後經大家的努力,該條文出現在今年10月17日新修訂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該法將於2021年6月1日正式實施。
戴曉磊和孩子的合照
然而,這並沒有給這群焦灼的媽媽們帶來真正的安慰。
「紫絲帶媽媽的愛」群裡興奮了一陣。很快,氣氛又冷卻下來。「對方藏匿孩子,會怎麼處罰呢?」「對孩子已經被藏匿的人來說,到底要怎麼把孩子帶回來呢?」
的確,僅靠一部文本上的法律也是不夠的,還需落到執行層面。她補充,「首先法律對藏匿行為要有明確的定義和表述,並且在不同的法律裡明確違法之後的處罰方式,還要對司法解釋進行補充,讓撫養權拒執罪的官司有所依據。」
朱莉的案子在今年10月出現了重大轉機。
在經歷2年的討論以後,南京市公安機關重新啟動對朱莉前夫的拒執罪程序。男方迫於壓力,提出調解,而朱莉為讓孩子早日重回正常生活,在撫養費和探視權等也做了很大讓步,雙方最後達成和解協議。
11月17日,在南京棲霞公安和棲霞法院執行局的幫助下,朱莉9歲的兒子從前夫的溫州老家被接回南京,母子終於重聚。此時,距他們分開,已過去了4年。
朱莉是紫絲帶媽媽中走得最遠的。但更多的媽媽,仍奔波在找回孩子的路上。
(應受訪者的要求,文中錢君、張可、魏圓圓、張雨、王蘭、趙陽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