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會計來說,發票是其基礎工作內容的一部分,發票開具,企業報銷,報銷端要面對格式各樣五花八門的發票,往往都會折磨的會計哭笑不得,身心俱疲。而如果存在發票虛開,用假發票等情況,更會讓企業受到稅務稽查和懲罰,甚至定罪量刑,身陷囹圄,苦不堪言。
其中問題最嚴重的就是虛開發票,那什們是虛開發票呢?怎麼界定哪些行為屬於虛開專用發票?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五條規定,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是指有為他人虛開、為自己虛開、讓他人為自己虛開、介紹他人虛開行為之一的,違反有關規範,使國家造成損失的行為。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二十二條規定:「開具發票應當按照規定的時限、順序、欄目,全部聯次一次性如實開具,並加蓋發票專用章。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有下列虛開發票行為:
(一)為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發票上的銷貨方、購貨方、商品名稱、數量、單價、金額必須與實際經營業務一致,有一樣不一致,有可能為虛開。
(二)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部分企業主和財務人員以為只有對外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才屬於虛開發票的行為,卻忽視了讓他人為自己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也是虛開行為。
(三)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
介紹他人開具與實際經營業務情況不符的發票,也屬於虛開行為。這種「熱心人」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千萬做不得。
而對於虛開發票量刑,也有明確的標準:《關於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定罪量刑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法〔2018〕226號),通過翻閱文件,發現法院對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案件的審判依據發生了變化,最大的變化主要體現在定罪量刑數額標準的提升。
劃重點了
假如:A企業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款數額為4萬元,雖然未達到修改後的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定罪量刑標準,但是稅務稽查部門依然會根據文件要求將案件移送給公安部門。
所以啊!各位從事財務工作的小夥伴要注意了!!勸你善良,千萬不能踩紅線,去打發票的虛開的主意!!!
除此之外,還有持有或使用假發票的問題,也必須不能有!
雖般對於正規企業來說,故意持有假發票的行為可能出現的概率很小,但是在報銷端出現使用假發票報銷的情況無論是不小心收到還是有意為之,對會計來說都是不可不防,畢竟「林子大了,什們鳥都有」!一旦因為使用假發票被查,就會被稅務機關稽查,補稅罰款,甚至影響企業的其他優惠待遇,給企業造成不小的損失。這些損失可能是會計無法承受的,智能捲鋪蓋走人。
對於資深的會計來說,可能一般遇到可疑紙質發票,都能一眼就能識別出真偽,而對於新手來說,就老老實實的用稅務機關提供的方法逐一進行甄別。
而對於電子發票來說,目前都是需要列印出來報銷的,而列印出來就存在篡改和重複列印的問題,其中,篡改發票信息還可以通過相關渠道進行發票真偽的查驗,而重複列印報銷,則官方沒有提供相應的解決方法,而重複報銷輕則導致企業蒙受經濟損失,重則,於使用假發票性質一樣,被稅務稽查發現,造成嚴重後果。
因為沒有官方方案,所以會計只能自己想辦法處理,目前比較普遍的做法就是在驗證真偽之後,自行建立一個電子發票報銷臺帳,來登記和查詢用來報銷的電子發票,防止出現重複報銷的問題。而建立電子發票報銷臺帳,目前比較建議的方法是通過三方的工具,像微信小程序中就有很多專門的電子發票查重工具,可以通過掃描電子發票二維碼來快速識別發票的信息,集信息識別、建立臺帳、查重、多人協同功能一步完成,甚至部分還提供有發票查驗功能,只要發票上的二維碼手機能正常掃描,就能獲取發票的信息進行真偽查驗。
發票的問題從來就沒有小問題,作為會計工作的基礎,發票在會計工作中起著非常重要的作用,所以,對於會計來說,善待發票,合規使用發票,讓企業不成為稅務稽查的焦點對象,是基本要求,也考驗會計基本能力的一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