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女子偷吃2茶葉蛋被判3個月 法院:是最輕判罰

2020-12-13 海外網

(來源:臺灣聯合新聞網)

海外網6月16日電 近日,臺灣高雄一名超市女員工涉嫌偷吃兩顆茶葉蛋,犯「業務侵佔罪」被判三月徒刑。由於兩顆茶葉蛋僅要價18元(新臺幣,下同),店員卻付出如此慘痛代價,對此高雄法院表示,「業務侵佔罪」最輕為六個月徒刑,法官依法減刑二分之一,「這已是法律允許法官判處的最輕刑罰」。

據臺灣《聯合報》6月16日消息,去年7月20日下午5點45分許,一名在高雄連鎖超市工作的方姓女子,偷拿架上茶葉蛋當場吃掉,相隔四分鐘後,她又偷拿一顆吃掉。事後店長察覺數量不對,調閱監控發現真相後直接報警,女子則辯稱「顧客反映品質太鹹,(自己)試吃確認。」

監控畫面顯示,方姓女子當時蹲在櫃檯後面吃,也沒付錢,法官認定她利用業務之便侵佔店內茶葉蛋,考慮茶葉蛋一顆僅9元,犯罪所得輕微,減刑後依兩個「業務侵佔罪」各判三個月,合併執行三個月。

高雄法院解釋稱,依法最多只能減刑二分之一,已經是法律允許法官判處的最輕法定刑度,如果再低就是違法判決。法院還表示,方姓女子始終否認犯罪,辯稱「只是試吃茶葉蛋確認品質」,顯然並沒表達悔意,難認定有改過自新的決心,不宜給予緩刑。若當事人不服判決,可提出上訴。

來源:臺媒

提起茶葉蛋,很容易讓人想起幾年前「大陸很多地方吃不起茶葉蛋」的說法。2011年,一位名叫高志斌的臺灣教授在某節目中說「大陸人吃不起茶葉蛋」,還稱「臺灣人在深圳火車站吃泡麵引起圍觀」。一位大陸網友在微博曝光後,短短5天轉發近5萬次,引起熱議。「茶葉蛋」一詞連續多日佔據微博熱搜詞排行榜前列,大陸網友紛紛曬出自己吃茶葉蛋的「炫富」照片。

而2017年7月3日,臺灣歌手黃安在個人微博上爆料,曾稱「大陸人民吃不起茶葉蛋」的臺灣教授高志斌7月6日要在蘇州市工業園區演講,再次引發熱議。後來,主辦方確認,決定取消高志斌這次講座。(海外網 朱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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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朱簫、姚凱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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