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東巨野曾因特大買官賣官案受到外界關注。彼時中組部通報的4起買官賣官案件就包括菏澤市委原常委、統戰部長劉貞堅(巨野縣委原書記)買官賣官案。劉貞堅案發後,向其行賄買官的37名涉案官員先後受到黨紀國法處罰。
公款行賄買官
山東巨野特大買官賣官案是山東省委第七巡視組根據兩份檢舉材料明察暗訪查出的案件。2013年7月,山東省委第七巡視組剛到菏澤開展巡視工作,就收到一封匿名舉報信和一份實名檢舉材料。兩份材料指向同一個人——時任菏澤市委常委、統戰部長劉貞堅。舉報信和檢舉材料均反映了劉貞堅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賄賂、賣官斂財問題。
值得注意的是,向巨野縣委原書記劉貞堅買官的行賄者中,有13人是利用公款行賄買官。此外,在巨野特大買官賣官案中,人稱「大嫂」的劉貞堅妻子江某某(原任巨野縣公安局副局長)亦扮演了地下「組織部長」的角色。
官員們買官的花費,只有少數人是動用家中積蓄,多數人是向他人借錢,或直接利用公款行賄。在劉貞堅買官賣官案中,有13人利用公款行賄買官,其中8人是鄉鎮負責人,他們安排鎮上的財政所給他們埋單,財政所全部照辦,事後找發票衝帳報銷。
要升官,找大嫂
大眾網此前報導稱,據多名行賄人交待,劉貞堅在巨野主政後期,「大嫂」儼然成了地下「組織部長」,在一些場合會有意無意地「放風」,讓行賄人感到升遷的機會來了。時過不久,送錢買官便成為半公開的秘密了,縣裡很多崗位已被暗地裡「明碼標價」。
梳理公開報導發現,孔慶國就曾通過向劉貞堅的妻子輸送利益以達到了買官的目的。
2009年,巨野縣鄉鎮黨政主要負責人面臨調整。田橋鎮屬巨野縣的經濟強鎮,對於空出的田橋鎮黨委書記這個「肥缺」,很多人覬覦已久,時任營裡鎮鎮長的孔慶國就是其中之一。
大眾網此前報導還稱,一天,孔慶國提著一個包去了劉貞堅的辦公室。包上面是兩條煙,煙下面是3萬元現金。不料,劉貞堅義正言辭地拒絕了:「符合條件的不只你一個人,不要用這種方式跑,快把包拿走。」劉貞堅沒收並不是不想收,而是因為有人拿著包進來,空著手出去,他怕被工作人員看見,留下受賄的把柄。
儘管碰了一鼻子灰,孔慶國還是給劉貞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最終,孔慶國出人意料地當上了田橋鎮黨委書記。剛一上任,孔慶國知道自己應該知恩圖報。既然劉書記不收禮,那就走「夫人路線」。孔慶國想起了一句話——「要升官,找大嫂」。
「夫人路線」果然好走。對孔慶國第一次送上的6萬元銀行卡,江某某稍作推辭便收下了。孔慶國通過江某某先後六次送給劉貞堅的銀行卡、現金,折合人民幣共111萬元。最多一次送了50萬元,直接裝在一個旅行包裡,放在了江某某的車上。而孔慶國所送的這些錢,全是他套取的國家公款。
遭中組部通報
2014年12月16日,中組部「12380」舉報網站公布了山東江蘇新疆4起買官賣官案件,山東省菏澤市委原常委、統戰部長劉貞堅買官賣官案忝列其中。
澎湃新聞還注意到,山東巨野特大買官賣官案公開後,引發社會廣泛關注。大眾網此前報導稱,該案是山東省一起罕見的大規模賣官案,涉及巨野縣縣級幹部7人、縣直部門主要負責人10人,全縣18個鄉鎮只有一名鄉鎮黨委書記未向劉貞堅行賄。
大眾網此前報導還稱,劉貞堅案「牽涉面太大、涉案人太多」,僅取證對象就超過100人,44本卷宗和41張同步錄音錄像光碟裝滿兩輛小推車。起訴書共指控劉貞堅44筆犯罪事實。除3筆犯罪事實共計118萬餘元系收受企業、個人賄賂外,其餘41筆犯罪事實共計739萬餘元,均系其收受下屬賄賂,為下屬謀取職務調整方面的利益。
2015年4月15日,劉貞堅因犯受賄罪被濰坊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