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作者:阮嫚 吳師法
原標題:廣州地區智慧財產權案件管轄淺析
筆者綜合在廣州地區的智慧財產權法律服務實踐分析,智慧財產權案件在確定管轄法院方面具有多元化特點,而且廣州地區於2014年成立了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於2018年成立了廣州網際網路法院,在智慧財產權法院及網際網路法院的設立下,智慧財產權案件的管轄變得更加多元化。基於此,筆者對廣州地區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管轄的相關規定進行了梳理,不足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關鍵詞:智慧財產權、管轄權、智慧財產權法院、網際網路法院
一、廣州地區智慧財產權案件管轄情況
近些年,隨著社會經濟建設全面發展,市場交易日漸活躍,權利人的智慧財產權維權意識逐步提升,各地法院受理智慧財產權糾紛案件的數量每年呈增長趨勢。截至目前,經最高人民法院批覆授權,廣州市共擁有8個管轄智慧財產權糾紛案件的基層法院(分別為:廣州市越秀區人民法院、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法院、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法院、廣州市白雲區人民法院、廣州市黃埔區人民法院、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廣州市荔灣區人民法院、廣州市花都區人民法院)。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上述基層人民法院均具有轄區內除專利、植物新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技術秘密、計算機軟體、涉及馳名商標認定及壟斷糾紛之外的智慧財產權糾紛案件管轄權。同時,2014年底,根據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關於北京、上海、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案件管轄的規定》和《關於智慧財產權法院案件管轄等有關問題的通知》,上述有管轄權的基層法院負責審理的智慧財產權糾紛案件開始不受訴訟標的額的限制。
二、廣州地區智慧財產權案件管轄表
三、廣州地區智慧財產權案件管轄法律依據
1、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印發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標準的通知 法發〔2010〕6號
2、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北京、上海、廣州智慧財產權法院案件管轄的規定 法釋〔2014〕12號
3、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同意指定廣州市海珠區等七個基層人民法院審理部分智慧財產權民事糾紛案件的批覆 法函〔2007〕88號
4、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智慧財產權法院案件管轄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法〔2014〕338號
5、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調整高級人民法院和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標準的通知 法發[2019]14號
6、最高人民法院關於網際網路法院審理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法釋〔2018〕16號
7、廣州智慧財產權民事案件一審管轄權調整 發布時間:2008-10-06
來源:IPRdaily中文網(iprdaily.cn)
作者:阮嫚 吳師法
編輯:IPRdaily王穎 校對:IPRdaily縱橫君